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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原创]超速漫谈之八:结束篇--事后诸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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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原创]超速漫谈之八:结束篇--事后诸葛   
广东农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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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5/10/24
文章: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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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原创]超速漫谈之八:结束篇--事后诸葛 (438 reads)      时间: 2014-11-23 周日, 上午9:51

作者:广东农民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最后再谈谈交通法庭上其他几个角色。

辩护人:伟大的稀副统帅从一开始就英明指出,辩护人出庭就是要找钻法律的漏洞。这个说法只说对了一半。根据大清前外交部发言人教训外国记者的说法:“你不要拿法律当挡箭牌。”辩护人的唯一机会就是拿法律当挡箭牌。

辩护人在法庭上从一出场开始,除了法律上受无罪推定保护之外,其实大家在心里面都会把他当成是有罪的,即使辩护人真是无辜的,情况也一样。特别是这种没有上过法律学校的法官,更加是如此。前面第三篇我举的案例一里面,最后高院的大法官在判词里面谆谆教诲下级法官应该如何在法庭上公平对待被告以维持法庭的公平原则,令人过目难忘。

说到底,辩护人就只有两个机会:一是控方的证据不符合法律案例,二是控方的证据自相矛盾。辩护人一定要放松心情,抱着成亦欣然败亦喜的态度出庭。其实就算是输了,也是活该。

法官:我个人认为交通法庭上的法官外表上看就是一个神仙活,没有压力,做这个工作的人也不是为了钱;其实不然。做法官的难处,是如何分割法庭内外的自我感觉。法庭内人人仰望如神,法庭外打回原形做普通人。这个问题弄不好,日常生活不容易过。我工作的地方有类似的职业,从业人员在工作的时候就是口吐天宪。他们的对话就是法律上的最后statement. (当然他们的一言一语都被录音)。这些同事的离婚率极高,通常还是多次离婚。

检察官:检察官在法庭上就是一个目标:用最快的速度处理最多的案例。除非是惯犯,他不会根辩方作过多纠缠。我的案子,我准备好出庭的时候大概有三寸厚的文件,检察官老太太就是一张两寸半方纸写了不到十个字的sticky note.

上法庭打超速告票对控方来说的成本实在太高,超速告票和违章停车每年在多伦多市为市政贡献接近七千万加元的收入。如果大家都去上法庭,司法机构会不堪重负。加税一般来说不可取。按现在的制造技术,汽车上普及GPS的时代很快就会来临。以后出庭警方证据就是GPS的移动记录。这个是我个人认为的解决交通告票的最后途径。技术上的问题早已解决,只是法律上如何做到保护个人隐私权利和保护道路安全的则中。

希望大家都出入平安。万一有告票,能够侥幸漏网。再次感谢各位网友的阅读和评论。

作者:广东农民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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