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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再版】热身赛之一:芦笛会思维吗?--从解剖一桩个案谈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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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再版】热身赛之一:芦笛会思维吗?--从解剖一桩个案谈起   
高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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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再版】热身赛之一:芦笛会思维吗?--从解剖一桩个案谈起 (825 reads)      时间: 2002-3-31 周日, 上午7:42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热身赛之一:芦笛会思维吗?--从解剖一桩个案谈起



高寒



内容提要:



其实这“事实”本身,是单纯得不能再单纯、明了得不能再明了的了。它绝非如芦笛先生所歪曲的那样是“把自己的价值观当成事实强加到天下人头上”,而是指、也仅仅指那个任何人在作出任何价值判断之前所不得不依据的胜过一切雄辩、更能敌一切狡辩的事实及事实判断本身:我的一篇帖子中在谈及“中国人”和“美国人”时,是将中国人放在前面,还是将美国人放在前面。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尽管无知不能成为论据,但偏见却比无知更难懂思维。从无知出发,人们还可能走到或真或假、或是或非,但从偏见出发,人们却只能走向连“假”、连“非”都不如的“哭笑不得”,谓予不信,有鼎鼎大名的芦笛先生在此作活例证。



随手翻一翻芦笛文论,可见两大明显的特征:一是海侃,二是海狂。前者表现为:海阔天空,无所不包,文史哲经法、数理化生外,无所不侃;后者则表现为:常用极端之语当结论,更以无所顾忌为前卫。有这两项,再加上广种薄收,数量取胜,所以也就常闹得牛皮烘烘,迷倒一帮票友。但是,只要你一亮出“必然因果律”这把钢尺:“即使承认您的所有论据,所有前提,但您所得出结论是唯一的吗?”便定能收捉襟见肘之效。其实,倘若芦氏文论只有那些个海侃,其或可被列入科普读物;或者,倘若只有那些海狂,则也当被归入警世格言。但二者相加,还以后者为前者之推论,则有点不伦不类,让人“哭笑不得”了。








一、



写下这个题目,连我也有点吃惊:它对芦笛实在是太残酷了,芦笛先生不是《中国人会思维吗?》的作者吗?你说教导别人怎样思维的教师爷不会思维,这将让出尘公子一类“痴迷”们情何以堪?



然而事情本身就有这么残酷,它残酷到就连我有心想回避,小心翼翼地不想去戳穿它都以失败而告终。看来,本次反扫荡正式开擂前的热身赛这一关,我是怎么避也避不掉,怎么绕也绕不开的了。



正如这几天众网友,包括“芦迷”们所见到的,抓住所谓“随便‘黑白’事件”,一而再,再而三,甚至再三再四地向我刺杀、穷追不舍的,正是眼前这位正意气风发的芦大侠。而我呢,则是无论怎么避,怎么拨,怎么让、怎么闪,都无济于事。开始,我好言提醒:“这只是一个事实判断”,他不依;后来我又拿言相激,“我可要认真了”,他还是不饶。对于这所谓“随便‘黑白’事件”,你这边厢本毫无战意,可他那边厢却益发来劲,且看他那银样蜡抢头嗖嗖嗖直刺过来:“赶快道歉来!必须逐条回答!”就连我高悬起“免战牌”,这芦大侠也斗志未减,甚至连当事人随便先生本人,也好言相劝“您老看看这个抱不平是不是不要打了”,也哪里阻得住正杀得性起的芦笛先生!君不见,这几天,他动辄成万拜特成万拜特地狂轰滥炸时,也念念不忘忘这“随便‘黑白’事件”。



好吧,既然芦笛先生特别青睐这壶酒,那我就只好舍命陪君子了。说文雅点,此乃:敬酒不吃吃罚酒;说直白点则叫做:筷子夹肉他不吃,他偏要让人拿脚趾拇夹肉来吃。



二、



俗话说:狗屎盖着不臭,挑开来臭。如果说我下面要挑开的东西将熏着了某些人,甚而至于臭着了这个坛子,那可怪不得我,找芦大侠算帐去!



这所谓“随便‘黑白’事件”指何?是指我曾在一个跟帖子里批评随便先生和Novell 先生置基本事实于不顾的事。



其实这“事实”本身,是单纯得不能再单纯、明了得不能再明了的了。它绝非如芦笛先生所歪曲的那样是“把自己的价值观当成事实强加到天下人头上”,而是指、也仅仅指那个任何人在作出任何价值判断之前所不得不依据的胜过一切雄辩、更能敌一切狡辩的事实及事实判断本身:我的一篇帖子中在谈及“中国人”和“美国人”时,是将中国人放在前面,还是将美国人放在前面。如此而已,岂有它哉。



