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答九哥兼致那位无名网友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寒山小径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答九哥兼致那位无名网友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经验值: 518954


文章标题: 答九哥兼致那位无名网友 (752 reads)      时间: 2002-1-26 周六, 上午3:00

作者:芦笛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答九哥兼致那位无名网友



芦笛





今天周末,忙里偷闲进来到自家的文集去看了下,因为这是最省事的看跟帖的办法,这才看见九哥在<初听>后面的跟帖。我一向忙着灌水,很少有时间看帖,所以以前竟然错过了,拖到现在才答复,抱歉之至,请恕我贱人事忙造成的失礼。



我说九哥,你取这么个网名,安心占众人的便宜,让大夥儿都当你的弟弟。如此高招,我以前怎么就会没想到?却去叫什么“芦笛”,让个小朋友抓住很叫了我一阵子“芦小弟”。真是笨得可以!



上面属于神仙开玩笑,请九哥不必介意。老芦虽蒙九哥封为“神仙”,但老坛友都知道我不过是尊邪神而已。老芦下海不到两年,作恶累累,战果赫赫,据不完全统计,我打过不平、黄叶、易大旗、马悲鸣、方舟子(那其实不算打,随便吵了两句而已)、金录、安琪等个人,打过<多维网>和<银河网>等两家网站,其中尤以打多维那次最为恶劣,大过年的打上门去,搅得人家年都过不成,到现在想起来还觉得惭愧(当然不是后悔,打倒没打错,只是太过份了)。所以如果九哥知道我的丑史,恐怕就用不着等到看<初听>才看见本人的一丝凡气。



前段我的前奴现徒加人先生给我作鉴定,说我这人六亲不认,翻脸不认人,的确如此。前两天九哥大概也看见,我闲得难受,便飞起后蹄来把老明踢得满脸青紫,吓得他赶快躺下诈死,以免破了相“搞”不到对象,还要自吊一番,吹嘘什么老颜怕他的颜色(青紫色?)云云。我同时还把老碑踢得头破血流,吓得他连连打拱作揖,申请我去找个大人物开涮,别再拿他开心。这其实也算不了什么,老芦连网女都打,只要惹上门来或是我看不惯,就出重拳猎杀,毫无怜香惜玉之心,反正我看不见也闻不着。遂令天下网女心,从此害了恐芦症。哈哈,不亦快哉!乐杀我也!谁规定的男人见了女人就得两股战战,先意承旨装孙子?加人说得好:“He(指芦笛)is such an ass!”



说这些丑事,全是九哥的“神仙”说引出来的。我说九哥,<国际歌>教导我们,从来就没有什么救世主,也不靠神仙皇帝。不但老芦是五毒俱全的邪神,那林奸思云好像也不是什么神仙。在我印象里,他不过是一个好学深思、外柔内刚的读书人,脾气比老芦的要倔一万倍,你随便说什么他都要跟你礼貌地争,不象老芦有时还不那么认真,而且常常虚心纳谏。不过我佩服他的也就是这一点:相信什么就坚持到底,“虽千万人吾往矣”。某些网人是故意靠“语不惊人死不休”来哗众取宠,林奸则完全是出自道德勇气真诚地坚持自己的看法。所以老芦脾气上来免不得也要踢他一身青紫,但内心非常尊重此人。尽管如此,我敢跟你打包票,思云决不是什么神仙,不过是个为资本家卖命卖到奄奄一息的臭苦力而已。你要去崇拜他,还不如去崇拜捏了他的七寸的资本家(此之谓“万人敌”),嘿嘿。



原来九哥是于丽拿、盛中华的私淑弟子。这些人我当然听说过,在70年代的中国,盛中国简直就是咱们心中的阿波罗。于和盛中国灌的<梁祝>唱片我都听过不知多少遍。于第一次演奏时还是个学生,功夫当然比盛差多了,特别是音准不行,但毕竟是女的,处理得非常细腻,哀怨动人之极。如果我去听九哥的个人演奏会,恐怕要视九哥为天人,那时就不是九哥来佩服我了。记得古人有个寓言 (或许是<聊斋>上的?记不得了),说印度有个和尚不远万里来中国取经,到中国后大失所望。他告诉大家:在印度,人们纷传中国是佛地,说起来就跟中国人以为天竺是西方极乐世界一样。作者于是发感慨道:如果东西方的和尚在取经的半路上遇到对方,彼此交谈一番,了解一下对方国家的情况,就会一笑而返,省去许多折腾了。我看九哥佩服思云和我也就是这么回事,你说是吗?



九哥的信就回到这里。下面特地给那位不知姓名的网友回信。却说老芦昨天打开邮箱,看到一位网友的来信。他告诉我国内的一位朋友晚上在公司里爬网看我的文章,看到夜里两点多,老婆打电话来催都不回去,云云。我看了这封信,一夜都没睡好,今天一天都在想这事,感慨真是复杂到难以言状!



老实说,老芦当初上网来是来发泄的。前年台海危机,举国昏昏,全民疯疯,我实在忍无可忍,这才学着上帖子,以五分钟打一个字的速度写文章,贴到<大家论坛>里去臭骂众人。因为我毫无自信,过去写过几篇杂文,寄去给<华夏文摘>还常常给拒稿,所以也不敢去向正经杂志投稿,只敢在公共论坛发言。不料头天贴出次日就给转到<多维观点>上去,还常常是头版头条(所以说起来,我对多维始终存着一份感激之心,是那儿的编辑给了我写文章的自信)。尽管如此,我做梦也没想到我的文章居然还会让人废寝忘食地看得入了迷!我写的又不是金庸小说,能让人拿起来就放不下,多数都是枯燥的政论,说的又是西方尽人皆知的常识,到底是什么吸引人呢?



