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ZT> 萧峰 窃论民主 |
 |
鲁肃 [博客] [个人文集]
游客
|
|
|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者: 萧峰 窃论民主
窃论民主
民主这个题目实在是太大了,谁要将它论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我相信他也会因此成为这个世界上一个著名的学者。即使是哈佛这样的最高学府,恐怕也要争着抢着来请他去做教授。我自问没有能力将民主这个东西说得清清楚楚,明明白白,所以只好呆在中国做一个小小的官吏,就连堂堂正正论说民主的勇气也不太足,只好借用古人的“吾窃以为”中的窃,来论民主一番。
在我们中国,当民主刚刚被介绍进来后不久,就有人将它称作“德漠疯狂”、“民疯”和“多数疯狂”。这位数落民主的仁兄可不是什么阿猫阿狗,因为阿猫阿狗的话是不会在历史上留传下来的,这位“德漠疯狂”的高人,就是大名鼎鼎的猪尾巴教授。要论学识,如假包换的学贯中西,只是虽然身为西式学府:北京大学的教授,可是说什么也不肯剪掉那条后脑勺上的猪尾巴。对中化民国的公民身份不屑一顾,偏偏要做大清帝国的遗民。在我们经历过“文化大革命”后,我们仿佛能够看到这位老先生正得意地将一顶光环往自己的头上戴去,这顶光环上赫然写着两个大字“先知”。当然,不论是正在西方世界实践民主、还是在中国向往民主的人士,都不可能承认那顶“先知”的光环,因为只有专制的遗老遗少才会将“文革”这样的“德漠疯狂”也当作民主。
我并不指望自己能够将民主的问题论的清清楚楚,只要能够给别人一点有益的启示,便心满意足了。
一、民主不是个东西
最近,我在凤凰卫视的节目上看到一场辩论,辩论的主题是:民主是不是一个好东西,辩论的一方观点自然是民主是一个好东西,而另一方的立场却是民主在一定的条件下是一个好东西,也就是说民主不一定是一个好东西。看着他们在节目中不断地争论,急得我恨不得钻进电视中,掀翻他们的桌子,然后指着他们的鼻子大吼一声:“民主根本就不是个东西。”
当民主刚被介绍到中国来的时候,确实是被当作一件东西,一件很有用的东西来介绍的,陈独秀先生在他的著作《德赛二先生与社会主义》中就认为德赛二先生联手,“将救治中国政治上道德上学术上思想上一切的黑暗”。难怪时光过去了将近一个世纪,中国人的思想中,民主还只是一个东西,所有的区别只是向往的人认为它是一个好东西,拒绝它的人认定,同时也希望别人也同样认定它不是一个好东西,至少在中国的现阶段不是一个好东西。
这种将民主作为一个工具的观点,在中国人中是有根深蒂固的渊源的,因为在中国的历史上,从来就没有民主的意识,有的只是君臣思想。理想的君臣关系,即所谓的君君臣臣,是中国人一直不懈地追求的终极目标,而从来就没有君臣平等的观念。这种君臣思想和等级观点深深地植入了中国的文化,而在这种文化氛围中成长的中国人,平等对他们来说,是非常陌生的。而民主的概念被引入中国的时候,正值中国内忧外患,解亡国之急成为第一事务,而所有的制度改革也都是基于这样的目的展开的,其中也包括民主改革和民主革命。
将民主当作工具,也许是当年那些意图广泛宣传民主观点的人的一种故意的选择,因为这种工具论的宣传,确实有助于民主这个概念的推广,从而极大地推动了民主运动的起步,但是,确不自觉地将民主运动推向了一个错误的方向。以致于经历百年磨难之后,最终发现:我们还在原地踏步。
民主其实就是人权,这才是民主的真义。