随便先生说“你将美国人放在前面”,我说,“不对,我明明是将中国人放在前面的。请看原文……。”在此,争执双方,亦即我与随便先生和后来加入为后者叫好的Novell 先生之间,总会有一真一假(提醒芦大侠:不是说的“一对一错”):不可能A、B都在前面;也不可能A、B都在后面,因为若如此也就无所谓“前面”、“后面”了。因此这里的“真”,亦即事实只有一个:要么是A在前面,要么就是B在前面了。二者必居其一。



至于将中国人放在前面意味着什么,将美国人放在前面又意味着什么?人们尽可以去想象、去发挥、去引伸、去激动,甚至可以去捶胸顿足、去指天画日、去唾沫四溅、去痛哭流涕,……那是他的自由,他的选择,本人悉听尊便,充分尊重,因为那含有他的价值判断。



但是,在您欲哭欲闹欲跳脚欲骂街亦即作任何价值判断之前,你必须得先过这事实判断关。即:倘若你的价值判断,完全是依据“假”而作出的,那么对不起,靠边稍息着去吧,不是别人,正是你自己“剥夺”了自个儿在此事上的发言权,谁让你活得不耐烦,要跟自个儿过不去呢。对此,管他什么天王老子、玉皇大帝、盖世教主、旷世菁英,概莫能外。任谁也休想打马虎眼,蒙混过关。



三、



下面是这桩公案的缘起和演进:



1、3月3日,我贴出帖子:“迎击卢笛的挑战:中国民主运动宣言”



2、3月4日,随便先生贴出跟帖:“根据俺了解,你们美国总统刚刚访华归来”其中提到:“很显然,支持中国的一党独裁,是贵国的国策。不知高先生对此有何观感。”



3、同日,我不知其意有诈,还一本正经地回复一帖:“外援要争取,但那是流不是源。真正的力量源泉是本国的老百姓!”其中在帖末说道:“最后提醒一点:布什是美国人的总统,而不是‘我们’的总统。



4、随后,随便先生又贴出跟帖:“因为您的宣言里把美国人放在前面,故俺有这么一问”并在帖中引用了“宣言”中有关外国人应当支持中国人民主运动的那一段



5、紧接着,Novell 先生在随便先生帖后跟了画龙点睛的一帖:“你总是‘随便’一搔,就搔住个要穴,佩服,哈哈!”



6、我见来者不善,未予答理,并宁可将其视为某种戏谑、某种恶作剧,同时我相信网友们的识别力。因为任何人只要一点上面的“宣言”,就会读到该文开门见山的第一句话,其中谁前谁后岂不一目了然:



“我们,一批以中国民主化事业为己任的中国人和一批视中国的人权民主事业为世界稳定之必须的美国人及各国人士,今天聚集在这里,为了中国人民的根本利益,为了全世界人民的根本利益,向中共极权制度宣战:基于结束今日世界最大、最顽固的一党独裁制度和消除后冷战时期全球最大的动乱、战争隐患之共同目的,我们联合起来,发起创立中国民主运动。 ”



7、后来几天,我才逐步从网上一些网友的往来帖子中,发现前几天那个在随便先生的如此明显地罔顾事实的帖子后面打哈哈、推波助澜的署名“Novell”的 先生竟是本坛的一位版主。于是我想,此坛不是以“海纳百川”作为自己的信条吗?不是以不偏不倚作为自己的职业操守吗?作为版主,您当然可以有自己的价值评判,当然也可以参与网友的讨论,但却怎么可以如此公然、如此不加掩饰地去展示自己对如此朗若白昼事实的蔑视和对如此明显歪曲的喝彩呢?于是,我便在Novell先生的“喝彩”贴后跟了一个标题为“唉,真是偏见比无知离事实更远!请看第一句:我们,一批以中国民主化事业为己任的中国人和...” 的帖子。在帖中,我除了全文引用上述“宣言”中的第一句话外,只说了如下一句话:“我知道贵先生是版主,敬请不要辜负狼先生的希望!更不要辜负众网友的希望......。没人能‘唱衰’一个坛,除非版主即主持人自己。” 然而,我的这个跟帖已是六天以后即3月10日的事了,论坛翻得很快,没有几个人会去注意到我的这个短跟帖。那“狗屎”虽臭,但我也乐意它被掩盖。



