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批评随便网友之“批评安网友的痞子说”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批评随便网友之“批评安网友的痞子说”   
安魂曲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12787

经验值: 0


文章标题: 批评随便网友之“批评安网友的痞子说” (350 reads)      时间: 2004-4-28 周三, 下午9:59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两者之间的最大区别在于:“专制痞子”(无论昨日还是今日的
中共在这一点上都一样)根本不把信义承诺当回事、更丝毫不尊
重法律(哪怕是自己刚刚亲手订立的恶法)]

这就是胡说了。起码他尊重一党专政这条法律嘛。他在宪法告诉
大家,一切他说了算。他遵守了这个承诺,难道不是吗。

(安魂曲批评:随网这样的逻辑真的很有意思,那么如果中共干脆告诉大家“我就是要胡来”,岂不是更“有言必行”了么?

关键问题于:宪法中规定“坚持共产党的领导”,并不意味着共产党自己就可以违法胡来----其实关于“坚持党的领导”和“遵纪守法”两者之间的辩证关系,中共自己有过很多官方说明,胡锦涛等都一再解释过:“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法律,党和人民一起遵守宪法、法律”,最近更强调“任何政党个人不能超越宪法、法律”。。。我想,平时很喜欢为中共辩护的随便网友,总不成连这样明确的“中央精神”也不学习、领会、掌握的吧!:))

[----无论是对国际社会做出的庄重承诺(比如承诺香港“高度
自治”的“中英联合声明”、]

高度自治不等於交给英国去治。如果您当政,也许这么解释高
度自治,可基本法并没有说您有解释权啊。

(安魂曲批评:“高度自治”是得到中英联合声明庄严承诺的,事实上也是香港和平移交主权的先决条件之一,英国当然有权根绝这个质疑中国政府的出尔反尔、言而无信-----至于什么叫“高度自治”,中央政府管什么不管什么。。。基本法有着明确规定,如果基本法没有明确规定该由中央管的地方如果中央政府也插手干预,这显然不能称作“高度自治”了。)

许不许近期普选,做此决定的权力在中国,不在英国,也不在
香港人民。你可以不同意中共的决定,但你却没本事证明他这
个决定不合法。他的决定完全符合程序正义。

(安魂曲批评:“许不许近期普选,做此决定的权力在中国”。。。这话本身不错,也符合基本法的规定----但问题在于,中央什么时候可以行使“做此决定的权利”?究竟是根据基本法明文规定,在最后批准政改方案时把关?还是如现在所为(无论是基本法还是二十天前的人大释法均无此授权),在香港立法会还没有开始讨论相关议案时,就先主动出来给讨论定一个很具体严格的大框框?

有意思的是:随便网友平时满口“法制”“法制”的,在这里却暴露了他本人对基本法律精神的无知----似乎在随便看来,只要法律规定了某权力最终属于上级机关,那么就自然等于上级机关可以随时行使这一权力。。。照随便的逻辑,既然最高法院有最终的终审权,那么最高法院是不是也可以在某起案子开审前,就提前给下级法院下指令,决定被告人的具体刑期范围呢?!

-----其实这个“最高法院开审前介入”的例子本身就可以用来说明如今人大提前规定香港政改禁区的荒谬----没有经过下级香港本地立法机构的充分酝酿讨论,你高高在上的全国人大就提前作出终审判决,难道你就不怕因信息不足、时间匆忙、未充分听取正反意见而导致严重误判么?!)

[好比王炳章曾入境大陆被礼送出境。。。但过了几年大陆就居
然用同样的罪名证据判他终身监禁!]

这还不简单。礼送出境是给他一次机会,第二次把他关起来,
是不想等到他杀了人才抓。这有什么问题吗?

(安魂曲批评:任何国家的法制,都不可能、不应该在没有任何对方认罪交换的情况下,给一个可能被判无期徒刑之罪犯逍遥法外的“一次机会”,否则这就根本不是一个法制国家----自称很尊重法制的随便网友,怎么连这个起码的道理也不懂了?!。。。。何况大陆当时礼送王炳章出境,警告过王本人“这次你本来可能被判无期,但先给你一次机会。。。”了么?如果当时根本没警告人家,所谓“给他一次机会”云云就更是胡扯了。)

[ ---反之,所有那些“精英专制”中的治国“精英”们,无论
自己是否一定能够做到科学高效地治理国家,至少,他们对外
绝不敢随便背弃自己的国际承诺、国际义务;对内则至少懂得
对自己亲手制定的法律制度尽量严格遵守,决不为蝇头小利而
损害自己国家、地区的司法尊严、威信。]

不要说什么精英专制者,就是民主国家的民选领袖,一样违法
欺骗。美国总统布什在WMD问题上就欺骗了美国人民么。他爸爸
许诺绝不加税,上台就加了。

(安魂曲批评:我指中共违反的承诺、义务、法律等等,都绝非简单的竞选演说(竞选承诺不能兑现,在美国显然不属于违法),而是中共自己明明白白签了字公诸于世的正式法律文件!----何况,老布什出尔反尔,四年后美国人民就请他滚出了白宫,小布什这次也同样有为无法兑现承诺付出代价的危险(如果能证明他故意欺骗如尼克松,那么他就几乎肯定会滚蛋)。。。请问:你既然拿美国的例子做比方,为什么不同样拿美国的例子来要求中共:违反信义可以,但却必须有接受人民监督、承受下台代价的准备呢?)

美国在联合国宪章上签了字,那上面的条文美国遵守了几条?

(安魂曲批评:请你具体指出,美国究竟没有遵守哪几条联合国宪章?)



作者:安魂曲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安魂曲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564983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