当然,这网上错爱我的网友确也不少。快两年下来,我真是听够了各种各样的恭维话。不过,老芦毕竟是个饱经世故的老头子,知道那喜欢的原因是各式各样的,大致有以下三类吧:第一类读者喜欢我无非是因为老芦骂我党骂得花样百出,替他们出了那口恶气;第二类读者觉得我的文章其实没有什么独到见解,说的都是自己知道的道理,不过霸气十足,看起来有“快感”;第三类读者看不懂也从没耐心看完我那些“骂帖”,连文章的中心意思是什么从来都是稀里糊涂( 记得我的<难作的中国人>贴出后,某友居然跟帖问我:“莫非要等中国人好做那天才来作中国人吗?”世上竟然有这种读者,实在是每每让人兴封笔之念!),明明是买椟还珠却还要自命伯乐,看上了拙文的所谓“可读性”,以为那就是我引为得意的东西,还要以愚公移山的精神来说服我,想让我相信拙文不过是“破玻璃珠装在宝盒子里”。



对这三类读者,第一类和第三类无非是谬托知己。第一类人会因为我批评民运就与我反脸成仇,老芦从来也不把这种人视为朋友,对他们的戒心决不小于资深党棍。第三类人也免不得要时时因为拍驴屁拍在痛处挨蹄子。倒是第二类人说的是真话。的确,我的文章中没有多少独到见解,有的只是西方常识和中国的革命具体实践相结合而已。如果我在西方媒体上发表类似文章,绝对不会引起任何轰动。



而这就是那位网友的信令我彻夜难眠的原因。很明显,他那朋友看拙文看到夜里两三点,决不会只是因为我替他臭骂了我党,更不会是因为我的文字的“可读性”,而是拙文打开了他的眼界和思路。隔壁有位网友(好像就叫“无名”吧,记不得了),曾经跟贴告诉我,说我和林思云、易明的打擂文章给他带来极大震撼,“倒空了我的脑袋”(凭记忆,可能字句不准确)。他说:“那些话可能不是你第一个人讲出来的,但可怜我却是第一次听见。”我当时看了就很难受。昨天看那位网友的信时,我又想起了这些话。记得我曾在<也谈所谓“芦笛现象”>中说:“‘芦笛现象’的出现,是这个民族的悲哀。”在西方是尽人皆知的常识,在国人耳里听来却竟然成了震聋发聩的旱天惊雷,世上还有比这更悲哀的事么?



为了如那位陌生网友一样的错爱,说不得,老芦只有应了老明的恶毒诅咒,“网上劳役作十年”,穷有生之力,让同胞们多听到一些西方的常识。



除了让我知道他的朋友为拙文熬夜之外,那位网友还告诉了最令我欣慰的一件事。他说,他看了我许多文章,印象最深的就是我关于“独立思考”的说道。老芦何幸,有这样的知音!我说过多次,在中国,知识分子从来就是“逃杨归墨”,不是反共就是拥共,从来不会形成一个既独立于官方意识形态之外、又超越于各政治党派与势力之上的、对社会持严肃的独立的批判立场的阶层。我在网上打的许多架,大多数当然是无聊的意气之争,但与某些亲民运的反共义士的搏斗我觉得是很有意义的。如果老芦能为独立的知识分子将来在中国的诞生效点绵薄,那将是我对本民族最大的贡献。



最后跟大家说一声,老芦暂时戒网,其实是去整理旧作,准备出书。我的文字写了一大堆,自问比起我见过的出版物来,质量也差不到哪儿去。但两年来尽管若干热心朋友帮忙,却锥处囊中就是刺不穿。直到因为要成立奸坛,勾结上了几个汉奸,东方才露出了一丝鱼肚白。我披露这件事,目的还是鼓励大家辛勤在本坛写作,写得差不多再走老芦的路,去让汉奸们跑腿帮出书。国内的同志也可拿点硬通货,好在去新马泰、北美、欧洲旅游时大手大脚一番。当然鼻青脸肿的老明是看不上这点小钱的,那就让他去鼻青脸肿休养生息搞对象去吧。



这两天刨出旧作来,看到头昏脑胀,准备出个杂文集,书名初步定为<丑陋的大陆人>(因为错爱我的网友们似乎都喜欢同名系列),原拟该书分以下几个部份:



一、<丑陋的大陆人>,该部份除同名系列文章外,拟收入<马屁之邦>、<毒眼>、<谎言之邦>、<中国人会思维吗>、<中国人的聪明观>等有关文章。



二、<国事纵横>。这部份主要是时评,如<我欲因之梦琼台>、<代华莱士答愚夫>等。



三、<民主与革命>。包括<盲人摸象说民主>、<人民图腾>、以及和思云、老明的打擂文章如<两千万坛坛罐罐?>、<以暴抗暴只能以暴易暴>、<重释民主恩赐论>以及对六四的评论文章。



四、<文心雕虫>。收集我写过的若干论语言文字和文学艺术的杂文。



五、<故园东望>。包括<谁是最可怕的人>、<归国杂感>、<没有隐私的社会>等文章。



六、<五花骅骝>。大杂烩。收入那些无法归类的乱七八糟的议论。如<李志绥回忆录的赏析与辨伪>、<从巴布什卡到杜丘>等等。



因为是杂文集,所以散文和小说自然不在其中。饶是如此,却也严重超重,如果六毒俱全,不免篇幅太大。所以看来最多只能收三部份。我个人的想法是收前三部份。如果热心网友特别是中宣部长们和文化部长们有什么建议,本人热烈欢迎并致谢!如果此事闹了半天没成,则老芦毫无所谓,并不觉得丢脸,因为作为劣迹累累的邪神,我的脸早就丢成个负数了,嘿嘿。

作者:芦笛寒山小径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寒山小径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073623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