8、又一周以后,3月17号,随便先生贴出奚落民运的歌词“民运运动员之歌 (初搞)”(顺便一提,他先生至今还未拿出定稿)。我则贴出一跟帖“随便先生:你知道有这么一则俄国谚语吗?”紧接,随便先生又来一祭起批判“汉奸”大旗的跟帖。对此,我又跟帖过去“现在我终于明白先生曾经患‘色盲’的缘由” 其中写道:“您可忘了这是‘汉奸论坛’?一篇‘宣言’早把您的问题答过多次了!或许,还是马悲鸣先生一语成:‘扫荡民运,为共产党尽孤忠’?!共产党的黑暗面可以揭露、批判,民运的黑暗面当然也可以揭露、批判。但是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黑’硬说成‘白’,恐怕就不是良家子弟所为吧?五十步笑一百步可不是什么开心事。建议您每天睡觉前都重温一遍本坛经典‘汉奸论坛宣言’。”并在帖后以“色盲:把黑说成白”的标题联结去了前述那堆本已遭掩盖了的“狗屎”的好去处。



四、



曾一再表示不屑与无名之辈辩论的芦笛先生此刻气宇轩昂地杀出来打抱不平了,于是就发生本文开篇所叙及的我躲都躲不过的要高寒“逐条道歉”的一次又一次的追杀。



在芦大侠看来,只要是他吆喝一声“你道歉来!”剩下的就是他坐在教主宝座上等着“受歉”了。请看他说:“所以,那个帖子贴出后我一直没上坛,只是老婆子昨天下网时我问了声:‘高寒道歉没有?’芦婆说:‘没有,他要你也做好道歉准备。’我听了哭笑不得。”



当然“哭笑不得”,因为从您一介入此案的那一刻起,你就一直、并至今还在扮演着一个“哭笑不得”的尴尬角色。而最令人“哭笑不得”的,还是我们这位目空一切的芦笛大师至今都不明白自己是怎样成为一位“哭笑不得”之角色的。



当芦笛先生第一板斧砍杀过来的时候,我在接他招时就明白提示过他:“我批评随便先生以及後面跟帖的Novell先生‘在众目睽睽之下,把“黑”硬说成“白”是指的‘事实判断’;而您在这里为之捍卫和讨伐的 ‘颠倒黑白’则是一个‘价值判断’。观点(‘价值判断’)可以不同,但事实(‘事实判断’)却不容歪曲。您企图用前者来偷换后者恐怕是徒劳的。相关帖子附后,你自己去看看从昨天到今天你是怎样喋喋不休地‘鸡同鸭讲’、‘牛头不对马嘴’的。”



如果芦笛此刻稍微明智一点,首先去核查一下我这所谓“事实判断”究竟指何,他也不至于越走越远:开始给我列三大罪状,后来不断演绎引伸,竟然变成六大罪状了。



可是,他偏不。紧接着,他回招道:“你那‘事实判断’也者,不过是伪装了的‘价值判断’,因为那所谓黑白不过是您自己判定的,在我眼里不值一钱。把自己的价值观当成事实强加到天下人头上,正是党文化的嫡传。”



是芦笛没有去看我附给他的帖子吗?如果这样,那还仅仅算无知;但从他后来的一帖中特别提到我所指责的“唱衰论坛”一语,表明他还是去看过那些帖子的,表明他是知道本人原帖中究竟是“A”在前还是“B”在前,以及此后的所谓颠倒黑白的争议都是、也只是以此为据,以此为基础,以此为前提的。既如此,那剩下的解释就只有一个了:偏见障目。



尽管无知不能成为论据,但偏见却比无知更难懂思维。从无知出发,人们还可能走到或真或假、或是或非,但从偏见出发,人们却只能走向连“假”、连“非”都不如的“哭笑不得”,谓予不信,有鼎鼎大名的芦笛先生在此作活例证。



五、



如果说偏见是芦笛正常思维的心理(提醒芦笛先生,不是说的“动机”)障碍的话,那么,缺乏思维的基本素养,则是这位《中国人会思维吗?》的作者、这位伪劣思维教师爷的另一大缺憾。



芦笛先生为了促成高寒向他道歉,滔滔不绝地谈了许多有关道歉的正反两方面的道理,举了好些开始怎样与他争吵,后来又终于向他道歉的实例。但是他似乎不懂得,即使我统统承认他讲的那些有关道歉之美德和不道歉之缺德的说教,并完全赞赏他所举出的从出尘公子到安魂曲都曾向他过道歉的史实,那么我要问:据此,您能证明什么?您能说,因为这些道理,因为这些事实,所以你高寒就得道歉么?您能在您所讲的道理,所举的实例与您所期待的高寒的道歉之间建立起一种必然因果联系来么?极而言之,您就是穷极所有的道歉经典,举出什么天王老子、玉皇大帝都曾给您道过歉,就能证明我高寒应当向您道歉么?相反,您用不着去扯南山盖北网,只要您能证明我高寒错了(注意:这可不是随便甩条芦笛语录出来就不证自明了的),没有别人向您道歉的实例,我也自然会向您道歉的。