我们相信“人人生而平等,上帝赋予了每一个人不可剥夺的权利,包括生命权,自由权和追求幸福的权利”是一条不需要证明的天理,正因为人人生而平等,所以他们在组成社会的同时,他们天然地对社会的公共事务都享有平等的权利,包括知情权、议政权、公共事务最终的决定权、公共事务管理机构及其负责人的委任权、监督权和罢免权等。社会中的每一个分子天然拥有的,对一切有关社会公共事务的权利归结成二个字,就是民主。平等必然是民主,不平等就没有民主,反之亦然,民主必然是平等,不民主必然没有平等。当然这里的平等指的是社会地位的平等、政治身份的平等。
当社会中平等的个人各自渡让出一部份权利从而形成这个社会的公共权力,负责管理公共事务的时候,便形成了国家这个东西。人们之所以要让出部份权利来形成国家的唯一目的,就是要用国家的权力来保障每一个人不可侵犯的权利。可见国家本身才是一个手段,一个保障人民权利的手段,也许有朝一日,人民的权利不再需要这个手段来保障的时候,国家也就没有了存在的理由了。
二、少数服从多数不是民主的原则
我想少数服务多数当作民主原则的人为数是不少的,但我不这样看。
少数服从多数只是裁决的原则,而不是民主的原则。在平等的人所组成的社会中,很多时候是需要裁决的,最常见的就是选举。选举其实是一个裁决的过程,是一个对社会公共事务的管理人的委任对象的竞争者的裁决过程,通过这个过程,人们裁决在众多的争当对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人的竞争者中,谁最终得以获得委任。
由于这个过程中,社会的每一个分子都具有同等的裁决权,而且每一个分子都会有不同的裁决意向,但是最终的裁决只能够有一个人被裁决竞争成功而获得委任,为了使这个过程能够最终达成结果,在社会每一个分子都同意的情况下,达成了一个少数服务多数的裁决规则,以多数人的意愿裁决出这个最终获得委托的一个竞争者。
在这个过程中,首先少数服从多数必须是事先大家都认同的一个规则,大家认同这个规则只不过是为了裁决过程能够得出一个最终结果,而这个最终结果也确实是为人们所需要的。裁决的原则不是以少数服从多数的情况也是可能存在的,在美国总统的选举中,就多次出现过多数服从少数的情况。当然在美国总统的选举有好几个环节,而每一个环节都还是以少数服从多数为原则的,但最终的结果却并不一定遵从这一原则。但美国却是被公认为最民主的国家,由此也可理解少数服从多数并不是民主的原则。
民主是需要裁决的,但民主决仅仅是裁决。将少数服从多数当作民主原则,实际上就是将裁决等同于民主。很显然,裁决只不过是一个手段,如果将裁决等同于民主,实际上也就是将民主当作一个手段来理解。我在上面说过:民主不是个东西。在这里我想说:拿民主当一个东西的人不是个东西。人本来就不是东西,我这样说料想别人也没有什么好责难的。不过我这个不是东西的人一向低调,如果谁认为我冒犯了他,只要他提出,我愿意向他道歉。
三、民主可以从少数人开始
民主从它诞生之日起,就只是属于少数人的权利。在古希腊的城邦中,民主只存在于公民,也就是自由人之间,而自由人在城邦中只是一小部份,另外还有大量的奴隶,这是另一类的人,当时被认为是自由人的财产而不是具有独立权利的社会分子。但是古希腊的民主虽然为这个世界创造了巨大的辉煌,但它最终归于灭亡。有人认为,它的灭亡应该归因于它没有将民主的范围扩大全体城邦中的人。
同样,在美国诞生的时候,也存在不属于公民的那一类人,他们是大量存在的黑奴,也同样被认为是另一类人的私有财产,但美国至今没有灭亡的任何征兆,估计它一时半会也不会灭亡,它不会灭亡的原因当中,自觉地将民主扩大到全部的人身上,我认为恐怕是主要原因吧。
由此,我想,中国的民主进程应该也是可以从少数人开始的。只是必须逐步向全体扩散,否则很可能虽然避免了各代皇朝的宿命,但还是逃不脱古希腊的命运。现在的中国,民主的范围大概只局限在政治局的九个常委当中,可能还有一个江泽民。这至少也是一个民主的开始吧,它总比原先毛泽东、邓小平的绝对专制要进步。
保存希望,等待就少点感伤。
上帝保佑中国。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