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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党立委邱毅被检方要求判刑一年半,4.10肇事者也被分别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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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民党立委邱毅被检方要求判刑一年半,4.10肇事者也被分别起诉
阿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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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亲民党立委邱毅被检方要求判刑一年半,4.10肇事者也被分别起诉
(122 reads)
时间:
2004-4-24 周六, 下午10:12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四一○案 永和市代被起訴
陳志賢/台北報導
引發警民嚴重衝突,致數十人受傷的「四一○」集會暴力滋擾事件,台北地檢署昨天第一波偵結,依聚眾妨害公務等罪嫌,起訴台北縣永和市民代表黃錫麟等六人,並分別求處三月至一年四月不等徒刑。
此外,「四一○」當天暴力攻擊媒體記者的男子,檢警亦已掌握其身分,檢方已簽發拘票,指示警方儘速將他拘提到案。
被起訴的林定修、唐美麗(均求刑一年四月)、謝傳聖、林家正(均求刑五月)、徐絢文、黃錫麟(均求刑三月)等六人。
起訴書指出,「四一○」當天國親聯盟在凱達格蘭大道所發動的「要真相、拚公道」集會行動,但當天晚間六時,群眾開始鼓譟,攻擊警察及派出所,造成警民嚴重衝突,事後導致多人受傷。
而林定修等六人,則是在當天的衝突中,分別恃眾或聚眾以暴力拉扯拒馬,或推垃圾車衝撞警察,或以駕駛、站立宣導車上,手持標語、按鳴氣笛喇叭、吶喊方式助長暴力滋事,嚴重妨害公權力行使,並且擾亂社會秩序。
321抗爭 邱毅求刑1年半
郭良傑/高雄報導
立法委員邱毅涉嫌於3月21日凌晨首謀聚眾衝撞高雄地方法院及地檢署大門,造成多名員警受傷,高雄地檢署檢察官黃俊嘉、李靜文上午依妨害公務、違反集會遊行法、傷害、毀損等4項罪嫌起訴邱毅,具體求刑有期徒刑1年6個月。
檢察官起訴指出,邱毅於3月20日晚上總統大選開票後,率領約50名群眾到高雄地方法院大門前,抗議總統選舉不公、要求查封票匭,一直到21日凌晨,警方3次舉牌警告,命令邱毅解散群眾,邱毅均不予理會。
起訴書中指出,21日凌晨3點28分左右,邱毅站在宣傳車上,先喊倒數計時「十、九、八…二、一」後,在場群眾推擠法院鐵門,邱毅見狀又大喊「各位,我們宣傳車衝過去,衝過去」,隨後他站在宣傳車上指揮駕駛宣傳車的不明男子衝撞高雄地檢署大門鐵門5次,在場群眾並持鐵條、木棍擊打並與現場執行職務之員警拉扯、推打及丟擲物品,造成8名員警受傷。
直至凌晨4時30分許,高雄市連宋競選總部主任委員林享能步出高雄地方法院,並上宣傳車以擴音器向群眾表示高雄地方法院已裁定全面查封全部票匭驗票後,邱毅及其聚集之群眾始漸行離去。
檢察官偵結認為,邱毅自恃立法委員身分,竟於違法集會之現場,以聚眾暴力遂行自己之訴求,對員警制止非但未聽從勸阻,反而施以暴力致其受傷,此對民主法治之社會運作是極度惡劣之示範;事發後邱毅始終矢口否認犯行,審酌其犯罪之動機、目的、手段及對被害人所造成之損害,量處有期徒刑1年6月,以示懲儆。
立委邱毅衝撞法院遭起訴 反駁遭綠色恐怖
【曾至賢/綜合報導】
三月廿日晚上總統大選後帶隊衝撞高雄地方法院的親民黨立法委員邱毅,今日正式遭高雄地檢署起訴,由於情節相當嚴重,法官也具體求處一年六個月徒刑,邱毅則在立法院國事論壇上發言,強烈批評這是綠色恐怖。
高雄地方法院指出,在經過傳訊後,加上調閱當天事發錄影帶,且案發時,法院大門遭到嚴重破壞,亦有八名法院法警受傷,嚴重違反到妨害公務、集會遊行法等,因此將邱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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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onymo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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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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