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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庭如此诬蔑《民主论坛》作者青松(本名郭庆海)【转载自《民主通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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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法庭如此诬蔑《民主论坛》作者青松(本名郭庆海)【转载自《民主通讯》】
洪哲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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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中共法庭如此诬蔑《民主论坛》作者青松(本名郭庆海)【转载自《民主通讯》】
(443 reads)
时间:
2003-12-03 周三, 下午7:44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作品集】青松(本名郭庆海):“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文集
──────────────────────────────
《民主通讯》2003.12.3
订阅处:
[email protected]
(接到回应时,请务必回信证实订阅。回信时无需另外写字。)
投稿处:
[email protected]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一、道德之声的高扬与法律之剑的锈蚀
二、做一个永远的反对者
三、进退两难的中共意识形态
四、从李肇星说开去
五、现代“腹诽罪”
六、是陈水扁的胜利,更是华人社会的胜利
七、内战无英雄
八、中国大众的悲哀
九、呼吁当局讲一点人道主义
------------------------------------------------------------
┌────────────────────────────┐
│ 青松(本名郭庆海)是《民主论坛》的优秀作者。仅仅因为 │
│ 他发表了几篇文章,就被以“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 │
│ 处4年有期徒刑。我们在这里提供他的《判决书》,以及 │
│ 《判决书》中所提到的几篇作为罪证的文章结集在这里,附 │
│ 上《判决书》的说法,和洪哲胜的简析,让读者自行判断: │
│ 中共以“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来判处这位有为青年的 │
│ 献议、建言行为有无道理。 │
│ │
│ 其它没有被《判决书》点名的文章,则结集收在《青松(本 │
│ 名郭庆海):《民主通讯》作品集》。请参考,请评论,请 │
│ 散播! │
│ ──洪哲胜 编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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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郭庆海,笔名青松,男,1965年3月11日出生,汉族,中专文
化,泊头市农行营业部职员,民盟盟员,住泊头市齐桥镇刘站村。
2000年9月15日因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被沧州市国家安全局刑事拘
留,同年9月28日被逮捕,现押沧县看守所。
河北省沧州市人民检察院以沧检刑诉(2001)第12号起诉书指控被告
人郭庆海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于2001年3月8日向本院提起公诉。
本院依法组成合议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本案。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派
检察员李志峰、董晓苓出庭支持公诉,被告人郭庆海到庭参加诉讼,
现已审理终结。
沧州市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郭庆海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间,
先后攥写了《进退两难的中共意识形态》、《现代“腹诽罪”》、
《是陈水扁的胜利,更是华人社会的胜利》等27篇文章,通过互联网
发给境外的《民主论坛》、《中国之春》、《争鸣》等刊物,在文章
中被告人郭庆海肆意歪曲事实,蛊惑群众,谩骂政府,攻击社会主义
制度,发泄对现行社会、政策的不满,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上诉犯罪
事实清楚,证据充分,足以认定。
被告人郭庆海对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主要提出:只抓文章其中的某
一段落、某些语句来认定犯罪,缺乏对整篇内容的综合分析。发表文
章的目的是出于对政府的负责提出意见,没有煽动和造谣的恶意,不
构成犯罪。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郭庆海犯有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
2000年9月2日郭庆海以青松的笔名在美国民主亚洲基金会主办的刊物
《民主论坛》发表文章《道德之声的高扬与法律之剑的锈蚀》,歪曲
事实,诬蔑中国实行的是“人治”,而在“人治”的社会中社会制
度、意识形态、政府组成及运作方式是诱到人们走向人格堕落深渊的
原因,号召颠覆“人治”的社会。
2000年8月3日,郭庆海以青松的笔名在《民主论坛》发表文章《做一
个永远的反对者》,倡导实行西方的民主,做一个现政权的坚定的反
对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2000年5月11日,郭庆海以青松的笔名在《民主论坛》发表文章《进
退两难的中共意识形态》,攻击共产党政府是专制政府,是非法政
府,歪曲事实造谣惑众,攻击国家现行政策,煽动对共产党政权的仇
恨。
2000年4月14日,郭庆海在《民主论坛》发表文章《从李肇星说开
去》,捏造事实,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党的外交部,诬蔑社会主义
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群众放弃现行的政治制度。
2000年4月12日,郭庆海在《民主论坛》发表文章《现代“腹诽
罪”》,歪曲事实,谩骂政府和社会主义国家,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的犯罪份子鸣冤叫屈,蛊惑人心,发泄自己对党和政府的愤恨。
2000年3月30日,郭庆海在《民主论坛》发表文章《是陈水扁的胜
利,更是华人社会的胜利》,谩骂中共“厚颜无耻”,反对以共产主
义为思想基础的现行政治体制,倡导私有制,要求实行台湾式的民
主,煽动颠覆中国共产党政权。
被告人郭庆海自1999年10月至2000年9月期间,先后攥写了27篇文
章,其主要内容歪曲事实,蛊惑群众,谩骂政府,攻击诋毁现行的人
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发泄对现行社会、政策的不满,煽动颠
覆国家政权。部份文章发表在境外的《民主论坛》、《中国之春》、
《争鸣》等刊物上。
认定上诉犯罪事实的证据,有沧州市国家安全局在被告人郭庆海家中
查获的电脑中所存的《做一个永远的反对者》、《是陈水扁的胜利,
