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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正抗议:斑竹16违反刑事诉讼程序,侵犯 新海洲的 司法尊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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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立检察官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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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严正抗议:斑竹16违反刑事诉讼程序,侵犯新海洲的司法尊严!
斑竹16 贴-12/18/2003 03:30 (301435) ‘RE网友请进: ’,涉及情况为
• 罕见的内幕消息,转NOVELL文:揭下芦笛的谎言 RE [2236 b] -12/18/2003 00:59 [Reads: 7] (301406)
o 警告:此帖涉及联邦安全,不宜在本洲深入!!! 独立检察官 [104 b] -12/18/2003 02:58 [Reads:0] (301429)
可见,独立检察官对于RE的涉嫌贴已经及时扣押,并且等待联邦的通知,准备配合处理。此时本洲官一直盯着版面,每分钟刷新一次新海洲和众议院,outlook也是每分钟查收一次。
但是,斑竹16的处理,首先未通知独立检察官将该帖押解去众议院,就直接入境删贴。其二,删贴了也没有以任何方式照会独立检察官。
打个比方,地方官拘留了罪犯并且张榜公布。联邦官员应该履行程序,或者指令地方官行刑,或者指令地方官递解,然后由联邦官员处理,杀剐存留就与地方官无关了。现在呢,联邦官员直接闯入地方官的拘留所就把犯人给毙了并带走尸首,然后在自家门口贴一张判决书。于是,其它联邦官员可以指责独立检察官庇护罪犯,本地洲民则将指责洲官在拘留所里谋杀!
据此,独立检察官声明如下:
1. 独立检察官及时判明了该帖的涉嫌性质,请将我的警告跟贴的全文公之于众,证明新海洲的敏锐和清白。
2. 独立检察官发出警告并且等待以后,斑竹16未能履行刑事程序就入境删贴,事后也不指名通告给独立检察官,侵犯新海洲的尊严。为此应该由斑竹16道歉,并且由总版主为此负责。
3. 行刑书既不指明被删贴的时间,也不指明贴号。应该补办说明。
在该案完结以前,本检察官没有兴趣参与联邦官员召集的活动。
所有的这一切,新海洲的条例均早已说得明明白白。
本洲官早就言传身教:如果你们想玩,玩的就是程序!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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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抗辩答词 -- 斑竹16 - (184 Byte) 2003-12-18 周四, 下午7:36 (118 reads)
- 说明 -- 狼协 - (290 Byte) 2003-12-18 周四, 下午7:29 (113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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