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云儿,高寒和张三关于 不争论 的道理(1)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云儿,高寒和张三关于 不争论 的道理(1)
越南人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7096
经验值: 97883
标题:
云儿,高寒和张三关于 不争论 的道理(1)
(352 reads)
时间:
2004-6-02 周三, 下午7:40
作者:
越南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云儿举了"不争论的智慧"的例子。
高寒讲了"一切得以具体的时、空为转移"的哲学,
张三总结出一个不争论的原则:"不争论对双方有利争论对双方有害时应倡不争论;若不争论是为了维护一方迫害别一方的现实,这种不争论不可取。"
云儿的例子使人们知道"不争论"也是选择肢之一,但没有讲明白适用范围,限制条件,于是让5000年钻了个大空子,道:“这是我看到的关于64评论的最好的帖子。。。云儿,如我看错,望勿怪罪”。
高寒的哲学讲出了选择肢都是有条件的,但一直是这么几句话,因为不具体所以给人留不下多少印象。
张三给出了选择"不争论"的一种前提条件,更进了一步,
但我可以说:“云儿举的杀人案件,是必须要公诉的案件,不能
对双方有利你就可以不争论,必须到法庭去作证,否则就是违法”。
怎样把上面每个人的说法简单地概括出更有用的说法或理论呢?
作者:
越南人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你说的这三位,俺看不出什么智慧来。倒是网友5000年显得很“机智”(观点另说)
--
大汉子
- (0 Byte) 2004-6-02 周三, 下午8:14
(71 reads)
显示文章:
所有文章
1天
7天
2周
1个月
3个月
6个月
1年
时间顺序
时间逆序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
不能
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
不能
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
不能
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68751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