更是华人社会的胜利》等十篇文章。沧州市国家安全局、河北省安全
厅在《民主论坛》、《中国之春》、《争鸣》等境外刊物发现的,以
郭庆海的笔名青松投寄的《内战无英雄》、《中国大众的悲哀》、
《呼吁当局讲一点人道主义》等17篇文章,并提取了境外媒体向郭庆
海支付稿费的汇票,被告人郭庆海对起诉书的指控亦供认。
本院认为,被告人郭庆海目无国法,攥写大量造谣,诽谤中国共产
党,煽动颠覆人民民主专政和社会主义制度的文章,并利用互联网发
送给境外刊物,其行为已构成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被告人郭庆海提
出的起诉书只抓文章其中的某一段落、某些语句来认定犯罪,缺乏对
整篇内容的综合分析,发表文章的目的是出于对政府的负责提出意
见,没有煽动和造谣的恶意,不构成犯罪的证据不足,不予采信。依
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05条第2款、第56条第1款之规定,判
决如下:
被告人犯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判处有期徒刑4年,剥夺政治权利3
年。刑期从判决执行之日起计算。判决执行以前羁押的,羁押1日低
刑期1日,即自2000年9月15日起至2004年9月14日止)
如不服本判决,可在接到判决书的第2日起10日内,通过本院或者直
接向河北省斑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书面上诉的,应当提交上诉状正
本1份,副本2份。
审判长 赵雨河
审判员 刘卓娜
代理审判员 史明珠
2001年4月5日
书记员王金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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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德之声的高扬与法律之剑的锈蚀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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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2000年9月2日郭庆海以青松的笔名在美国民主亚洲基金会主 │
│ 办的刊物《民主论坛》发表文章《道德之声的高扬与法律之 │
│ 剑的锈蚀》,歪曲事实,诬蔑中国实行的是“人治”,而 │
│ 在“人治”的社会中社会制度、意识形态、政府组成及运作 │
│ 方式是诱到人们走向人格堕落深渊的原因,号召颠覆“人 │
│ 治”的社会。 │
├────────────────────────────┤
│ 洪哲胜辨析 │
│ │
│ 青松在本文论证了当今中国的关键问题,得出法治是本、道 │
│ 德的低落是末的结论,从而呼喊大家“把锈蚀了的法律之剑 │
│ 擦亮”,也就是要求搞好法治工作。人们如何解释也得不到 │
│ 他“号召颠覆‘人治’的社会”的结论。 │
└────────────────────────────┘
如果现在作一个民意调查,问一下当前社会的最大问题是什么,那
么,回答“社会道德堕落”的比例很可能会居于首位。这是可以理解
的。因为,社会道德的堕落,的确是一个现实性的问题。更重要的
是,把一切问题均从道德的角度去分析、判断,是我们的文化传统。
但是,如何认识道德问题,也的确应该引起我们进行认真的思考了。
很多人认为:道德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这是一种
十分传统而有代表性的看法。然而,这种看法很成问题。“道德”怎
么可以说是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呢?事实上,在任何
一个时期,人们对道德都可以有自己的理解。比如,有人会认为发生
婚前性行为是一种不道德的事,但有的人并不认为如此。
从本质上说,道德是指人们自觉遵守法律要求、即“自律”的能力与
品格。而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的准则和规范,只能是法律、即“他
律”所具有的意义。因为既云“准则”、“规范”,显然具有强制
性。道德如何来得?然而,由于我们的文化传统一贯过分看重、强调
道德,我们忽视了法律的重要性,从而导致“道德之声的高扬与法律
之剑的锈蚀”的不正常局面。这不能不说是中华文化之一大缺撼。
强调道德的力量、用道德来评估一切社会问题的构成,是人治社会的
通则。因为,在人治的社会中,法律无法成为人们共同生活及其行为
的准则和规范。因为,法律的神圣意义被抹杀、“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的逻辑被强奸。行为准则和规范,达官贵人有自己的一套,平民
百姓如此,市井无赖亦然。他们之间没有什么交集。然而,社会文化
又要求人们在形式上要有一个共同的行为准则和规范,于是,人们就
只好诉诸道德,而使它成为填补社会文化真空的一个主观、无奈而又
随意的选择。
以道德的角度来衡量、评价社会及大众的行为,我们只能陷于主观武
断的误区之中。经常见到这样的报导:“某某在成为领导以后,放松
了世界观的改造,在资本主义腐朽思想的影响下,利用手中的权力,
大搞权钱交易,堕落成一个贪污腐败份子。”这里值得讨论的问题
是:为什么我们的这位领导会放松世界观的改造?所谓的腐朽思想是
资本主义的专利吗?
事实上,如果让上面所提到的腐败份子,做一个普通人,则他们不难
成为我们现实生活中的道德典范。好逸恶劳是所有人的本性,它并不
因我们对“人之初,性本善”的宣扬而有所改变,也不会因为我们把
自己所处的社会叫做“社会主义社会”而有所不同。在任何时候、任
何环境下,只有采取强制性的手段,才能遏制人性中的恶劣部份。如
果缺乏这种强制性的手段,或者没有一个使那种强制性手段有效发挥
作用的环境,则人们又怎能经受得住金钱、美女的诱惑呢?
因此,在人治的社会中,诱导人们去腐化、堕落是社会本身;诱导人
们走向人格堕落之深渊的,是社会的构成要素——社会制度、意识形
态、政府组成及运作的方式等等这一切!
因此,在道德问题上过多地强调个人的因素、对个人行为进行盲目的
指责,是不负责任的。我们应该看到的是,道德之声的高扬对于改变
我们的社会环境作用不大。
而值得注意的是,由于我们对道德赋予过度的期待,并且希望从道德
的角度来解释一切问题,我们也就在许多问题的认识上走向了误区。
《资治通鉴》是一部伟大的史学巨著。它对许多历史事件的记述和评
价,很可以作为道德论者的典范。它开宗明义地推出一篇《才德》之
说,以「才德」统领全书,评价世人。它从才德出发,给君子、小人
作了鞭辟入里的定义,堪为道德论者之典范。
司马氏说:“夫聪察强毅之谓才,正直中和之谓德。才者,德之资
也;德者,才之帅也。云梦之竹,天下之劲也,然而不矫揉、不羽
括,则不能以入坚。棠溪之金,天下之利也,然而不熔范、不砥砺,
则不能以击强。是故才德全尽谓之‘圣人’,才德兼亡谓之‘愚
人’;德胜才谓之‘君子’,才胜德谓之‘小人’。”
在这里,司马老先生用化学方法把世人划分为:“圣人”、“君
子”、“愚人”、“小人”。我用比较通俗的语言来把他的划分标准
稍作解说如下:“圣人”是那种“才德全尽”的,也即我们在宣传中
经常遇到的“高大全”。只可惜,这种人在世界上从来没有过;“君
子”是有的,但我认为应该这样来认识“君子”:有的人当了官以后
一定要天天去泡小姐,而如果有人一个星期或一个月才去泡一次,他
便是“君子”了。当然,这个定义还可以这么来下:发包同一个工
程,一般人要从中贪污1,000万元,如果某个人只要求贪污100万元,
那么,他就算是“君子”了。同样地,“小人”乃是那种天天都要去
泡小姐、且死命要钱的人;“愚人”就是那种什么也不知道、什么也
不懂的人。
而司马先生的用人哲学是:“凡取人之术,苟不得圣人、君子,与其
得小人,不如得愚人。君子挟才以为善,小人挟才以为恶。挟才以为
善者,善无不至矣;挟才以为恶者,恶亦无不至矣。愚者虽欲为不
善,智不能周,力不能胜,譬如乳狗搏人,人得而制之。小人智足以
遂其奸,勇足以决其暴,是虎而翼者也,其为害岂不多哉!”
