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外,我要与不服不行兄讨论的一个观点,它也帮助我从侧面说明我的想法。不服不行兄说:“。。。但是美国开国先贤们看到了这一点(多数人的专制——回首五千年注),他们除了要限制强势的少数(政府)外,也没有忘记保护弱势的少数(因不同原因不同于大多数的个人)。。。所以美国宪法在保证政府是多数人的政府(government consists in the absolute sovereignty of the majority)的同时,也限制多数人无视少数人的基本权利,比如下面这些政治概念和实践(从略)所以美国的民主并不是简单的majority rule, 而是宪法限制下的majority rule,而且这个宪法是世界上最注重保护少数人权利的宪法。当然,民主社会可能没有能力根本解决多数人的专制的出现,因为宪法是可以被多数人修改的。这个问题的根本解决只能在独裁国家里得到实现,因为那是少数人的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