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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键盘:林森浩不必非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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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键盘:林森浩不必非死不可   
键盘






加入时间: 2006/03/14
文章: 2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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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键盘:林森浩不必非死不可 (624 reads)      时间: 2014-12-05 周五, 下午9:07

作者:键盘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林森浩不必非死不可
键盘


记得很久以前网上看到复旦投毒案的林森浩被判处死刑,并且他表示不会上诉,以为他已经被处死了。前几天在QQ新闻上看到他即将进行二审,所以有一点吃惊,为什么二审会拖上这么久,貌似有将近一年了吧?是各方为争取他一条活路在努力么?

我觉得林森浩不必非死不可,我有如下建议:
1, 免去林森浩死刑
2, 林森浩改名黄森浩,拜死者黄洋之父为义父,黄洋之父收林森浩为养子。
3, 林森浩与黄父立下协议,工作后一定年份的收入的一定比例,让与黄父。数额务必优厚。
4, 之前不少复旦的高材生写过一封公开请愿书,请求林森浩免死。可以请其中的志愿者与黄父立下协议,工作后一定年份的收入的一定比例,让与黄父,换取林森浩不死。

这个建议,在道德上有因果均衡性。关于林森浩和黄洋,有几点是我印象比较深的。
1, 林森浩过去故人回忆他是个正直善良内向的人。
2, 黄洋在喝下毒水以后发现味道不对,随即整个清洗了饮水机,也有说法是水桶。
3, 据说黄洋在学校里很受女生欢迎,被称为“妇女之友”。
4, 两人的气质
林森浩
黄洋


人在正常情况下,从饮水机取水,就算觉得味道不对,也不大可能马上下定决心把饮水机里面彻底翻开清洗。可能黄洋知道有人会针对自己搞小动作,而且还是跟饮水机有关的,所以故意当场针锋相对地彻底清洗以示强。可能之前两人已经阴谋暗害有过好几个回合了。根据网上报道的周围同学的采访,两人之前不久就因为饮水机的费用问题发生过争执。作为“妇女之友”的黄洋,想必是那种性格细腻,有心计,会搞小动作,且具有进攻性的人,看他的照片,他面对镜头所故意表现出的神态,一看就是心思诡诈,挑衅傲慢的人。相对于林森浩的神态和故人对他的回忆,看起来更像是黄洋主动冒犯的林森浩。

用拳头打人,用脚踢人,用刀砍人,或者杀人,这些都是看得见摸得着的,可以衡量的有限的伤害,但是精神上的攻击所造成的后果,却是看不见摸不着,无法衡量的无限的伤害。我不相信两人冲突,被杀的人就一定应该得到同情,也不相信杀人者就一定应该偿命。根据同室友葛俊琦在三联周刊的采访回忆录,黄洋就是“比较强势的人”,经常挑衅冒犯林森浩,生活中和周围人斤斤计较,而且很会在背后议论人、事。如果现在处死林森浩,那才是真正的不公正。

没有人拿枪逼黄洋过这种心思诡诈,挑衅傲慢的生活,这是他自己的选择。喝一口水觉得味道不对,就彻底清洗饮水机水桶,他自己也知道可能是遭到报复。最后被人毒死,是他自己没玩好,是他自己太嫩了。不值得同情。

林森浩是否故意杀人,还是一个问题。网上坚持应该处死他的人,觉得他是故意杀人,罪大恶极。他们觉得他是故意杀人,因为他明知下那种毒药这种剂量会要人命。他们觉得他明知下那种毒药这种剂量会要人命,因为他是实验室的专业人员。但这恰恰都是问题。为什么他是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就应该知道这种物质会要人命?为什么他是实验室的专业人员,就应该知道这种药放多少会要人命?我想他们还是把支那的学术科研机构太过理想化了。其实不仅是支那的学术科研机构,从古到今,支那的所有领域的一切部门,哪一个不是看起来有模有样甚至强大高深,一发生事情或者稍微一扒,全是绣花枕头一包草,贪污腐败,混乱糊涂,拆烂污一塌糊涂?说到底,支那的各行各业的人,总是流于形式化,表演化,模模糊糊做出好的样子,比实实在在做好更重要;让别人觉得好,反而比让自己觉得好更重要。林森浩拿着复旦大学试验品库当班人给的破烂医用废品塑料袋,轻轻松松大摇大摆拿走毒物,这本身不就说明复旦大学的管理形同儿戏?可这无论如何不是林森浩的错,这是支那3000年文明史缺少西方那种主客观意识,还有formal logic(支那一般译作“形式逻辑”)造成的。没有主客观意识和formal logic,人当然没有办法厘清观点与事实,真与假,概念与概念,事物与事物,当然要流于反智化,肤浅化和表演化,做事必然要糊涂,为什么2014年的今天,要林森浩用自己的生命来买单呢?