这种认识显然存在很大的问题。首先,它在这里所确立的是一个在现
实中不可能存在的假定:即圣人、君子只会行善,小人只会做恶。其
实,从古至今,没有人一生只行善、而没有做过一件坏事、错事的。
好逸恶劳是人的本性。在缺乏约束的社会环境下,任何一个人——包
括圣人──,也会做恶的。所以,认为在取人时只要选择圣人、君子
便可以“善无不至”,是不切实际的。至于所谓“与其得小人,不如
得愚人”,则是非常糊涂的论断:用一个什么都不懂、什么都不知道
的愚人做什么?!
需知:推动人类社会进步的因素,除了人们的美好理想——德──之
外,最重要的因素显然是人们的聪明智慧——才。而在中外历史上,
更有许多司马氏眼中的“小人”,用他们的聪明智慧为人类社会的进
步做出了贡献。
综上所述可知,中国社会问题的根本,不在于道德堕落、世风日下,
而在于没有法治的传统、没有一套人们所认同的社会行为准则和规
范。让我们把锈蚀了的法律之剑擦亮吧。让我们尽快从已经在其中挣
扎了两千年的人治的泥潭中走出去吧。时机早已成熟,只需要我们能
够睁开眼睛!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0.9.2 b;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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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一个永远的反对者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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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2000年8月3日,郭庆海以青松的笔名在《民主论坛》发表文 │
│ 章《做一个永远的反对者》,倡导实行西方的民主,做一个 │
│ 现政权的坚定的反对者,煽动颠覆国家政权。 │
├────────────────────────────┤
│ 洪哲胜辨析 │
│ │
│ 青松在本文中既反对“做现政权的同路人”,也反对“致力 │
│ 于推翻现政权,做未来政权的同路人”,从而要求“有志于 │
│ 民主的人士”“使自己真正具备民主的意识”,而且“要有 │
│ 做一个永远的反对者的意识”。他并指出“这后一个意识的 │
│ 意义又在于:你要有一个不以行政人员身分参与政治的准 │
│ 备。”也就是要以在野的身分准备争取从政。说这样的主张 │
│ 在于“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是毫无根据的。 │
└────────────────────────────┘
华人政治缺乏反对的传统。所以,华人参政似乎只有两条路可走:要
嘛,就做现政权的同路人;要嘛,就致力于推翻现政权,做未来政权
的同路人。
之所以会产生这种现象,首先是由于当权者的意志。一个专制的当权
者是不允许有反对者的。你要嘛,做他的同路人;要嘛,就脱离政治
去终南山上做道士,或者去做他无法约束的叛逆。没有报纸让你宣传
你的主张。没有议会让你来讨论当权者的做法。久而久之,华人也就
没有了反对的传统。
我有一个十分要好的朋友,由于在现体制内屡受排斥,颇有怀才不遇
之感,于是在两年前北京“小阳春”之时加入了国内新成立的一个政
治组织。由于该组织系初创,且由于人们畏于专制制度的余威而对新
兴的政治组织敬而远之,所以,我的这位朋友在一刹那间成为一个小
有名气的政治人物。然而,当执政者突然冷却政治气氛,而党组织也
突然向它伸手、承诺给予政治上的某些好处时,他随即义无反顾地成
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积极份子。不仅如此,这时他也就非常
鄙视类似我这种身处民主花瓶党、属于政治归隐者的人了。用他的话
说是:“我们中国共产党才是真正的党派!是主导政治的党派!”只
可惜中国共产党远没有他所想象的那么大度:你曾经参加过不三不四
的组织,又经常发表对党不利的言论,撰写对党不利的文章,现在又
想钻到党的队伍里来,没门!先把你抓起来再说!一年多前他曾经把
自己与方觉相类比,认为党不珍惜人才,无情打击党内的非主流派。
现在他真地落到了与方觉先生差不多的命运。不知他自己现在的感受
如何?
我在这里说这些,绝没有幸灾乐祸的意思。事实上,在他入狱之后,
我是仅有的、公开为他的事奔走的两个朋友之一。我只是觉得他很可
悲!为什么不能坚守在他曾经参与过的组织中做一个现政权的坚定反
对者呢?他可能有他自己的理由,即通常说的“到党里面去改变
党”。但真地是如此吗?他应该知道,他成为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的
一份子这一事实本身,已成为对他原来所加入组织和他所要实践的民
主理想的最大伤害。我不想说他是去助纣为虐。这太刻薄。但不容否
认的是:这一行为与他的民主理想──如果他真有民主理想的话──
显然是背道而驰的。所以,我认为他的事件是一个悲剧──他脱离原
组织而申请加入中国共产党是一个悲剧。他的被捕更是一个悲剧!
