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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老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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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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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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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答老马
芦笛
今早进来匆匆看了一眼,见到老马的问罪帖,只觉得其情可悯:这小子让我欺负狠了,忍无可忍,不管是泥沙还是稻草,抓起来就打,至於那是否有杀伤力,还是只能腾笑天下,眼下也顾不得那么多了。
我说师弟,你和我有相似之处,就是都凭记忆写文章。当然你条件比我好,好像还有许多藏书,而老芦所恃者早交代过了,不过是一本学生字典。但我和你也有根本区别,那就是第一,我思维严谨,一般让人抓不到软伤(思维破绽);而你思维混乱,软伤比比皆是,有时甚至可以无话不错;第二,我记性比你好,胆子比你小,一般不敢胡抡自己不懂的事儿,所以“硬伤”(事实或知识错误)也不多,而你艺高人胆大,专在内行面前胡抡,什么样的笑话都可以闹出来。
例如那“鬼子食物的多太(月太)含量高,有助于思维活动”说,暴露了你连什么是“消化”、什么是“吸收”的常识都没有,而哪怕是个初中毕业生也该知道这些事。我为此写了<马师弟的菜肉观>,指出了你的荒悖,但手下留情,点到即止,并不曾如你一样,逼迫你自承孤陋寡闻。是不是阿?
其实逼也没用。当初你在此坛以露怯为豪勇,发明出什么“怜子激素”来,让专业户老非批得一塌糊涂(这老东西最近流窜到哪儿去了?),你就是有那本事使脸皮顶住,硬要说你独立发现了进化论,进一步暴露出你连什么是进化论的ABC都茫然无知。直到最近你还不死心,从垃圾库里刨出那笑话来,拍拍灰再度挂出,用这来“解释”贺家的行为动机!
记得<笑林广记>上有个笑话:某理发匠手艺太次,给人家剃头时划了一道又一道的血口,每划一道就赶快用一个指头堵住,到后来十个指头全派上了用场,再也没本事继续剃头了,於是哀叹曰:这行当难度太大,只有千手观音才有本事干。
师弟,你说你像不像那剃头匠阿?哪篇大作不是千疮百孔,血迹斑斑?老实跟你说吧,老芦是懒得挤兑你,否则你写的每篇文章都可以让我撕得雪片也似,连裱都没法裱。谓予不信,请以楼下那“感谢政府不杀杨建利之恩”试起,如何?
我承认这次是自己不好:不该去嘲笑你的英文。那嘲笑也不符合事实,我就亲眼见过有一次你非常难得地完美地写出了一个毫无错误的英文句子:“Done!”当时我就表扬过你的英文功力大进,居然不写病句了,是不是阿?
明人不做暗事,我跟你说老实话吧:我是见你在新海川跟那些人调情,压不住怒火腾腾,这才稍微挤兑挤兑你。或许你要觉得奇怪:我不是一直主张访客都自由访问两家网站么?当初网友为此指责加人,我还替他辩护来着,为何对你要实行双重标准?
这理由很简单:你不识好歹!你知道老芦是跟那些人怎么闹翻的么?就是因为要保障你和随便的神圣的言论自由和信仰权利。为07等人涉嫌泄露你的IP事,我返回俱乐部后把屋顶都快闹塌了。你也知道,我对你从来毫无好感,更无私交可言,之所以这么干,完全是路见不平,拔刀相助,没成想你在海船沉没修复后,登上救生艇放的第一句话,便是“新旧海川这次都出彩了”,咱们出了什么彩?丢了什么人?请你当众说出来!你知道什么内情,配作什么裁判?!遮莫让人无耻暗算竟然成了受害人的耻辱不成?!
最可笑的是你毫无自知之明,凭那两下子也要送货上门去不疼不痒地为人家充当反面教员。你大概还以为自己神功盖世吧?老实跟你说,正是因为你毫无杀伤力,人家懒得理会你这种斑衣戏彩,这才正好拿你来作“中立、包容”的伪装点缀。我早说过了,如果是随便去阿,那边早又作鸟兽散也!
行了,骂也骂够了(跟着师兄学学吧,请看这恶毒伤人而又丝毫不犯坛规的经典范例)。下面回答你的指控。
首先,你打错了主意,以为你那稻草能让我大大的难堪一番。其实这网上再没比我认错更痛快的人,这第一是我本性如此,第二是我知道这是最高明的策略。所以无论如何难堪,我都一定会认错。例如RE指出我确实说过刀客“越来越像化外”的话,我立刻就坦然认错道歉。所以阿,只要我真的错了,你根本就难不住我。
你说的好像是两年前的事吧?我记得当时你就扯过一阵子,如今又拿出来作WMD,当真是病急乱投医也。我这里再重复一次上次作的解释。
所谓“儿马”并非蒙古话而是汉话(你怎么连这都要我教育你?),为北方特别是东北农村使用,那意思就是“公马”,和“蜾(左为马旁,念“阔”)马(母马)相对而言,指的是性别。上次你说你下辈子要托生为儿马,任何人在那种情况下,都只会理解为想生为公马,於是我才提醒你,生为公马未见得能满足你的淫心,万一给人家骟了更糟。你当时就反驳我,说“儿马”其实指的并非所有的公马,而是留下来作种马的公马。
这说明了什么?只说明日常生活使用的许多词汇毫无明确界定,随便你怎么理解都行。骟马当然不能说是公马,但如果不生为公马,请问又如何骟法?在这种不成问题的屁事上纠缠,甚至挟蒙古语傲视天下,这种无聊事,全世界大概也只有你才能做出来。请问我怎么知道你的蒙文水平比你的英文水平高尼?你在美国呆了20年还这样子,在内蒙不过呆了8年,依你的功力大进的英文来推想,恐怕尊驾的蒙文也就刚到可以吓唬外行的水平,是不是阿?
行了,懒得跟你说了,还要上班。最后郑重宣布自己孤陋寡闻,不知道在马师弟心目中,骟马都是天阉,并不是儿马作了外科手术变成的。
这认错态度如何?是否可以过关?祈师弟明示。
对了,再追加一句:老芦和你不同,和“民运”人士毫无私仇,即使有私仇,也不会如你一般不分青红皂白把无辜的人也一马勺烩进去,还不以为耻,反以为荣地公开自己的下滥动机。以后除非又见到“民运”人士搞毛共那套,老芦是再也不会扫荡了。From now on, you are on your own, brother。
作者:芦笛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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