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给出尘的短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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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给出尘的短简
张三一言
[
个人文集
]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2675
经验值: 56583
标题:
给出尘的短简
(553 reads)
时间:
2002-3-09 周六, 下午9:38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给出尘的短简
张三一言。
(1)我很赞赏你批评愤青的理由。但不同意扫荡愤青。
不过令我难过的是你在扫荡愤青和给芦笛的信中对民运的谩骂,恰恰是你的版本不同本质无别的另一种愤青的表现。你对民运的表现和要杀二千万台湾猪狗的愤青的表现是一模一样的。我看到的是一个橙色愤青在扫荡红色愤青。
(2)不同意见,不同派别不是靠妙笔生花毒骂就可以扫荡干净的。如果要论骂民运你输给汗青和马悲鸣。如果民运是可以搜寻字词典中的贬性词堆上去就可以骂倒的话,这个工作也用不着你来做了。中共自己及其御用特工文人以及其表孤忠的义工如马汗等人早就完成任务了,还轮到你沾光?
(2)我觉得每个人都可以尊重某些个人,但把自己贬成如奴的地位大概就没有必要了。把一毎人奉成神祇,好像与现代人格格不入,把与你心中神仙不一致的人例如黄叶、古迷、易明、樊弓等人诋成为“”“浅薄”“之流”而被扫荡出 “名士”、“高手”地位;“安魂曲、刀客、RE之流”更是流外之流。你把我和萧锋放在“上驷”位置,分明是一种曲笔诋毁别人的手法,也是一种低级的挑拨离间的手段。
民运是可以反的,民主是可以反的,也可以扫荡的。当然别人也可以反反民运反反民主和反扫荡,不过我想如果想用贬性词谩骂就可以成事,大概太天真了。
观点不同是不是就是不共戴天的死敌?一定要用损贬的方法反表示反对?
是不是双方都可以也应该在尊重对方权利和存在的条件下进行辩论?
我劝你,还是多些尊重别人和尊重自己好些。
我希望你不要向愤青的道路猛进;也提醒你,骂人“浅薄”,被骂者未必就会就此变得“浅薄”了,但骂人者自己肯定会因“浅薄”了几分。
直言刺耳,听不听由你了。
作者:
张三一言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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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怎么找不着除尘的评RE贴?
--
RE
- (604 Byte) 2002-3-10 周日, 上午1:47
(140 reads)
张老说的对
--
出尘
- (266 Byte) 2002-3-09 周六, 下午10:11
(19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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