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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创]超速漫谈之六:超速告票实战要领(下):糊涂法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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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农民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5/10/24 文章: 1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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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广东农民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第二次开庭,我到法庭上却见不到警察叔叔。这个法官也是黑人,他给检察官一分钟去找,检察官老太太笑咪咪地对我说:“你是否能在法庭上找到经手你告票的警官?”我当然是说:“见不到。”她于是向法官撤诉,我的告票案就此终结。
警察没出庭,别人一般都是高兴的,我却觉得不过瘾。反正答应帮同事打他的告票,也算是个继续。
同事的案子稍微难一点。他的告票上面警官的字迹清晰,细节分明,没有FATAL ERROR. 唯一的机会是据同事说,执法地点的速度限制标牌不规范。于是,我把“Highway Traffic Act”里面关于速度标示的规定找出来,帮他做了一个proposal.
另外的方案就是照着fyst上面准备好的问题来难为警官了。我看fyst的时候,觉得象个笑话。没想到,真要用上了。Fyst上有好几个,我觉得这个最经典。同事认为准备充分了,不打算押后再审。
下面的记录是同事的开庭过程。
警官被宣出庭做证:“。。。我是一名经过培训有认证的警员。。。”
辩方问:“警官先生,您接受使用这种雷达的训练吗?”
警官 :“是。”
辩方问:“警官先生,您记得是什么时候接受训练的?”
警官 :“几年前吧。”
辩方问:“有具体的时间吗,比如年、月、日?”
警官 :“不记得了。”
辩方问:“警官先生,您的培训结业有证书吗?能否出示给法庭?”
警官 :“没带来。”
辩方问:“警官先生,您记得给你做培训的教官的名字吗?”
警官 :“好像是xxx。”
辩方问:“警官先生,您知道xxx先生具有培训该雷达的培训资格证书吗?”
警官 :“不知道。”
(这个时候辩方还没有宣告自己提问结束,所以警官即使满脸通红,还必须继续站在证人席上)
辩方面向法官:“法官大人,根据case law xxx的解释,警官必须能够向法庭证明他是一位据有培训认证的警官。能够出示证书,考试结果以及证明他经受培训的时间。本案警官无法向法庭提供任何的有关信息,故请求法庭宣布本案中警方执法无效。请允许辩方提交case law的副本给法官和检察官。”
法官受到副本之后,粗略看完,望着检察官发呆,问有这种case law吗?检察官点头。法官再看看警官的样子,突然爆发了:“本案的警官是一位富有经验的执法人员,。。。。。。辩方提案不与采纳。”他也不给辩方继续提问的机会,直接宣布:“本案宣判,告票有效。被告有罪,于x日之前交纳罚金x 元。”
显然我同事遇到一位新上任的糊涂法官。他的判决以常人来说是正确的,以司法程序来说是错误的。我同事被气爆了,但是无法发作。出庭问上诉手续。答复是先交250刀购买法庭记录。等四个月拿到记录之后就可以去上诉庭排期了。他决定放弃上诉。结果是他发誓以后每一张告票他都会出庭。
最重要的就是在法庭上,对法官要谆谆教诲,耐心引导。辩方不能因为自己掌握一,两个有利的因素就以为胜卷在握,掉以轻心。
最好的办法是不超速,那么永远没有告票。希望大家都不超速。安全第一。
作者:广东农民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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