如果说我的这位朋友是那种只要条件允许便要成为当权者的同路人的
典型,那么,现实中显然还存在另外一些人。他们的做法就是逢中必
反、逢共必反。他们很少对国家政权的民主建设提出建设性的意见。
仿佛在他们的心目中只有一件事情值得做,那就是推翻现政权,以建
立一个由他们自己主导的政权;甚至不惜为此而象中共一样,声嘶力
竭地宣扬革命和暴力。还有一些知名的政治异议人士,他们并不是象
一些理智而无私的民主人士那样去办民主刊物、宣传民主思想、研究
民主理论、草拟民主宪法,而是得意于“昨天我得到了阿扁总统的接
见”、“今天我又得到了克林顿总统的接见”之类的准外交活动。他
们那样做、那样说的目的无非是要借此来抬高、巩固自己在民运中的
统治地位,同时也可从中体味一下在中共体制中无权体味的政治快
乐。这样的人物和这样的行为,于中国的民主运动可以说有百害而无
一益,诚应摒弃之。
而要摆脱上面存在的两种问题,中国有志于民主的人士们显然应该做
到两点:一是要使自己真正具备民主的意识,二是要有做一个永远的
反对者的意识。而这后一个意识的意义又在于:你要有一个不以行政
人员身分参与政治的准备。(2000年7月3日于中国河北省某地)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0.8.3 b;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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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退两难的中共意识形态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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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2000年5月11日,郭庆海以青松的笔名在《民主论坛》发表 │
│ 文章《进退两难的中共意识形态》,攻击共产党政府是专制 │
│ 政府,是非法政府,歪曲事实造谣惑众,攻击国家现行政 │
│ 策,煽动对共产党政权的仇恨。 │
├────────────────────────────┤
│ 洪哲胜辨析 │
│ │
│ 青松在本文指出中共长期鼓吹洪秀全等,目的在于证明“它 │
│ 通过暴力行为建立政权的合法性”,但是,这种说法反而成 │
│ 为它“意识形态上的一种累赘”。结论是:中共应该效法民 │
│ 主政府,依赖“制度和选举”去解决它与社会底层民众的利 │
│ 益冲突,改用这样的方式去解决其合法性的危机。这怎么会 │
│ 是在“歪曲事实造谣惑众,攻击国家现行政策,煽动对共产 │
│ 党政权的仇恨”呢! │
└────────────────────────────┘
2000年4月23日《小参考》援引香港《明报》的报导说:由于法轮功
学员“4.25”包围中南海事件将届一周年,而“6.4”事件11周年
亦将至,北京当局近期明显加强控制意识形态。原定5月在中央电视
台播出的长篇电视连续剧《太平天国》,也因涉及敏感话题,遭中宣
部一审再审,并且决定将押至“6.4”之后才播出。
而之所以敏感,原因是该电视连续剧主人公洪秀全与法轮功创始人李
洪志有神似之处。相关人士指出,两者皆以宗教起家,皆可视为邪教
教主。洪打着基督教的旗帜,自称是上帝的小儿子,耶稣的弟弟;李
打着佛教的旗帜,自称是释迦牟尼转世,大搞教主崇拜。李洪志之以
邪术惑众、包围中南海,和洪秀全聚众滋事、造反起义没什么不同。
即使在生活层面上,两人的敛财和私生活作风也很相似。因此官方要
求尽量减少太平天国邪教的色彩,避免观众将法轮功和太平天国扯在
一起。
我想,中共的这一想法是徒劳的。因为洪秀全及其所创立的“拜上帝
会”与李洪志及其创立的“法轮功”的确是太相似了。不同之处恐怕
只在于前者更富于反抗和判逆精神,而后者更强调和平斗争罢了。
其实中共对待《太平天国》一剧的态度还反映出另外一个问题,即中
共意识形态处于进退两难的境地。长期以来,中共对诸如陈胜、吴
广、李自成、洪秀全等历史反叛人物的鼓吹不遗余力。其根本目的要
以此来证明它通过暴力行为建立政权的合法性。这样一种鼓吹已越来
越成为中共意识形态上的一种累赘。
无论历史上还是现实中,世界各国的政府基本可分为两类:即民主政
府和专制政府。两种政府对其政权合法性的解释存在着根本的区别。
民主政权对其合法性的解释是制度和选举。而专制政权对其合法性的
解释则要依赖于其对前政权合法性的全面否定──这种否定的意义又
在于对某一政权与其社会底层民众利益不可调和之冲突的认定及其对
判逆行为的镇压。中共政权50年来对其合法性的解释正是立足于这样
一种基础而来的。既然前政权已经不再具备合法性基础,需要全面否
定;既然前政权与其社会底层民众的利益存在不可调和的冲突,那
么,暴力颠覆便是必要的和唯一的选择。正是在这样一种逻辑下,我
们看到了它对陈胜、吴广、李自成、洪秀全等历史反叛角色的鼓吹,
更听到了“枪杆子里面出政权”这样一种口号。然而,中共这种解释
政权合法性逻辑显然是一把双刃剑。它既可以是中共自己解释政权合
法性的逻辑,同时也会被他人作为推翻其政权的理由。
而客观现实是,中共政权与社会底层民众利益的冲突已经彻底化和表
面化。其政权形象日益与其曾经诅咒过的所有政权相契合。如中共政
权自己一再诅咒的苛捐杂税、司法腐败、任人唯亲、卖官鬻爵等,一
一在中共政权自己身上显现出来,并大有超越前人之势。而以计划生
育政策实施中所采取之手段来说,从非法敛财、污辱人格到摧残人体
──全国范围的“宫刑”──,绝对前无古人,而且,相信也将后无
来者。11年前天安门广场的鲜血更佐证了中共政权的非法性。在这样
一种情况下,继续对历史判逆人物的“事迹”进行鼓吹,只能是自掘
坟墓的行为。
所以,“6.4”以来,从邓小平到江泽民,中共新当权者的口号已慢
慢演变成“稳定压倒一切”!这就使中共的意识形态工作陷入一种困
境:对于任何一个政权来说,它都必须随时向它的民众解释其政权存
在的合法性。然而当它所赖以解释的理由已经成为自戕的利剑时,它
如何去寻找新的理由呢?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0.5.11 c;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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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李肇星说开去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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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2000年4月14日,郭庆海在《民主论坛》发表文章《从李肇 │
│ 星说开去》,捏造事实,诽谤党和国家领导人及党的外交 │
│ 部,诬蔑社会主义制度和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煽动群众放弃 │
│ 现行的政治制度。 │
├────────────────────────────┤
│ 洪哲胜辨析 │
│ │
│ 青松本文从李肇星在美国的丢丑说开去,发现中共人才一代 │
│ 不如一代的原因:文化环境异常封闭、思想唯我独尊、财源 │
│ 独霸。显然,他的评析可以作为中共自省改革的一面镜子。 │
│ 把它说成是在“煽动群众放弃现行的政治制度”,其根据完 │
│ 全子虚乌有! │
└────────────────────────────┘
前一段时间,肇星兄在美国颇丢了些丑。然而他自己是否这样认为,
是很值得怀疑的。本来嘛,肇星兄们在国内是专横惯了的。他们从未
好好学过什么外交风度呀,外交策略什么的,所以如此种种,也就一
概不懂。既如此,则按大陆新近流行的一个词“无知者无畏”,从而
使诸如抨击美国国会议员的事情也便来得很自然而且正常了。
有些朋友很疑惑中共外交人员一代不如一代。其实何止于外交人员。
中共各部门、各阶层的干部,又何尝不是如此呢?从毛泽东到邓小
平、从邓小平到江泽民,如果我们抛开其执政思想方面的考虑,而仅
从控制局势、玩弄权术等政治家本色方面看,不是一代不如一代吗?
为首脑者如此,还想指望下层官僚会有什么长进呢?
