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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ZT:从显著性和一致性看营救王炳章的几个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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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ZT:从显著性和一致性看营救王炳章的几个当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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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ZT:从显著性和一致性看营救王炳章的几个当事人 (138 reads)      时间: 2004-2-20 周五, 下午11:49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ZT:从显著性和一致性看营救王炳章的几个当事人 2004-2-20 00:01 [Click:9]


陈冀辉:从显著性和一致性看营救王炳章的几个当事人

显著性

为了说明我这里谈的“显著性”,我先举个例子。比如在1989年6.4,军队开枪杀人、抓人了,我很害怕,怕被开枪打死。几天之后,我知道被开枪打死的危险不存在了,但是害怕被抓。我想过这样的问题:如果被抓了,公安知道我干了些什么?谁会出卖我什么?哪些是我无法抵赖的?

那段时间,我干了许多,说了许多,担心的主要不是我自己干过的和说过的,担心的是公安知道我些什么。我干的最严重的事情,应该是向军车扔过瓶子,这是我最害怕公安知道的事情。如果公安知道这件事情,比如我被录像辨认出来,或者当时一起的人有人出卖了我,公安肯定是要以这件事情作为主要的罪状,我就会被定罪为“暴徒”,弄不好死刑也说不定。

不知道这样说,是否说清楚了我要说的“显著性”问题。换一个角度,我的意思是说:当时公安如果抓到我,当时如果公安知道我向军车扔过瓶子,公安一定会对这个最有“显著性”的事情审我,并以这条来给我定罪。当时如果公安知道我向军车扔过瓶子,公安抓到我的话,不可能不就这个最有“显著性”的罪状审问和定我罪,只跟我说那些喊口号、打标语的事情。这就是我要说的“显著性”问题。“显著性”问题,实际上是常识问题,不是理论问题。

岳武陈述中遭中共审问的“显著性”出入

根据岳武自己的陈述,他在北京遭到审问的时候,人家对“民运”不感兴趣,而是对“中功”感兴趣。这不说明问题,说明问题的是:岳武1998年与原中国自由民主党-民联阵主席王策偷渡中国大陆,王策被捕被判刑四年,岳武成功偷渡离开了中国大陆,2002年落入中共手里,中国既没有象对待王炳章那样说对岳武有道通缉令把他逮捕,也没有审问岳武他1998年与王策偷渡中国大陆的事情,而是对“民运”的事一律不感兴趣,这可能吗?这里,“显著性”出现了不可思议的出入。这是从中国公安的角度用“显著性”来衡量。

上面这里的显著性已经出现了不可思议的出入,不过也许岳武事后也可以辩解说,审了,他忘了,或者认为不重要,没有写。根据显著性的常识,如果一个人出门遇到两件不好的事情,一件是看见有人被车撞了,人家拉着他当证人,另一件是自己被车也撞了,他事后对别人说那一天发生的事情的时候,只说别人被车撞了而自己不情愿地被牵扯进去,而不说自己被车撞了,这种“忘了”和“不重要”,有可能吗?只有一种可能,那就是自己被车撞的的事情没有发生过!这是从岳武的角度用“显著性”来衡量。

所以,根据岳武的陈述,我们可以发现,岳武在所谓的被中共关押期间,中共政府没有审问过他有关1998年与王策偷渡回中国大陆的事情,或者说,岳武根本就没有在北京被关押审问过。

这里的结论是:从中国公安的角度和岳武的角度用“显著性”来衡量,岳武在1998年王策被捕事件中,岳武在2002年王炳章被捕事件中,其角色是非常值得怀疑的。

一致性

为了说明我这里谈的“一致性”,我也先举个例子。我如果对我老婆说我很爱她,我老婆生病住医院了,我也很有钱,我首先会怎么做?我会替她找最好的医生,找最好的医院,自己没有办法也会请人照顾她、探望她、陪伴她。我这样做,我说我爱我老婆,我的言行是一致的。

如果我老婆生病住医院了,我也很有钱,我首先做的是给每一个认识的人打电话,告诉他们我老婆病了,我是多么地爱她,然后我再花钱送红包地把我老婆全世界的亲友请到家里来吃饭,告诉大家我多么爱我的老婆...... 有这种事情吗?

闫庆新、张琦在营救王炳章中的“一致性”矛盾

闫庆新很有钱,在“民运”中出手常常是美金六位数。张琦也不差,就在陪王炳章去越南之前,她洛杉矶的银行帐户中有一笔五万美元的款子汇入。王炳章在狱中曾给张琦一封信,说过让“二姐”帮忙支付在中国所欠的律师费。

这就怪了,闫庆新以“营救王炳章”的名义,以“为了营救王炳章”的“目的”,或者为了投入到“民运事业”中,花了多少钱?算一算五十万美元都超过了。王炳章欠了多少律师费?不过两万美元左右吧。闫庆新真心营救王炳章?做做样子也不该让王炳章连律师费都欠着吧?这里“一致性”明显出现矛盾--很大的矛盾。

张琦呢?“王炳章的未婚妻”,出来之后还公布了一张自己坐在王炳章腿上的照片,这就是证明?但是,王炳章在中国被起诉,被判无期徒刑,要上诉,可律师费还欠着,这“未婚妻”就这么当的吗?这又证明了什么呢?这里“一致性”也明显有矛盾。

闫庆新口口声声是要“营救王炳章”,张琦也口口声声要“营救王炳章”,张琦还很“爱”王炳章,还是王炳章的“未婚妻”。好,有如此财力的闫庆新和张琦姐妹,现在王炳章在中国广东监狱里,中共准许家属探望,一个月一次,只准王炳章的父母子女兄弟姊妹探望,每月一次要花钱,还要耽误工作,虽然每一次花的大约少于几千美金,但与花超过五十万美金在“营救王炳章”的宣传和投资几天就乱成一团的“民运”团体来比,这几千美金,一年也不过是几万美金,闫庆新和张琦姐妹负责了多少?王炳章家属为什么负担不了这些开支而上网请求捐款呢?这里,又是一个“一致性”的问题。

闫庆新和张琦姐妹在营救王炳章的言行的“一致性”上出了这么多矛盾,闫庆新和张琦姐妹是真心要营救王炳章吗?

这里的结论是:闫庆新和张琦姐妹俩,不但不是真心营救王炳章,这两个人在营救王炳章的问题上企图达到与真正营救王炳章相反的目的。

中国民主正义党 陈冀辉 2004年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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