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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府在准备脱身 ● 石之瑜(台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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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华府在准备脱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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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石之瑜(台北)
《尼逊档案》突然选在此刻公布,为华府当前的台海政策提供了更清晰的说明。一方面,白宫将美国对台湾独立的态度作出近年最完整的表达,但另一方面,也等于间接告诉台北官方,美国对台湾独立没有任何义务。
其中最明确的表态,就是说明自1972年《上海公报》以降,美国已经不再持台湾地位未定论,具体承认台湾是中国的一部分。这个文件的释放,恰好选在台北与华府正在公民投票问题上闹到不可开交的节骨眼上,无异于是华府企图一劳永逸的手段。
由于台湾地位未定论是台北官方自我定位的重要依据,因此,要先有台湾地位未定论,台湾近几年的发展才能形容成是一个新国家建立的过程,也因此,台湾目前作为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才可能有其法理基础。的确,此次关于台湾公投的争议,反映出各方法理见解的差异。对台北而言,由于这几年台湾已经发展成一个主权独立的国家,用公民投票来反对北京的飞弹部署,既然是在维护这个主权事实,就自然是一个现状下的行为。
无义务保护台独
但是,对华府来说不然,因为台湾已经获得承认是中国的一部分,而用防御性公投来保护台湾主权独立,就与华府对现状的认知发生抵触,也与华府向北京曾作过的条约承诺相违背,因此就成为一种破坏现状的举措。这就是为什么在公投运动风起云涌之后,华府曾经多次发表声明,反对台湾往独立的方向发展。言下之意,现状之下的台湾并非一个独立的主权国家。
不过,台北官方及其民间拥趸的判断中,依旧充满信心,因为他们相信台湾作为民主国家,华府不可能弃之不顾。所以,他们透过各种国际媒体,一再重申对华府反对中共对台用武表示感谢,大有不论结果如何,华府均不得脱身,故北京绝无用武可能的乐观。加上还有美国国内法《台湾关系法》的规定,使得台湾的安全成为华府的法律义务,似乎确立了台湾无忧无虑的地位。
不过,《台湾关系法》只规范台湾遭遇威胁时,美国有某种介入的义务,绝无规定美国有支持台独的义务。相反的,《尼逊档案》的公布,就是在昭告各界,美国没有义务介入台湾独立所引发的冲突。当今天美国保守派人士批评华府不义于台北时,华府用《尼逊档案》代答,让大家知道,美国早在30多年前就已经用“一个中国”原则,取代了台湾地位未定论,并不是到了这一届政府才发明的。则台北推翻“一个中国”原则的话,华府对台独并无责任。
《尼逊档案》的出现是在让台北了解,台独固然不是美国能阻挡的,而华府最多也只能尽一点劝阻或警告的责任。然而,期待华府保护台独,违反了华府的条约义务,抵触了华府对于台湾地位的法律界定,故超越了台湾关系法规范的范围。
台北当然可以相信,等冲突真的升高了,华府还是会介入,但华府显然已经在准备各种自己届时不必介入的法律基础。换言之,在对台北劝阻与警告相继失效的情况下,眼见公投运动不可遏止,华府只有先在文件上准备好脱身之道,也希望这个准备动作,能对台北起最后一点提醒作用。
·作者是台湾大学政治系教授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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