然而,为什么会存在这种一代不如一代的现象,实在是很值得令人思
考的。因为,如果从受教育的程度分析,显然并不存在一代不如一代
的问题。相反,肯定是一代强似一代的。我想,在当今中共外交官中
肯定是不会再找出文盲外交官来吧。如果不是特殊情况,在中共其它
部门你也很难再找出文盲干部了。然而,其总体素质上的趋势却在走
向一代不如一代。这又是一个不容回避的事实。笔者认为,这种现象
的形成与中共干部所处历史环境的不同有极大的关系。
中共第一代干部毛泽东、周恩来等所处的时代,是一个文化相当自由
开放的时代。社会主义、资本主义、专制主义,各种思潮的并存对那
一代人的思想成熟有百益而无一害。更为重要的是,当这些人开始投
身政治活动时,当时的政治环境又存在十分激烈的集团竞争。这种激
烈竞争促使那些投身于政治活动的人必需提高自身的素质,以适应变
幻万千的政治环境。同时,政治竞争的残酷现实也使每个政治集团必
需选择更有才能、更具政治权谋的人走上政治前台,来支配集团有限
的政治资源。
所以,在国民党选择了雄才大略的蒋介石的同时,共产党选择了虽没
有“洋插队”背景、却颇晓中国古代政治权谋的“土包子”毛泽东。
及至所谓的第2代之邓小平、陈云等人,在他们从事政治活动之初,
实际上也是有这样的政治环境背景的。所以,虽然相对于毛氏一族来
说已有所逊色,但还可以说得过去。到了所谓的第3代,也就是现在
我们身边的这一代,情况有了根本的变化。首先是文化环境已变得异
常封闭。社会主义思想的唯我独尊,使这些人缺乏对其它文化意识的
深入了解和研究甚至根本谈不上什么消化和吸收了。然而由此也使他
们在认知世界的基本观点上存在致命的缺陷。因而,那些缺乏长远观
点和全局意识等方面问题的存在,对他们来说,也就是十分正常的
了。其次是政治环境已高度单纯。中共对政治资源的绝对垄断,从根
本上限制了政治竞争的存在。由于不再担心集团对政治资源的控制会
受到威胁、或干脆故意回避这个问题,所以集团在对人的使用上也便
不再具备选贤任能的基本动因,而演变成一场纯粹的利益分配和争
夺。我想,这也许就是近年来中共官场卖官鬻爵、腐败横行的一个根
本原因吧!
这样一来的结果,也就产生了大量诸如肇星兄之类的人物,使得庙堂
之上,满眼无能之辈。这真是我中华民族之大不幸也!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0.4.14 a;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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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代“腹诽”罪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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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2000年4月12日,郭庆海在《民主论坛》发表文章《现代 │
│ “腹诽罪”》,歪曲事实,谩骂政府和社会主义国家,为煽 │
│ 动颠覆国家政权的犯罪份子鸣冤叫屈,蛊惑人心,发泄自己 │
│ 对党和政府的愤恨。 │
├────────────────────────────┤
│ 洪哲胜辨析 │
│ │
│ 青松在本文指出自己的一位朋友被法院以“腹诽”治罪,其 │
│ 家人可能陷入困境,自己“无能”“给他的家人以更多的帮 │
│ 助,更惭愧于在受到威胁时对于可能丢掉工作的惶恐”,因 │
│ 此而惶恐不已。说他“蛊惑人心,发泄自己对党和政府的愤 │
│ 恨”,纯属想象。 │
└────────────────────────────┘
几天前,律师找到我,说:“某某的案子前两天已经在法院立案了。
你如果有时间,就看一看起诉状吧。顺便,我把我和有关法官联系的
情况也和你说一下。”我当时正没什么事,便到律师那里,把起诉状
反反覆覆看了几遍,然后便听律师和我说案子的进展情况。那是一个
很悲观的前景,他说:“法院办案人员和我透了底:这个案子上面已
做了结论,必须要判某某有罪。”这其实也是我们早就料到的了。虽
然如此,我们心中还是曾有一种奢望,奢望这个政府突然间会良心发
现,改变其兽性的一面。然而,这一切幻想终未能实现。检察院准予
立案起诉已经说明了一切,还能指望法院会有什么公正的判决吗?政
法、政法,政治无时无刻不在强奸着法律。在这个国家,我们实在不
应对法律这个玩意儿抱有什么幻想。
然而他究竟又有什么罪呢?在只有3页的起诉书中,有关的犯罪事实
仅有10来条。而就在这10来条中,赫然有4、5条是这样的指控:
◆撰写反对社会主义的文章,准备在某报刊发表;
◆撰写反对共产党文章,准备在某报刊发表。
看到这样的指控,我的心中充满不解和疑惑。我们究竟是生活在哪个
世纪?原来“道路以目”还应该效仿,原来“腹诽”之罪还没有从我
们身边走开!
我知道政府之所以能罗列出这样的罪状,得益于我的那位将要被判刑
的朋友电脑知识的匮乏。他不知有的电脑存在自动备份的功能。而那
些被备份的文件,忠实地记载了他的思想历程,并将他的这些思想历
程深藏在他的主人并不知道的某一个文件夹中。然而,这一切也就成
了他的主人被判刑的依据。
于是我想,如果让这个政府永远存在下去,如果这个政府所处时代的
科技更发达,比如可以通过某种仪器探知每个人大脑储存信息中思想
的历史,那么,他们有足够的财力来建设监狱吗?
然而现实情况是:我的这位朋友将被判刑了。他那份被人羡慕的国有
开发银行的工作要丢了。从他被捕时起,他的儿女便依靠他妻子烫桌
布所挣的每月不到300元的收入维持生计,以后恐怕会在更长的时间
里持续这种生活了。不知他年近七旬、体弱多病的父母如何面对唯一
的儿子失去自由这件事。他们的生活又如何维持呢?还必需再从事耕
作劳动吗?
于是,我惭愧于自己的无能,惭愧于我不能给他的家人以更多的帮
助,更惭愧于在受到威胁时对于可能丢掉工作的惶恐。
晚间,不愿在家中坐着,不愿看演绎不完的帝王闹剧,不愿让妻子看
出我的焦躁,于是独自徘徊于街头,看着酒店那刺眼的灯光,听着里
面传出的刺耳的卡拉OK歌声,我的心中又添加了一份悲凉!我是孤
独的──哪里才是我的归宿?(2000年4月7日于中国某地)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0.4.12 b;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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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陈水扁的胜利.更是华人社会的胜利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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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2000年3月30日,郭庆海在《民主论坛》发表文章《是陈水 │
│ 扁的胜利,更是华人社会的胜利》,谩骂中共“厚颜无 │
│ 耻”,反对以共产主义为思想基础的现行政治体制,倡导私 │
│ 有制,要求实行台湾式的民主,煽动颠覆中国共产党政权。 │
├────────────────────────────┤
│ 洪哲胜辨析 │
│ │
│ 青松在本文指出,陈水扁的当选台湾总统“首开华人政治中 │
│ 通过民主、和平手段移交政权之先例”。他在表明自己反对 │
│ 台湾独立之后进而指出“中共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和作为其 │
│ 政治基础的共产主义理念”才是可怕。这给中共建议一条出 │
│ 路,怎么会是“煽动颠覆中国共产党政权”呢?! │
└────────────────────────────┘
首先,让我在这里向选上台湾总统的陈水扁先生致以真诚的祝贺!并
祝愿台湾人民在新总统的领导下,迎来一个更加光明的世纪!