当然,以上仅限于道德判断。以下来说一点可行性方面的。

能够养育出这样的儿子,在一审时坚称林森浩“必须死刑”,判死刑以后大鸣大放放鞭炮庆祝,我觉得黄洋的父母也是肤浅无情暴躁的唯物主义者。所以,如果这么多高材生能够以自己的工作收入作为筹码,对他们来说未必没有强大的吸引力。我不认为他们现在坚持要林森浩去死,是出于什么深刻的理解和信念,或者是深刻的父子情怀,其实不过就是自己的所属品在自己不知情的情况下被人毁掉的那种暴怒怨恨的复仇心而已。这并不是什么大义,所以不会有真正的坚韧,或许过程会容易得超出预料。

既然林森浩上诉了,就说明他还不想死。不过事已至此,不付出任何代价就脱离这麻烦,显然不可能。如果能够做黄父的养子,并且让出部分收入,那么两方就能够化干戈为玉帛,从矛盾对立的关系,到有着共同利害的关系。相比之下,林森浩父亲据说试图把借来的十几万人民币送给黄家换取免死,反而还不是最好的办法。


当然,最后有关于支那的法律体系关于自身定位的问题,也值得思考。

纯粹从法理的角度来说,林森浩和黄洋都是法定责任年龄的成年人,这个案子是他们两个人的事,现在黄洋死了,那么就应该是国家公诉人和林森浩的事。无论是前者还是后者,跟黄洋的父母应该都没有关系。然而如今黄洋的父母,尤其是父亲的态度反而成了各方关注的关键,这是什么缘故?

专制政府的各个部门的人员,从心理出发点上,就是把人民看做草芥,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不管就不管。如今不得不管,因为有苦主,黄父闹得厉害。所以只要能够把苦主搞定,那么就没事了,林森浩也就不必死了。

这同时也是最诡异的地方。既然是专制政府,那么就该有个专制政府的样子。首先,必须保持自己对治下百姓的权威才是,所以不应该动不动就把自己降格成治下百姓借刀杀人,报复泄愤的工具。再者,归根结底,治下的百姓不过就是政府的资源而已。就像是一个人走在路上不小心丢了100块钱,他没有必要再花100块或者更多钱去雇人把钱找回来。反正黄洋已经死了,再失去一个林森浩也没什么用。最后,从实用主义的角度来看,林家人不希望林森浩死,黄家人希望他死,无论是否处死林森浩,总有一家人要怨共产党政府;有的人反对死刑,有的人支持死刑,无论是不是把人处死,总有人对政府不满。没有什么明确的迹象表明处死林森浩对政府利大于弊。既然如此,何必非要让自己的手沾上血腥?况且现如今国际上对死刑问题尤为敏感,处理外国人的观感的问题,无论怎么样都比处理治下缺德无耻愚昧的支那人要麻烦得多。所以,总的来说,除非真的是严重威胁到政府的统治,否则死刑对于政府来说确实是得不偿失的。我觉得我在本文中提出的“收入比例代偿制”,以中国现在的国情来说是比死刑更好的方式,因为它不但可以让人赎罪,还能够化解民间的矛盾关系,建立共同的利害关系,真正促进社会的和谐。



据说8号,就要二审了。不知道当天会不会出结果。我将拭目以待。在判决之前,我会绝食向上帝为林森浩祷告。愿上帝与他同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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