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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芦笛与“绍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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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芦笛与“绍兴”   
六者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9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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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芦笛与“绍兴” (705 reads)      时间: 2004-5-03 周一, 上午12:35

作者:六者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芦笛与“绍兴”

自从俺前几天写了篇探讨老芦藉贯的屁文后,承蒙列位看官瞧得起,在海川的

水面上泛起几圈涟漪,插言兄还帮俺找旁证,谢了。老芦也出头了,是呗,多

了一个芦迷,不免偷着乐。嘿嘿,不要以为芦迷都向着你,你的话句句是真理

?没放过屁?俺不和你斗,一是顾你的面子,二是怕你踢。偷笑兄批评俺“站

着说话不腰疼,你给踢一下试试!”。哈哈,那是俺识相(老芦阿,这是绍兴

话吗?)。不过俺有阿Q的法宝,老芦被俺不知痛骂过多少次TMD赵太爷、

NND假洋鬼子,那是在心里骂,他听不见。怎么样,也算替偷兄出气了。

好了,言归正传。老芦问俺:知道国骂绍兴版是“娘东石杀”吗?唉,俺原来

有一个同事,特崇拜蒋委员长的“娘希匹”,虽然他不是浙江人,但使用频率

特高,潜移默化,俺受其影响偶而也漏出这三个字来。某次,出差在火车上,

遇到一件不顺心的事,脱口一句“娘希匹”。真是冤家路窄,有一个人听见了

,笑着问俺,“是奉化人吧?”然后就用“娘东石杀”一般的土话与俺交谈了

。NND,李鬼撞见了李逵,于是落荒而逃。

老芦对俺说,“跟你坦白吧,我是绍兴人。”其实,俺也只是最近听加人说什

么老芦是绍兴人,俺觉得加人在胡说,气不过,才公开出俺的判断。俺已经论

证过老芦是青岛人,现在俺再来探讨老芦是不是与绍兴有关。

俺敬仰胡适先生,做学问就是要“大胆地假设,小心地求证”、“有一份证据

说一份话”。非文人说俺是“芦学家”,不敢当啊。不是俺愿意做“芦学”,

俺对老芦没有那份感情,实在是斗嘴斗不过他,那就不许俺研究“芦学”来考

究他的劣根性。其实“芦学”比”红学’难做啊,那要到老芦百年之后才能有

转机。为什么?就因为老芦还在世啊。俺辛辛苦苦做出的成果是A,老芦偏偏

要说是B,他是驴脾气,拗不过他呀。红学家就幸福多了,雪芹已逝,死无对

证,红学家说啥那就是啥。如果俺来研究红学啊,那成果可是超白金版啦。比

如说,宝玉最后跟空空道人走了,到那处了?返归太虚幻境?错啦!他是漂洋

过海到了加拿大,转世成加人那个淫民啦,他胸前荡来晃去的工作卡就是通灵

宝玉呀。嘿嘿,难道不许宝玉捧洋妞?要与时俱进嘛。瞧,一锤子定音,多爽



研究历史人物(老芦正在走入历史,是现在进行时态),要重证据,不知是那

位大师说过的,史学就是史料学。俺党的做法是“以论带史”,史料是为宣传

服务的,就是假的也不打紧;俺是胡适的学生,走的是“以史带论”的路子,

从来不用伪证据的,这点看官务必厘清。

证据的使用也有学问,单个的孤证要慎重,证据之间要能相互印证,要识别伪

证并坚决屏除之。好在胡适老先生已为俺做了榜样。

好了,预备作业完成了,下面进入推演阶段。

《黑崽子》的“饥饿岁月”一章中,老芦说“在1963年,那时为了医治耳疾,

我到南方的某个城市去‘寄读’了半年。”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线索。为了更

清晰地阐述下去,让俺将老芦的年谱排列一下。有关年代的证据是:

“我在小学的最后一年和初中第一年,正是大饥荒在华夏大地上疯狂肆虐的高

潮期。”

“短暂的南方‘寄读’结束后,我回到原来的学校。回来后的第一个感觉就是

整个学校的空气都变了。各班的团内阁都进行了大改组,……”

“高中第一学年是大饥荒后那短暂宽松时期的最后一年。1964年9月1日,假期

结束,我重返学校,发现学校的团委内阁发生了大改组。……”

“高中最后一个学年(1965年9月至1966年8月)……”

“(可可对芦说)他们都说你是咱们班上最小的。”

综上推断:老芦乃1949年(或1948年)生人。1954年(6虚岁)秋读小学,1960

年(12虚岁)秋读初中,1963年(15虚岁)秋读高中。

老芦说法是1963年去南方的,俺的科学考证应是1964年春节后,也就是高一下

半学年。当事人说的还能有错?当然可能,他的生物学意义上的记忆能斗得过

俺的“科学”?就好比义和团的神功挡不住八国联军的枪炮一样。下文中将有

论证。

历史证明,凡伟人总得有点“疾”。袁世凯有“足疾”,隆裕太后恩准老袁回

安阳“养疴”;曾国藩有“癣疾”,纳了个“通房丫头”,挠痒呗。就是现代

人物,比如希哲老的那个中华民国国防部汤部长不也有“眼疾”要请辞吗?老

芦乃英网上最伟大的汉奸(元帅级),有点“耳疾”,这也是历史的必然。“

耳疾”从何而来?老芦没说。谚语说,死活不开口,神仙难下手。俺只得大胆

假设了。可能老芦小时候患过乙型脑炎,链霉素用多了,造成听力的一定程度

障碍。这种毛病,西医也没有什么好办法。所以老芦不去“全省最好的医院”

就医,而要南下。干嘛去?寻求用中医秘方治疗!