(说到这里,我在此还真得要向芦笛先生道个歉:我曾经误将您的鼎鼎大名“芦笛”误写成了“卢笛”,尽管经您指出后我立马就改,但对于已经造成您“英名”受损之恶劣影响,我得承担全部责任。不过,在此指出这一点也许不属多余:这个道歉并不属于您明列要求我道歉的八大罪状之内。)



在前提与结论间,缺乏必然因果联系,是芦笛论证法的通病。这小到“良家子弟”与“血统论”的关系;大到“模糊思维”与“中国人不会思维”的关系莫不如此。随手翻一翻芦笛文论,可见两大明显的特征:一是海侃,二是海狂。前者表现为:海阔天空,无所不包,文史哲经法、数理化生外,无所不侃;后者则表现为:常用极端之语为结论,更以无所顾忌为前卫。有这两项,再加上广种薄收,数量取胜,所以也就常闹得牛皮烘烘,迷倒一帮票友。但是,只要你一亮出“必然因果律”这把钢尺:“即使承认您的所有论据,所有前提,但您所得出结论是唯一的吗?”便定能收捉襟见肘之效。其实,倘若芦氏文论只有那些个海侃,其或可应被列入科普读物;或者,倘若只有那些海狂,则也可被归入警世格言。但二者相加,且尤其以后者为前者之推论,则有点不伦不类,让人“哭笑不得”了。



六、



值得一提的是,从芦笛出来向高寒兴师问罪直到我敲出这段话时为止,两位被打抱不平的该案当事人,随便先生和Novell先生,却一直一言不发。唯一的例外是随便先生的一个劝芦笛的休战帖。帖中竟然还为芦一直愤然不已的那拒不道歉、且骂过自己颠倒黑白高寒说了几句好话,总之,端地一个和稀泥样。



其实,芦笛先生怎不好好去想一想:这是为何?原因就在于,他俩毕竟是当事人,心里亮堂得很,知道整个事情的来龙去脉,知道事实是一切狡辩的天敌。此刻无声胜有声,不说话,兴许还会被当作开个小玩笑,搞点恶作剧什么的。人家都未追究,反去要人家道歉,岂不无事找事,越描越黑?



然而,勇于搞论坛扫荡和扫荡论坛的芦笛先生哪里顾得上去管考究事情的来龙去脉;乐于兴文化战争和战争文化的芦笛先生又哪里想得到去了解当事人的心态?如此一来,这热身赛的第一个回合我们的芦大侠又哪会有胜算呢?



不过,芦笛如此气势汹汹地一个劲地追杀高寒,要高寒道歉,就真的是为他人打抱不平吗?一向主张功利至上的芦笛先生真会有如此豪迈的利他的情怀吗?这从芦笛先生多次表述的对“奴隶、奴才”一语之愤愤不平,人们似乎可以瞧见点端倪来:莫不是我曾引用的那段俄罗斯谚语深深地刺激了他吧?既如此,那我何不干脆将该谚语和盘端出,看看我们的芦笛先生能否被对号入座:



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奋起反抗的奴隶,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没有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浑浑噩噩地生活着的奴隶,是十足的奴隶;意识到自己的奴隶地位而满腔热情地讴歌这种地位、并挖空心思地诅咒其他奴隶反抗的奴隶,是奴才,是无耻之徒!





2002年3月29日于纽约







注:



相关帖子网址:



高寒原帖 迎击卢笛的挑战:中国民主运动宣言: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39541.asp



随便 跟帖“你们美国总统刚刚访华归来”: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39550.asp?od=1



高寒答随便帖 布什是美国人的总统,而不是“我们”的总统: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39607.asp?od=1



随便跟帖 因为您的宣言里把美国人放在前面,故俺有这么一问: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39625.asp?od=1



Novell 跟帖 你总是“随便”一搔,就搔住个要穴,佩服,哈哈!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39716.asp?od=1



高寒跟帖 唉,真是偏见比无知离事实更远!没人能“唱衰”一个坛,除非版主自己: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2140.asp?od=1



随便帖 :[歌词] 民运运动员之歌 (初搞):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3443.asp



高寒帖 : 随便先生:你知道有这么一则俄国谚语吗?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3446.asp?od=1



随便以何清莲为例大批“汉奸”帖: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3447.asp?od=1



高寒帖 : 现在我终于明白先生曾经患“色盲”的缘由,您可忘了这是“汉奸论坛”?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3461.asp?od=1



随便帖 : 误会,误会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3469.asp?od=1



高寒否认有任何误会帖(芦笛竟然以我以“误会”作遁词,实在看帖太粗心):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3491.asp?od=1



芦笛 3月21日帖 为高寒列出八大罪状帖 及随便劝芦笛休战帖: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4716.asp



高寒提示此事为事实判断而非价值判断帖:

http://www.hjclub.com/TextBody/43785.as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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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告:热身赛之二:芦笛会辩论吗?













http://chinaway.org >《中国之路》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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