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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重排:逐条点评何志勇(上)(黑体字是老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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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重排:逐条点评何志勇(上)(黑体字是老安的)----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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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重排:逐条点评何志勇(上)(黑体字是老安的)---- (464 reads)      时间: 2002-3-27 周三, 下午11:16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总结安魂曲先生的论点:(不知准确否, 请先生指教)



1。 人民当家作主”是伦理,是道德,高于宗教信仰,不容置疑,芦笛说民主是一种宗教信仰就是全盘否定民主的伦理道德性。



前文说过,这段话前半截无的放矢:老安从没说过伦理道德一定高于宗教信仰,只不过对于相当一部分没有宗教信仰的读者包括你自己来说,你不说他们也会觉得伦理道德更高,这种“宗教信仰自卑感”不是老安强加的,也不是所有人都有的;至于这段话后半截则一点没错。



2。 民主作为一种伦理道德本身并不是不可以怀疑和批判的







3. 不是所有对当今人类伦理道德的批判都一定代表着人类道德认识的正确发展方向。



当然



4. 批判民主伦理本身同根本不承认民主的道德伦理性完全是两回事



正是这样,但老安也从没说过“不许”“根本不承认民主的道德伦理性”,老安不过是告诉大家,你们确实这么做了,因此就不该狡辩----至于你们有没有这么做的自由,老安能管得了吗?



我的回应是:



1。芦笛说的宗教信仰定义(相信者不置疑公设定义)并非你的宗教信仰定义(比伦理道德低定义)。



芦笛这样把宗教信仰简单定义为“相信者不置疑公设定义”,属于他自己文章的定义错误(至于这样定义宗教信仰为什么是错的,老安不想再论,打击可以查字典和百科全书),不能因为他用错了定义就把责任算到根据他这种定义进行批判的别人头上。



何况什么“比伦理道德低定义”。根本是你替老安想象的---老安没那么不自量力,从没觉得自己有本事除了查字典以外,另外给出什么“宗教信仰定义”来,事实上我们这里也没有人去有资格定义“宗教信仰”




2。民主是不是跟伦理道德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值得商榷



废话,任何观点都值得商榷,这是言论自由所保障的



3。如果伦理道德可以怀疑和批判,那伦理道德和宗教信仰的高下之分是怎么着定下来的。

您在文中指我总结的您的观点“人民当家作主是伦理,是道德,高于宗教信仰,不容置疑”一点没错。下文又说 “民主作为一种伦理道德本身并不是不可以怀疑和批判的”, 大概是漏看了“不容置疑”四个字。但还请明示’伦高宗低‘之理。



这是第三次给您强调了:“伦高宗低”是您自己替老安想象出来的论点,老安自己可从没有这么说过,你可以让任何一个虔诚的基督徒看看老安的文章,然后问问他们是否就从此觉得“伦高宗低”了?



以下就安魂曲先生问题作答, 或指出文中可商榷之处:



一。 安魂曲先生问:至于您文章中反复提到的芦笛如何如何说,这关我的观点本身什么事?!



答: 我的意思是:芦笛说民主是宗教信仰: 1。 逻辑犯了错。2。 其“宗教信仰”之定义由他给出的第一个条件确定:“凡是允许别人质疑理论公设(由其给出的所谓两个公设确定)的,就是科学,而凡是禁止别人这么做的,就是宗教”因此:“民主是宗教信仰”的意思是:民主有两个颇成问题的公设而且所有相信民主之人必不置愚这两个公设。



你要反驳他就应该 1。置疑其宗教信仰之定义, 2。置疑其所谓民主的公设。 3。 置疑其所有相信民主之人必不置愚这两个公设这个必要条件。



而你的宗教信仰的定义, 大概是某种比伦理道德低一级的东西,而人民当家作主又是跟伦理道德是同一层次的。 因此芦笛说民主是宗教信仰就是全盘否定民主的伦理道德特性。



错在: 1。你的宗教信仰定义非芦笛的宗教信仰定义。 2。民主是不是跟伦理道德是同一层次的东西值得商榷



1。芦笛没有权利自行给出什么“宗教信仰”的定义,我也没有必要去对他自己的胡乱定义大费口舌-----但只要芦笛使用了“宗教信仰”这个目前在大多数人心中确实有比较公认明确的,同芦笛定义完全不同理解的那样一个常用名词,老安就有必要指出其谬误,所谓防止“谬种流传”是也。



-----好比老安明天也写一篇东西,先定义“科学即有完整理论架构的东西”,然后再说“宗教就是科学”,你也当然可以指出老安说“宗教就是科学”是在故意抹煞科学的非宗教性和宗教的非科学性,你也当然没必要因为老安重新定义了“科学”就非得向读者解释“安魂曲指的科学其实完全是另外一回事”不可



请注意:老安的文章是独立成文的,而不是专门用来批判芦笛的



2。任何事物都可以商榷。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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