陈先生之获选,是华人社会的胜利!
对于华人社会来说,这一事件无疑是一个可以和20世纪初叶之辛亥革
命相提并论的一个伟大事件,是现代华人政治史上的又一个里程碑!
辛亥革命的意义在于推翻了满人政权加诸华人的种族统治,并从形式
上结束了华人社会皇权政治的历史。而今天陈先生的当选,则首开华
人政治中通过民主、和平手段移交政权之先例,从形式到实质,都彻
底结束了华人社会皇权政治的历史。所以,陈先生之获选,当之无愧
是华人社会的胜利!
当然,这一事件还有一个对应的伟大意义,即彻底结束了国民党在中
国政治前台上的表演历史。因此我们不得不有这样一种联想:从内部
权力构成的方式和在政治前台上的表演方式来说,中共其实是国民党
的一个翻版,甚至比之更加厚颜无耻!中国20世纪的历史也可以说是
国、共两党的斗争史,又是他们唇齿相依的一个历史。那么,既然国
民党已经下台,中共还能赖在台上多久?
当然,陈先生之当选,许多人会有一种复杂的心情。我自己又何尝不
是如此呢!说穿了,是因为陈先生曾经拥有“台独”理念。但从陈先
生当选后发表的言论看,陈先生是一个负责任的华人政治家,不会走
“台独”路线。同时,对于所谓的“台独”,我们也应有一个正确的
看法和态度。
我知道目前在大陆绝大多数的人反对台湾独立。台湾民众当中也有人
如此。我亦然。但我始终承认我之所以有这种观点,乃是因了一种很
自私的意识。我觉得在目前的情势下,一个不搞“台独”、积极以自
身的民主化来推动大陆民主化的台湾,是中华民族希望之所在。而这
一切一切的前提又必须如此:如果大陆不实行民主政治,那么台湾就
必须保持一种独立的国际地位!否则,中共便会视台湾如无物──就
像他们看待大陆人民一样──,而台湾也就无法起到推动大陆民主化
的作用。
有些人则不加思索地把统一看做压倒一切的意识。他们背后的逻辑
是:有了与台湾的统一,中国的版图便会更大、经济实力会更强、国
家会更强大、人民也会获得幸福生活的保证。其实,他们不妨想一
想,如果中共仍然一党专制而且对私有制极端仇视,则一旦我们把世
界上最发达的美、日两国全部收入中国的版图,中国仍然无法真正强
大,老百姓也无法获得幸福生活的保证。相反,我们只会让那些本有
幸福生活的美、日人民与中国人民一道受穷罢了!在这种情况下中国
因版图的恶性膨胀而从某种意义上显得很强、很大,又有什么用呢?
那不过是在更大的范围内对人类进步事业的发展进行摧残而已!
所以,“台独”并不可怕,只要不是彻底地抛弃大陆而去。可怕的是
中共一党专制的政治体制和作为其政治基础的共产主义理念!统一并
不急,只要我们在文化上不要再隔膜下去、文化差异不要再扩大下
去,那么,我们终究会走到一起来!(2000年3月27日于中国某地)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0.3.30 b;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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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战无英雄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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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沧州市国家安全局、河北省安全厅在《民主论坛》、《中国 │
│ 之春》、《争鸣》等境外刊物发现的,以郭庆海的笔名青松 │
│ 投寄的《内战无英雄》、《中国大众的悲哀》、《呼吁当局 │
│ 讲一点人道主义》等17篇文章,并提取了境外媒体向郭庆海 │
│ 支付稿费的汇票,被告人郭庆海对起诉书的指控亦供认。 │
└────────────────────────────┘
大概是两年前吧,在与朋友小酌之时,因谈起当时正在放映的一部有
关内战的影片,我与我的朋友起了些不小的争吵。原因是他们津津乐
道于那部影片以及其它一些正在放映的内战影片的场面之宏大和将军
们的功绩,而我则只从中体味出一种残酷。同时我也从中体味出中国
历史的悲哀,甚至中国人的悲哀、中国文化的悲哀、以及中国政府的
悲哀。我总是觉得,无论对于30年代初至40年代末中国内战的任何一
方来说,那都是一件极不应该发生的故事。我认为有这样一个非常简
单的道理似乎所有的人都应该明白:既然我们认同为一个民族,既然
我们认同为一个国家,如果我们又能真正有一些天下为公的意识、少
一点自私狭隘的念头,那么我们有什么问题不可以通过协商来解决
呢?更进一步说,如果在类似的问题上我们都需要采取战争手段来
解决,我们这个民族和它的文化岂不到了不可救药的地步。所以我当
时说出这样一个评语:内战无英雄!
然而,无可否认地,我们的文化基因,的确有喜欢内战的成分。比
如,在中国文学史上占有极其重要地位、并且极其深刻地影响着我们
中国人思维方式的《三国演义》中,我们就可以看到作者把那样一段
悲惨的历史,居然写得十分慷慨激昂。正是由于这部堪称“伟大”之
作品的影响,一个以杀戳国人为一生意趣的关云长,居然凌驾于霍去
病、李广等为大汉民族驱逐外寇、开疆拓土的民族大英雄、大将军之
上而成为旷古绝今的“武圣人”、并进而演化为人们顶礼膜拜的关圣
大帝;一个在“隆中对”中即露出分裂国家统一政权之野心,又六出
祁山、专以挑起本民族内部战争为能事的诸葛亮,竟成为万世贤相之
楷模。
我想,这毫无疑问是中国人的悲哀,同时也是中国文化的悲哀。当
然,我也很想就“内战无英雄”这一认识在我们常常引以为自豪的中
华文化思想宝库中找到可靠的依据。于是,在《资治通鉴》中,我得
到一小段令人满意的记载:建安16年,曹操西征张鲁,与韩遂、马超
等在潼关激战。恰在此时,河间民田银、苏伯起兵反叛。留守邺都的
曹丕派遣将军贾信平定了这次反叛。次年正月,曹操结束西征还邺。
作为居府长史的国渊向曹操报告平定田、苏之乱斩获首级之数。按惯
例,在报告战争中斩获首级数目时,均要以一当十。也就是说,斩获
一人要报十人。然而这次国渊一反常例,对斩获首级之数作了如实的
报告,致曹操大惑不解。而国渊的解释是:“夫征讨外寇,多其斩获
之数者,欲以大武功、耸民听也。河间封域之内,银等叛逆,虽克捷
有功,渊窃耻之!”