看官要问,为啥早不治、晚不治,而要到现在治?问得好!俺已西化了,宽容

为本,不像老芦,听到反对意见就要出蹄。上帝的安排是最公平的,对每个人

来说,有失就有得,有得就有失。鲁萧君大慨是在“教”的,俺对上帝的体会

,够入教的起分线吗?老芦天资英赋,聪明绝顶,不过好事也不能让幼芦全占

了吧,所以上帝安排他得个脑膜炎,并不为过。在小学阶段,凭老芦的天资,

功课绝无问题。初中则逢我国朝困难时期,治“耳疾”心有余力不足。进入高

中后,仅凭天赋不够吧?小芦因听力欠缺,学业受损。所以,小芦在读了高一

上半学年后,必须解决“耳疾”了。

那么,这个南方城市是何处呢?老芦在《黑》书中说过,他所“寄读”的中学

曾组织学生去农村劳动。在“访贫问苦”那一段,老芦说了一些当地方言:“

家什”、“冒得”、“堂客”、“卵(diao)”、“我家(go)”等。还有当地的

食品——鱼、鸡、鸭、火腿、腊肉……。俺判断范围大致在苏南、皖南、浙江

一带。

老芦家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地方而不是其它?合乎逻辑的判断就是,该地方具有

二个条件,第一有中医秘方,第二有亲戚故交(可以落脚暂住)。

推演至此,俺必须引入新证据了。

老芦在散文《上坟》中透露过:他与小哥哥(芦萧)于三中全会后曾回乡祭扫

祖父坟,故乡地貌是“丘陵、梯田、水稻”。他们到达时由本家兄弟在“火车

站”接车。老芦的祖父当年是有名的中医,某年时疫流行,为救普罗大众,奋

不顾身,不幸染疫仙逝。行文至此,泪洒衣襟,痛乎?惜乎?

好了,现在俺把这些证据综合起来进行推论。

老芦不是声称他是绍兴人吗?俺就受骗一次吧。这个南方城市“可能”是老芦

的驴兴之地、祖藉——绍兴。

网友早有感觉,芦文尖酸刻毒,文笔犀利,大有鲁迅遗风,看来实因乃祖为绍

兴人耳。当然,“脾气暴燥”(洪老语)也可能是脑膜炎后遗症,所以众网友

要发扬人道关怀精神,理解万岁啦。(这个问题,俺拟向美国的华人精神病兼

心理医生胡祈博士请教,胡博士也是有名的网友,向以政论见长。不过胡博士

没有来过海川,大慨是嫌水浅。是否请洪老出面邀请,一来交流政见,二来给

老芦瞧瞧。)

世人只知绍兴出师爷,其实名医不少。周树人东渡日本不也是学医的吗?芦老

太爷虽然去世得早,但家传医术想必定有老芦的本家弟子承传下来,谅必治疗

“耳疾”当有秘方也。

老芦历年来的数百万字奇文,插用过多个地域方言,但用得最多、最熟的还是

吴语系方言。何能如此?原来他在故乡待了半年,在那个年令段,半年时间足

以熟练掌握家乡土语了,娘东石杀!更何况小芦确有天赋啊。

在散文《油菜》中,老芦回忆道:“故乡最难忘的景色,就是满山遍野的油菜

花。”这是什么季节,春末初夏也。小芦在故乡只有“半年”时间,那么这是

63年春还是64年春?如果是63年春,这年夏天小芦考高中,那时的中考竞争是

很激烈的呵,小芦能够安心去治耳疾吗?合乎情理的只能是64年上半年,此时

高中已进了,安心了。加之国家、家庭的经济状况已有好转。可以从容不迫去

南方了。这就是俺的科学论证的威力,也是胡适先生的胜利。至于该文中老芦

描述他母亲用菜油炒菜之景,那是文学笔法,不可当真。芦老太当时在纺织厂

工作,那是什么年代?岂能请到如此长假?老芦企图制造他自小就在南方生活

的假象,哈哈,被俺戳穿了。

至于《雪》文中,老芦仍然在制造假象。该文描述老芦乘火车过秦岭,在阳平

关站赏雪之情,“那是我第一次见到北方的雪。生在岭南的一个温暖角落里,

我从没有见过天然的冰,也很少见到雪。南方的雪是湿润的,没落到地上就化

了。……活到十七八岁,还没见过雪人是怎么过堆法。……”

岭南泛指两广地区,老芦如此直爽,难怪加人要认同乡呵。老芦呵,就算你是

岭南人,你那里下过雪吗?你见过岭南的“湿润的,没落地就化了”的雪吗?

其实,老芦本意不过是想强调一下他是南方人而已,但不应用“岭南”。也许

老芦是表示他是秦岭南边的人(有人认为他是四川川东人,是否出于此处?)

,不过“岭南”没有这个含义啊。以老芦之博学,为何出这个低级错误?合理

的解释就是,老芦造假心切,未能通篇谋划,总要露出驴脚。让俺来理顺吧。

十七八岁是你大串连之年代。1966年,你南下广东,后转西南,北上出川,过

秦岭,经西安、郑州,于年底回到青岛。《雪》文当是你途中所见一景耳。

本文行将结束,看官要质问,你不是论证过老芦是青岛人吗?现又说老芦是绍

兴人,岂不自打耳光吗?其实不谬。青岛乃老芦出生成长之地,而绍兴可能是

乃祖藉之地也。俺们的胡锦涛主席及胡主席的先父均出生于江苏泰县,但主席

的祖父为安徽绩溪人,所以胡主席是安徽人,这是党中央的决定呵。芦笛呀,

你能和俺们的主席来比啊,胆子也大了一点吧,你还是做青岛人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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