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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林思云先生关于"中国人是有罪推论,而欧美人是无罪推论"论的质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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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中国人真的是有罪推论吗? 不能这样简单地说,至少中共通过其几十年的执政几乎证明了它自己的无能,无德,和无道,然而中国百姓对中共的宽容和容忍几乎到了无以复加的程度.被饿死了三千万,但当听说毛主席当年也曾拒不食肉,竟然能感动的原谅了一切.我曾见过一个五几年被打成右派送进牛棚的老实八交的老知识分子,当八十年代给他"平反"后,竟然声泪具下,逢人便说感谢党为他洗清了"不白之冤",竟然连是谁给他的这不白之冤都不问,还将补偿给他的工资全部交给了党费!好一个糊涂的"知识分子"!十年文革动乱,给中国人带来的是什么样的灾难,但是中国人好像也满足于清除"四人帮"的伟大结局!中国人对罪恶的宽容就是中国历史和社会充满罪恶的原因. 如果我们还要再给对"罪恶"如此麻木的中国人扣上顶惯于"有罪推论"的大帽子,这实在是太残忍了!中国人的大原则是无罪推论的,是好人主义.而在具体事情上却是疑心重重,是"有罪推论"的,你必须自己澄清你自己无罪,否则你就是有罪的.
欧美的法律正好和中国的相反.对具体事件审判的基本出发点确实是"无罪推论"的,一个人是无罪的除非你能证明他有罪.但这只是事物的表面,如果我们确实认为欧美人是惯于无罪推论思维的话就大错特错了.因为欧美的整个法律体系就是建立在有罪推论的基础之上的,它的最基本的假设就是所有人都是有可能"犯罪的". 这完全和中国认为"人本善"是背道而驰的. 虽然在具体事件的审判上,西方是以无罪推论为基础,然而整个法律体系却是以人都是有可能犯罪的"有罪推论"为基础的.
对比中西方对有罪判断的认识差异:
中国社会: 人之初性本善,中国人基本上都是好人.所以法律不能像防賊似的对付所有的人.但是如果有人说你有罪,你需要自己澄清自己;
西方社会: 所有人都有犯罪的可能,必须通过严格的法律体系加以约束,但是在具体实施法律条款审判一个人时,就必须有充足的证据,绝对不能冤枉一个好人.
如果只是简单地把某个各人的好面子,狡辩(DEFENSIVE)等行为不加深入的分析就断言说中国人是有罪推论而西方人是无罪推论,是否也是"有罪推论"的另一种表现呢?
作者:Anonymous 在 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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