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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厕所与餐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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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厕所与餐厅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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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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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厕所与餐厅 (708 reads)      时间: 2004-4-29 周四, 下午4:48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厕所与餐厅


芦笛


今天不舒服,早早就躺下了,睡了一觉上来看看,见老枭和小安子、蒋诗人打得不亦乐乎,觉得没劲透了,以己度人,总算知道自己打架时网友是什么感觉了。这里倚老卖老,说上两句。

在公众论坛上写作,打架是免不了的。过去本网站某些斑竹洁癖严重,实行斑竹暴政,斩得人头遍地,黄红牌满天飞,搞得天怒人怨,完全成了恐怖统治,教训十分惨痛,这其实是忽略了人性中的消极面,以圣人的高标准要求网人,毫不现实。

人性是复杂的,既有高尚干净的一面,又有卑下龌龊的一面,需要吃饭,也需要上厕所。排泄乃正常的生理要求,说来没有什么可耻的。如果不许众人上厕所,务必要将大家活活憋死,但如果在进食之时,有人在旁边排泄,则恐怕谁也吃不下去。

因此,正视、理解、尊重人性的正确办法,还是分而治之,在家里分隔出餐厅、客厅、卧室、厕所来,使自己满足排泄要求时不至于影响他人的其他活动。

我想,这就是正确的治坛方针,打架也是一种正常生理活动,只是有的人这方面要求比众人高(如老芦),有的比较低,在要求高者自然是打得快活,在要求低者看来便觉得难受,为了能让众人各得其所,还是划出不同的房间来最好,喜欢打架的上众议院去,喜欢讨论理性问题的在罕见,喜欢嘲风弄月者上汗衫,喜欢色情的上驴鸣镇,这样谁也不影响谁,谁也不干扰谁的生理活动,可谓各得其所。

为此,老芦在此呼吁,请斗殴者一律到众议院去,凡与观点讨论无关的帖子如果留在罕见,请斑竹费心把它们转移到众议院中,这其实是对其他网人的尊重。我以后如果忍不住打架,一定以身作则,到众议院去打。

以上所说不包括骂我的文字。本人已经说过,我决不会要求斑竹删除或移动攻击本人的帖子,上次我建议将须弥山主那与观点讨论毫无关系的骂帖移往众议院,完全是因为它造谣攻击诋毁某位刻下不在此坛,而许多网友(特别是我本人)都盼望她回归的重量级写手,并不是因为它涉及到本人。

最后忍不住就枭--蒋安之争插一句嘴:我并不认为什么“呼唤英雄”是抄袭。这种简单词汇搭配非常容易重复,想出这句话来也并不需要独运匠心。中文就那么点词汇,谁不是在抄袭新华字典?更何况鲁迅的<狂人日记>的题目整个就是抄袭果戈理的同名小说的,可至今也没谁大惊小怪,去剥他的皮。诗文写得好不好是由读者说的,自己再吹也没用。

这里跟老枭说,你还是专心致志去写完你的<反击芦笛>系列行了,少干这些没劲的事,高寒现在不是发起反击了么(我其实从来没和他过过招,全TMD打架来着) ,你正好和他联手上,我乐观其成。

还要跟洪博士说一声,我因为不舒服,也没去跟同仁说你那事,不过我看见老狼已经看到那事了,大概也用不着我再去说了吧。我的意见还是:我本人没胆子去出那风头,到底去不去,请同仁商量后给您个答复吧。老狼去怎么样?你反正是暴了光了,去不去makes no difference.

作者:芦笛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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