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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先提供一个严肃而且轻松的帖子,来挑战大家的算术:泛蓝发现泛蓝明显电脑作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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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先提供一个严肃而且轻松的帖子,来挑战大家的算术:泛蓝发现泛蓝明显电脑作弊……   
洪哲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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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先提供一个严肃而且轻松的帖子,来挑战大家的算术:泛蓝发现泛蓝明显电脑作弊…… (490 reads)      时间: 2004-3-23 周二, 下午6:5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选举也有轻松的一面──论所谓“电脑作弊的证据”真相
(原题)天底下真的有这么巧的事

彭文正


转开电视刚好看到泛蓝阵营召开记者会,针对票数的巧合列出了一连
串的数学式,经过大约10个代数演算式,最后,记者会的主持人周守
训激动地大吼:“天底下怎会有这么巧的事?”然后直指泛绿阵营以
科技方式做票。画面的另一角则是台下一堆记者努力跟上这个泛蓝发
明的新“建构式数学”,也都看得目瞪口呆,啧啧称奇,俨然一个重
大弊案呼之欲出。

教统计的我,基于宋儒张载名训“于不疑处有疑,方是进矣!”仔细
听完这段记者会,心中替泛蓝阵营捏了一把冷汗;心想这则消息不知
道国际媒体发出去了没?要是上了国际各大媒体,那台湾这些年来在
国际奥林匹亚数学竞赛得到的荣誉不都全毁了!

泛蓝记者会上揭发的“电脑作票”事证如下:

(一)以第一案公投票为例:

(总投票数)-(公投第一案领票数)
=(公投第一案拒领人数)
= 13,251,719-7,452,340
=579,9379

(公投第一案领票数)-(扁吕得票)
=(领公投第一案未投给扁吕人数)
=7,452,340-6,471,970
=980,370

(公投第一案拒领人数)+(领公投第一案未投给扁吕人数)
=(推测连宋实际得票)
=5,799,379+980,370
=6779749

(推测连宋实际得票)-(中选会公布连宋得票)
=(总统选举废票数)
= 6,779,749-6,442,452
=337,297

泛蓝阵营说怎么这么刚好,以公投票数推估出来的连宋应得票数减去
实际上连宋的得票数,竟然就等于废票数;换句话说,废票怎么全都
是投给连宋的,这未免太巧了!

为了证明这个巧合有系统性作票的嫌疑,泛蓝阵营又以公投第二案为
例,又写了四个数学式,更“神奇”的事发生了

(二)以第二案公投票为例:

(总投票数)-(公投第二案领票数)
=(公投第二案拒领人数)
=13,251,719-7,444,148
=5,807,571

(公投第二案领票数)-(扁吕得票)
=(领公投第二案未投给扁吕人数)
=7,444,148-6,471,970
=972,178

(公投第二案拒领人数)+(领公投第二案未投给扁吕人数)
=(推测连宋实际得票)
=5,807,571+972,178
=6,779,749

(推测连宋实际得票)-(中选会公布连宋得票)
=(总统选举废票数)
=6,779,749-6,442,452
=337,297

说到这里,记者会的主持人终于忍不住,激动的大吼:“天底下怎会
有这么巧的事?”笔者要说的是,天底下真的有这么巧的事,因为这
是代数中的恒等式;如果结论不是这样那才会是大新闻,因为数学史
将要改写!

如果我们把上述公投第一案的例子以扁吕的得票数代入,会发生什么
情形呢?

(一)以第一案公投票为例:

(总投票数)-(公投第一案领票数)
=(公投第一案拒领人数)
=13,251,719-7,452,340
=5,799,379

(公投第一案领票数)-(连宋得票)
=(领公投第一案未投给连宋人数)
=7,452,340-6,442,452
=1,009,888

(公投第一案拒领人数)+(领公投第一案未投给连宋人数)
=(扁吕推测实际得票)
=5,799,379+1,009,888
=6,809,267

(推测扁吕实际得票)-(中选会公布扁吕得票)
=(总统选举废票数)
=6,809,267-6,471,970
=337,297

从上述的式子得到的结论是:以公投票数推估出来的扁吕应得票数减
去实际上扁吕的得票数,也一样就等于废票数,不信的话代入公投第
二案的例子也是一模一样。

这一点也不神奇,因此也不需要找杰克来说明。

它的逻辑简单明了:“总票数”等于“投扁吕”加“投连宋”加“废
票”等于“领公投”加“不领公投”。如果泛蓝的假设是:“连宋应
得票”等于“不领公投者”加“领公投不投扁吕者”,承泛蓝上述之
逻辑中所指“领公投不投扁吕者”等于“领公投票数”减去“扁吕票
数”,那么数学式就是“连宋应得票”等于“不领公投票数”加“领
公投票数”减去“扁吕票数”,因为不领公投加上领公投就等于全体
票,全体票减掉一方的选票,不就等于另一方的实际得票加上废票
吗?何怪之有? 

(作者彭文正罕台湾大学新闻研究所副教授)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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