妙哉斯言!这才是一个理智的政府官员对类似事件所做的最理智、也
应是最负责的认识。原因何在?因为一个简单的道理是,作为一个政
府来说,如果你一味宣传你的政府是依靠暴力获得的、而且需要凭藉
暴力来维持,那么你必然会提供他人借助暴力手段来夺取自己政权的
借口,从而大大增加社会的不安定因素。
对于另一部在中国文学史上同样占有重要地位的著作──《水浒传》
──,我们或许可以得出一个寓意更加深刻的认识(如果我真地正确
把握了作者意图的话),即:内战将军不得好死!请看我一个非常简
单而又直观的分析:水浒众兄弟在接受招安之后经历了两次战争(有
的版本说是四次),一次是对辽,一次是对方腊。前一次应算是国际
战争,后一次则是纯粹的国内战争。在对辽的战争中,水浒一百零八
个好汉全身而归,而在对方腊的战争中,则三去其二!因何会有这样
大的反差呢?而我们可以看到的或许恰恰是另一种反差,即:辽国是
一个国家,而方腊只不过是一个叛乱者。撇开历史真实不谈,仅就小
说所描写来看,辽国的军事力量肯定要比方腊的军事力量强大得多。
然而,正是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却看到了水浒众弟兄在人员损失上令
人无法解释的反差。我以为这没有别的解释。解释只能有一个,即,
作者向我们透露了他的这样一个认识:内战将军不得好死!
呜呼!以此观之,罗贯中氏可族灭矣!
最后,我想送给中国的所有文艺工作者一句忠告:请不要再揭我们民
族、国家的伤疤了。如果你们执意要选择这样的题材,那么,就请让
你们的作品充斥着这类的镜头:燃烧的城市、破烂的民居、流离失所
的人民、冻馁而死的儿童和母亲的眼泪!!!
〔转载自《民主论坛》1999.10.3 b;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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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大众教育的悲哀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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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沧州市国家安全局、河北省安全厅在《民主论坛》、《中国 │
│ 之春》、《争鸣》等境外刊物发现的,以郭庆海的笔名青松 │
│ 投寄的《内战无英雄》、《中国大众的悲哀》、《呼吁当局 │
│ 讲一点人道主义》等17篇文章,并提取了境外媒体向郭庆海 │
│ 支付稿费的汇票,被告人郭庆海对起诉书的指控亦供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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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知道,中国政府以及中国许多知识份子在解释中国之所以不能实
行民主政治时,几乎众口一辞地将它归结为中国国民文化素质低下、
中国人愚昧。既然如此,如果中国政府如它自己说的那样也是一个追
求民主的政府,那么,中国政府应该做的事情当然便是要竭尽全力提
高国民文化素质。而要达到这一目的,无疑必须加强大众教育。然
而,从中国共产党执政以来的历史及现状看,他们显然并不具备这样
的意愿。
众所周知,教育从学生的学习阶段看,可分为大学教育和中小学教
育。而这两个不同阶段的教育,可以说具有不同的性质。前者可以说
是精英教育,后者才是大众教育。因为即使是在发达国家,大学教育
也不可能普及;只有中小学教育才是可以普及的。而正因为如此,中
小学教育被看做提高和保持国民素质的一个根本保证。所以,在发达
国家,这一可以普及的中小学教育,才被法律定义成必须强迫完成的
义务教育。中国政府要实现提高国民素质的目的,自然也必须遵守这
个规律,也就是要加强作为大众教育的中小学教育。
但我们看到的却是另一种情况。在毛泽东执政的时期,中国政府十分
露骨地摧残教育工作者,进而摧毁全社会的教育基础,肆无忌惮地推
行了几十年的愚民政策。中小学教育当然也不能幸免于难。可以说,
在经过毛执政近30年之后,中国的国民素质实质上已经滑到历史的谷
底。在这之后,中国终于重开高考,并为重开高考而恢复了中小学教
育的秩序。然而,这是否意味着中国政府重视大众教育了呢?答案依
然是否定的。
有心关注中国大众教育的人们通过对中国大众教育的调查不难发现以
下两个问题:
一、教师素质低下,不足以承担提高国民素质的重任
说中小学教师素质低下,是一件很伤感情的事,但却说出是一个事
实。中小学教师素质低下的成因很多,归纳起来不外乎以下两点:
其一、中小学教师基本素质的低质化倾向。──在中国,除大中城市
外,在更广泛的地区,有相当一部份的中小学教师,根本就没有接受
过正式的师范或其它大中专教育!在农村,“民办教师”的比例非常
高;在中小城镇,也普遍存在大量的“代课教师”。这部份人的性质
说起来很好笑。他们其实是在从中小学走向大中专这个台阶时的被淘
汰者。从这一部份人的存在意义上说,中小学教育是在靠一些中小学
教育的失败者来支撑!而之所以会有这些人被充实到中小学这个岗位
上来,其实只是源于一种类似“中小学教师、尤其是小学教师只要认
字就可以做”这样一个社会意识!如此,我们也就不会奇怪:为什么
“魏敏芝”们(张艺谋电影《一个也不能少》中的代课教师)也可以
演绎一些让人们流泪的故事!同时,即使是那些正式的师范毕业生,
在相同文化层次社会成员的比较中,实质上也有素质低下的嫌疑。因
为在中国,人们普遍瞧不起教师这个职业。因此,相对素质较高的中
学生在选择大中专学习的机会时,一般也就很鄙视师范院校这条途
径,而师范院校在某种程度上也就成了低素质中学生的自然选择。此
外,中小学管理上存在着的极其疯狂的专制主义,使中小学教师的心
理健康受到极大的威胁。封闭的环境、封闭的文化氛围、封闭的信息
,使中小学教师们大多有暴力化倾向。很多人对待学生的态度是:
“他妈的,敢不听我的话!”关于这一点,可以从国内不断增多的有
关教师暴力的报导中得到佐证。
其二、中小学教师缺乏自我提高的内因及条件。──坦率地说,根据
我个人的了解,有这样一个不容否认的事实:即。由于中小学教师社
会地位的低下,他们一般很难产生提高自身素质的内在冲动──能混
一天就混一天呗!而客观上的环境也极大地限制了他们对自身素质的
提高。由于中国各级政府对中小学教育的投入十分有限,而那些身居
学校校长位置的领导们,又大都喜欢把有限的经费用于吃喝方面的享
乐,却不愿把这些经费用于为教师们订阅、购买报刊、书籍;教师们
自己由于经济的原因也无力为之,或者本身也没有这种意愿。所以,
中小学教师严重落后于时代。打个不恰当的比方说,当社会已进入e
时代的时候,我们的中小学教师们还停留在狼湮峰火的时代。所以,
他们信息的闭塞、社会及历史知识的匮乏,是十分令人遗憾的。这一
方面影响到他们形成良好的社会责任感,也影响到他们对社会问题形
成正确的认识。比如,我所知道的一些年龄仅有三十几岁的教师,居
然还会十分虔诚地教导人们:“毛主席是我们中国人民的大救星。没
