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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心乐时即成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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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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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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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此心乐时即成功
芦笛
上次贴出《五彩梦》以后,罗雀格格照例是喝醉了,语无伦次地跟贴道:“第三……第四……”。虽然忘了第一和第二,难为她醉成那样,还记得第四在第三之后,实在了不起。
我看了那帖子,嘿嘿冷笑了两声:small son 啊,真是人苦不知足,既得陇,复望蜀,世人有几个觉得自己糊口的职业“好玩”?苟如此,人生复有何求?我要是能像她那样对自己的职业心满意足,纵南面王不易也!还记得什么成功不成功,第四或第三?!
老杜也跟贴安慰我,说其实功利主义还是必须的,否则选了一个自己缺乏才能的行当,顶门嫌短,烧火嫌长,岂不蹉跎了一生?要是我当初去学艺术,如今在扭腰客地铁站吹萨克斯风,或是如余情郎在单摊为人剪影画像,顺便卖花鸟组成的“书法”,岂不是辱没祖宗?
于是就想起在“文学城”看见的一篇外国留华学生发的议论。他们惊奇地发现,中国学生还停留在他们祖宗的阶段,心心念念只知道“成功”二字,却忘记了那并不是幸福人生的唯一要素。据说,官方报纸登载了华人音乐家谭盾的成功故事。谭初到美国时也混不下去,只能在街头演奏。但他奋斗不已,最后进了世界一流的乐团。某日他又在街上遇到了当年的老朋友,仍然在那儿吹萨克斯风。他告诉老友自己目前在哪儿高就,那家伙戏谑地问:挣的有在街上演奏的多么?
那些外国留学生说,本来文字如果到这里结束,那也不失一篇幽默的小品,可惜作者接着开始教育读者,说如果谭盾像那些老战友一样胸无大志,那就一定会像他们一样,至今流落在街头。洋学生们看到这儿只觉得反胃:在街头演奏又怎么样?一样是艺术家,一样受人们的尊重与喜爱。是在一流乐团里还是在大街上,他们的人生价值并没有什么区别。
刚到西方时受到的震撼之一,便是发现一般人非常尊重街头艺术家,并不把这些人看成是可耻的乞丐一类,甚至不看成是跑江湖卖解的。记得我花了整整一个下午,和一位女孩辩论,她本人也是艺术家,不过是业余的,在当地的乐团里吹黑管。我试图告诉她街头卖艺在中国人眼中是何等可鄙,她睁着小牛那样的又大又黄的眼睛,困惑地一个劲地问:
“But why? Why?”
因为这些人没有正当职业,得过且过,没有出息。
“No decent career? No future? Easy life? 但你想到过么?他们给匆忙的行人带来了欢乐,这还不够体面?这难道不是前途?What's wrong with an easy life? Too easy? OK, what's wrong with too esay a life then? 难道人活着就是为了折磨自己不成?对不起,不过我觉得这些人才是活得有滋有味,意义十足!”
我试图说服她,但越说下去,越发现脑子里那些固有的天经地义其实并不如我想像的那样牢不可破,最后我惊奇地发现,那些教条的花岗石地基正在缓慢崩塌:是啊,同样是用自己的劳动糊口,凭什么要认定那些人就是低人一等?
但我不是一个轻易服输的人,所以最后使出了煞手(金间):
“那你为何不到单摊地铁站去吹黑管呢?”
她惭愧地笑笑:“不好意思,我嫌收入不高,不稳定。你看,人生有不同的方式,有的人看重钱,有的人看重随心所欲,我不幸属于第一种人。”
听她那意思,好像自己还不如那些卖解的似的,于是我再也无话可说了。
这些年来,和她的谈话一直在心头翻来覆去。人生越走向尽头,便越想重新来过。有时我禁不住想,假如再给你一次机会,你会不问成功,但求心之所乐,凭兴趣去选择专业么?
很明显,如果在中国,那是绝对没有可能的。在《黑崽子》里,我回忆起自己在大学时一度因为对所学专业极度缺乏兴趣,动念退学时跟小姐姐的谈话:
我变得越来越烦躁,于是某天我向小姐姐诉说了心事,她的劝告我从来
都非常重视。
“兴趣?兴趣决不能是你计划自己的未来要考虑的首要因素。咱们享受
不起这种奢侈!而且,兴趣总是可以培养的,何必无病呻吟?”
我知道她是对的,我别我选择。转学这种事还未所前闻,如果我不想学
这专业,唯一的路就是回到工厂去。如果我真这么干了,所有的人不是
以为我给学校开除了,就一定会认定我是疯子,更别说我的家人要为此
丢尽了脸。我又一次想起卢梭的话来:“自己的幸福取决于他人的意见。”
也许,回去当工人比当大学毕业生更快乐,但既然世人的观点恰好与此
相反,我必须强迫自己去做大学毕业生,以此显得很快乐。是否觉得快
乐并不重要,重要的是显得快乐(Being happy or not was not
important. It was looking happy that was all that
mattered.)。
所以,不用说,如果在中国让我重来一次,我还是别无选择,只有肩上众人给我压上的重轭,以获得向大众显示风光体面的资格。
但如果在西方让我重来一次,我会怎么办?这根本不用多想,明摆着小芦就是我的“重来一次”。他又怎么样了呢?还不是肩上父亲为他指定的重轭,以便在他看重的老父眼中显得前程远大,却不知老头子心中忐忑,到死那天都要神魂不安,不知道自己是否坑了孩子的一生。
苏东坡说:“此心安处是吾乡。”似乎也可以说:“此心乐时即成功。”谁都知道,人生只属于自己,不是为别人活的。只要自己觉得快活便是成功。
悲剧在于人是社会动物,价值观念不可能完全超脱出群体的标准,于是好胜心强者如我辈就有祸了:一生都要强上进,拼命想出人头地,为此放弃了自己真正的爱好,而失去了爱好,也就从根本上失去了成功的可能。到接近生命的终点时才发现自己两手空空,什么都没抓到──既没有成功,也放弃了真正的爱好。或许我的收入比地铁站那位吹萨克斯风的黑人要稳定丰厚一点,但我真的比他成功么?是否比他幸福就更不用说了。
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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