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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宪政的理解——兼答秋风 (ZT) 看看这位先生对“民主”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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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对宪政的理解——兼答秋风 (ZT) 看看这位先生对“民主”的态度。
无名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37
经验值: 178
标题:
我对宪政的理解——兼答秋风 (ZT) 看看这位先生对“民主”的态度。
(252 reads)
时间:
2002-3-29 周五, 上午4:49
作者:
无名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对宪政的理解——兼答秋风
冀志罡
宪政的问题很值得认真讨论。以我对政治学的了解,是把宪政作为民主制度的核心来看待的。我个人的偏见,觉得“民主”实在是个空洞无物的词,不过因为过去用惯了,现在才常常挂在嘴上,作为一个特殊标签来使用。可是标签始终是标签,如果看不到这标签后面的宪政,就永远也不会知道民主制度到底是什么。正如仅仅看到茅台酒瓶,你永远也不会知道茅台酒的味道一样。
宪政就是宪法政治。让我先给宪法下个定义吧:宪法就是玩政治的游戏规则。玩政治者,政客也。所以宪法就是约束政客的。要让宪法真的起作用,两个条件必不可免:一是宪法内容要公开明示(这一点很少有做不到的);二是要由独立的第三方负责裁判(这一点有很多国家做不到)。这后一点是关键,规则本身好不好倒还在其次。既使是一个糟糕的规则,只要裁判是独立的,大家就总能商量出一个改进的办法来。以美国为例吧。美国宪法最初是允许奴隶制存在的,可见那是个多么“坏”的规则。可是因为有一个至高无上的最高法院在,美国就硬是一点点的把它给改“好”了。当然南北战争是流了血的。它给美国的教训是,急于求成只会把事情搞糟。好在内战虽然杀得天昏地暗,宪法却保住了,这是美国政客的智慧,也是最高法院的权威使然。当初若不是大家对最高法院有信心,认为它还能压得住台面,秋后算帐是怎么也免不了的。
反面的教训也有。《魏玛宪法》本来是一部了不起的宪法,但由于缺少了一个权威的宪法审查机构(也有人认为是总统的权力过大,但我不同意),终在狂热的民粹主义的冲击下成了一纸空文。纳粹靠选举上台,以民主取胜,是二十世纪民主政治的一大讽刺。今天的德国可学乖了,设了专门的宪法法院司职违宪审查。
宪政的实质,是大家都在同一个规则下玩争夺权力的游戏,它是约束搞政治的人的,而不是约束政府的。政府权力范围的确定,是一个永远吵不出结果的问题。国际政治环境的变化、技术条件的改进、各种条约和协定的签署,随时都会引起政府权力的扩张或收缩。美国政府自成立以来,权力就在不断得扩大,于今看来,只有部分可以说是错误的,也有部分是正确的。更重要的是,虽然政府的权力如此之大,也没有人怀疑美国公民的个人自由受到了威胁(危言怂听倒是有的)。只要宪法屹立不倒,只要最高法院依然说一不二,就没有人会怀疑这一点。
经济学的发展,已经可以证明大多数政府干预都是错误的,不必要的,但我们还是不能说,所有的干预都没道理。原因是,技术条件的限制使得界定某些产权的费用高不可攀,这时就要使用政府这个替代手段,虽然这不是好办法,但好过没有办法。
许多人以为宪法是要保护公民的基本权利的,并以美国宪法的前十条修正案为例。我认为这是个误解。回想两百年前,美国的宪法制定者们是把公民的基本权利“挂”在宪法的后面的,就是因为他们认为那不属于正文的内容,正文是应该规范政治运作的。实际上,从那十条宪法修正案的内容上看,大都属于刑法范畴,写不写在宪法里是无关紧要的,甚至写不写在成文法里都无所谓,普通法本身一定能够发展出相应的判例来。英国就是这样。他们连部成文宪法都没有,但所有重要的法律原则,都有判例支持。
至于道德和法律的界限,其实一清二楚。道德是价值判断,是主观的东西,现实中既观察不到,也无法衡量;而法律是社会生活的规则,一定要有可操作性。也就是说,相关的现象一定要能够观察得到,而且有衡量的办法。在现实中,一件事该不该由法律来管不是看它对不对,而是先要看法律能不能管得了。荒唐的法律所在多有,而最荒唐的就是管道德的法律。你怎么可能用法律管婚外情?感情是主观的东西,你拿什么去观察,又凭什么来衡量?“感情确已破裂”这样的话居然唐而皇之的写在法律文件里,好像要在中国当法官,你非得有特异功能不可。缺乏衡量标准的法律,没有可操作性的法律,也可以被制定出来,但实施的结果,无一例外是武断,是乱来,是自欺欺人。
作者:
无名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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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解的非常好。
--
和合
- (0 Byte) 2002-3-29 周五, 上午5: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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