有共产党,我们还会继续生活在旧社会的水深火热之中!”不!我不
是在开玩笑!现实中的确还有很多中小学教师持有这样的观点。您可
能觉得这很可悲。但它却是不容回避的现实!而繁重的教学任务也从
根本上剥夺了他们进修的权利。在我们这个县级市的市区中小学里,
每个中小学教师,一般都要担负不低于七十个学生的教学任务。每天
备课、讲课、批改作业,一天的工作时间要长达十个小时,甚至更
多。在这种情况下,很难要求中小学教师们会拿出时间来充实自己、
提高自身素质。
二、政府不投入,中小学教学基础设施严重滞后
先不说中小学建设与其它行业的比较吧,仅仅从中小学与大中专院校
的比较,你就可以看出其中的差距。当大中专院校的教学、生活设施
越来越现代化时,我们看到中小学的师生们依然在生着大煤炉子的教
室里上课。即使这样的教室,也不能满足需要。为什么会存在每个教
师需要承担70余名学生的教学任务这种现象?是因为教室不够。所
以,每个教室里便要装下更多的学生。每个任课教师也便要承担更重
的教学任务。教室的建设便是如此,实验室等更高级的教学设施的建
设更不必说了。当我们看到一个又一个注定只是创造更多国有资产蛀
虫的国有企业投资项目上马时,我们实在搞不清楚,中国政府为什么
不把那些本该由民间力量来实施的经济建设项目交还给民间,却把本
该由政府负责的教育投资项目交给了“希望工程”、交给了“民间力
量办学”。也许我们的答案只有一个:因为教育投资难以为掌握政府
投资权力的官员们带来更快捷、更丰厚的个人收益!
一方面以国民素质低下作为拒绝实行民主政治的借口,一方面又拒绝
为提高国民素质去做其本该做的“份内”工作──这就是我们的政府
现在正在实行的“德政”!中国政府应该清楚,搞好全民的中小学教
育是你应尽的义务。无论是在大中城市,还是在偏远的乡村,你都必
须为那里正值学龄的孩子们建设起校舍,派去合格的教师。我们并不
要求你们像西方发达国家那样为我们的孩子提供真正的“义务教
育”,但也请你们不要把这些孩子们的教育扔给“希望工程”。而你
们应该知道:所谓的“希望工程”,是贴在你们脑门上的一个耻辱的
标志!
〔转载自《民主论坛》2000.7.1 b;http://asiademo.org/g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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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吁当局讲一点人道主义
青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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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河北省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 │
│ (2001沧刑初字第24号) │
│ │
│ 沧州市国家安全局、河北省安全厅在《民主论坛》、《中国 │
│ 之春》、《争鸣》等境外刊物发现的,以郭庆海的笔名青松 │
│ 投寄的《内战无英雄》、《中国大众的悲哀》、《呼吁当局 │
│ 讲一点人道主义》等17篇文章,并提取了境外媒体向郭庆海 │
│ 支付稿费的汇票,被告人郭庆海对起诉书的指控亦供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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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99年9月2日,身为中国发展联合会成员的綦彦臣,被当局以涉嫌煽
动颠覆国家安全罪而逮捕入狱,并于今年初以上述罪名被起诉至中国
沧州市人民法院刑事庭。虽然该院在布告栏中始终声称对綦一案进行
公开审理,然而由于第1次开庭时有众多记者到场,所以临时以主审
法官生病的不当理由宣布推迟开庭。第2次开庭更是在极为秘密的情
况下进行:开庭前一天晚上,綦的妻子才得到开庭通知;而当她匆匆
赶到沧州时,却被告知不得进入审判庭。在法庭外,从警车上下来的
綦彦臣,只被允许与他的妻子、儿女匆匆见了一面、说了一句话:
“你们来了!”这时,距他被捕已有半年多的时间了。而自那次开庭
至今,又已有半年的时间了。当局是否认定他犯有相关罪行?他的家
属一直不能得到当局的明确答复。
綦彦臣出身于农家,1981年考入沧州财贸学校银行专业学习,1983年
从该校毕业分配到中国农业银行交河县支行工作,先后任职会计、秘
书、营业所副主任;1997年,綦进入新组建的中国农业发展银行泊头
市支行工作,被捕前系该行的信贷员。
綦彦臣关心时事,反对当局的一党专制制度。但他是一个社会改良主
义者,主张非暴力的和平运动。相关思想见于他近年来发表于上海
《经济预测》、北京《天则论坛》、《读书》、香港《开放》等报刊
上的一些文章。
綦彦臣是独生子。父母都已近70岁。二老均体弱多病,一直生活在农
村。他于1985年结婚,妻子无业。婚后育有一子一女。长子今年14
岁,正在读初中;女儿不到1周岁,他被捕时尚未出生。在他被捕之
前,一家5口人的生活支出都靠他一人的工资支撑;被捕后,这个家
庭又添了一个孩子,但却没有了他的工资收入。他平生喜欢交际,购
有大量书籍,近年来又积极投身北京天则研究所的《双周学术研讨》
活动和中国发展联合会的活动,所以家中积蓄很少。被捕后,他的妻
子靠好心人的帮助做一些烫桌布之类的活,每个月的收入在人民币
200元至300元之间,无法保证家庭最起码的生活需要。所以自他入狱
以来,其家人一直是在靠借贷度日。他本来有许多的朋友,但由于中
国的特殊环境,人们对他的案子多有顾忌。他的一位十分要好的朋友
就他的问题对自己妻子说的一句话颇具代表性:“这种事躲都躲不
起,谁还去看他?”
綦彦臣被捕以后,《小参考》率先披露了有关消息。其后有海外多家
媒体报导这一事件,并呼吁中国当局把他释放。《小参考》编辑李洪
宽先生并为帮助綦的
作者:
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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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品集】青松(本名郭庆海):《民主通讯》作品集(有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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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哲胜
- (180 Byte) 2003-12-04 周四, 上午4: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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