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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据监察员告诉刘荻家人:她们的案子12月中旬就可能有最后结果,简要分析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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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据监察员告诉刘荻家人:她们的案子12月中旬就可能有最后结果,简要分析如下---- (711 reads)      时间: 2003-12-01 周一, 下午7:37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大陆目前既然已经释放了刘荻她们,就几乎不可能再把她们关回去,这个道理不难懂。



问题是既然目前刘荻等还是“取保候审”,那么大陆最后又可能如何下这个台阶呢?



根据我对大陆司法体制的了解,12月中旬对刘荻等三人可能作如下几种“最后处理”---



第一种可能:检察院以“证据不足”为理由再次驳回公安提交的案卷----那样就等于宣布刘荻等人被关押一年根本是个错案,刘荻等接下来完全可以向国安、公安等机关要求国家赔偿(按大陆标准大约每人每年人民币1万多元);



第二种可能:检察院作出“罪行轻微、免予起诉”的决定----那样的话刘荻等将无法申请国家赔偿(因为根据这种说法以前公安逮捕关押他们仍是“合理合法”的)。。。但刘荻毕竟最后被免于了刑事处分,因此有机会向北师大申请恢复学籍(当然一个“校纪处分”可能是要走过场的);



第三种可能:检察院起诉,从而将此案的“尾巴”继续留长一段时间,其间刘荻等不免作为“被告”多受折腾。。。但最后法院肯定会作出“罪行轻微、免予刑事处分”的判决----这样的处理结果,刘荻一样有机会向北师大申请恢复学籍,只是此案还需再拖几个月,刘荻及其家人的身心都会备受骚扰;



第四种可能: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作出判刑一年以下的判决----那样的话刘荻等既然已经先前被羁押超过一年,自然就不用再坐牢了。。。但这样的结果却对刘荻等三人深具侮辱性,而且也会使得刘荻申请恢复学籍、甚至今后再重新报考大陆院校等变为不可能。



第五种可能:检察院起诉。。。最后法院作出“判一缓二”、“判二缓三”或者“判三缓五”的判决。。。那样除“判一缓二”不会留尾巴(因为羁押时间已经超过一年)外,其余两种缓刑都会使得刘荻等人在接下来的几年中,仍然必须时刻接受司法、公安机关的“监督管教”,从而无法做一个正常的公民----显然,这样的最后结果,是目前看来刘荻他们可能面临的最坏一种情况。



----那么,在这五种情况中,最可能发生的是哪种呢?



我个人认为:第一种几乎想都不要想,否则我们就真的该为胡温新政下大陆人权状况的显著改善、以及处理政治案件的开明而欢呼了----相比之下,第二种情况最有可能,因为该种处理办法既明确了以前“关人有理”,又可以不用把此案再拖下去,让有关方面即使放了人也还需要承受海内外的关注压力----至于后几种可能,一般来说概率是相当相当小的(否则还不如现在不放人),只要刘荻等被释放后不太令“有关方面”为难、同时海内外的反应也在中共可以承受的范围之内,那么基本上可以肯定大陆不会给刘荻等三人(尤其是刘荻)留这个不必要的尾巴。









作者:Anonymous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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