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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的故事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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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陪审的故事 (3)
河边
[
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12/05
文章: 2251
经验值: 71628
标题:
陪审的故事 (3)
(521 reads)
时间:
2014-10-23 周四, 上午1:39
作者:
河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陪审的故事 (3)
三、罪与非罪
“起立!”还是那位法庭警官发出号令后又将老河们再次领回陪审员室。这一次老河没见到法官退庭,也不知道控辩两造是否还留在法庭。庭警将4号候补陪审员叫了出来,让她独自坐在法庭和陪审员室中间过道拐角的预留的一张小桌旁。按规定她不能参加陪审员们的讨论,除非其他12位中有谁出了情况不能参加讨论,她才有机会补上去。
庭警将身后的门关上,问陪审员们是否清楚下面的工作。警官看大家没问题,就让老河一伙选出一位头儿,说有问题就通过头儿和他联系。他指着后面通道的门旁的门铃说,有事要找他就按这个门铃。又指着另一个们说,里面是洗手间,前面出去的门已经锁上了,要上洗手间就用这里的。还有问题吗?警官问了一遍后,就给了推选出的头儿一个16开的笔记抄,要她用这个做纪录,有问题写在上面交给他,完了要把它再交回。说完从原路退了出去。
警官一走,推选出的头儿------其实是警官刚说过需要有个头后她马上自荐的,也没人说不同意,于是就这么定了------就提议大家先认识一下,从她开始顺时针自报姓名。一圈下来,老河数了一下,4女8男,有一位男士看去很年轻,顶多20出头,还有一位男士几乎一头白发,看去有70多岁。几位女士看去差不多都是40岁左右,除了自荐的头说她的职业是教师外,其他人都没有报自己的谋生之道。
陪审员们开始有一茬没一茬地说东道西,好像忘了刚刚听过的案子。老河一看表,才2点50,心想庭审的时间还没有选陪审员的时间长,看来5点钟一定可以打道回府了。难怪税收总是不够用的,原来这么个小案子也搞得如此兴师动众。老河看着周围的陪审员们,心里衬度着不知有几位曾经做过陪审,又想着回家时是否该在中午看到的街口那家Purina Bread买好晚饭带回去,省得到家再忙活了。不过老河一点没想过他那伙会不会交不出verdict的问题------就这么点事,又不是电影故事!
头儿提醒大家该回到主题了,说她认为大家最好首先看看是否还有什么问题。见没人提出问题,头儿说那她就把案情再说一遍,看看大家的理解是否一致。老河对面的2号男士听了后,说还是先表决吧。立刻有好几位响应,说应当先表决。头儿犹豫了一下,同意了,请认为有罪的举手。老河立即举手,旁边的小伙子也立即举了手,2号举了手,6号举了手,一共四只手。不用说,结果是4比8!老河觉得意外。
头儿说,看来我们应当让双方说说自己做决定的理由。
有罪一方如是说:
―――2号首先开口,说他的看法是:Y的车撞坏了,被撞车的车主指证了这车,Y而不是Y的女友拿出的钥匙,他的体内酒精超标,不是他是谁。
―――6号附议,又补充说,Y也承认他开了车。
―――最年轻的强调说,他认为对于K警官和Y先生两人,他倾向于相信K警官说的话。
―――老河附议上述各位,又补充说,Y当时面对K警官对他的询问和测验,应当知道警方对他发生怀疑,加上他的朋友前面和被撞车主的争执以及他的朋友与他有过交谈,他应当完全明白他当时的处境,但他却没有和警方争辩,现在的争辩是事后利用警方的某些技术疏忽精心谋划的。所以他认为Y有罪。
无罪一方如是说:
―――被撞车车主也可能认错了车。
―――警方也没有调查过Y的车伤是何时何故造成的。
―――警方也说不清楚Y体内的酒精超标是何时开始出现的。
―――警方也没有其他的证人说明Y20分钟前在开车。
这些都构成“合理怀疑(reasonable doubt)”,所以他们无法给Y定罪。
大家的讨论和对于对方的诘问开始都挺温和,也算彬彬有礼。可是老河清楚地感觉到,讨论的温度在悄悄地随时间上升,诘问逐渐开始尖锐起来。转折点是那位看去最为年长的一直没说话的11号的发言。
11号:我认为检察官根本就没有立案的理由,纯粹拿我们纳税人的钱开玩笑!“酒驾(DUI)”是什么?是驾车时体内酒精量超标。警察见到Y时,他不在开车,警察测出他的体内酒精超标时,我们可以肯定他至少有20分钟不在开车。我如果现在体内酒精超标,你警察说我20分钟前开车了,所以是“酒驾”,岂不是饭桶说的话!
11号话音一落,大家都安静下来。老河觉得11号的话很有说服力。看见大家都没说话,就开口道,谢谢11号的发言,他河某愿意再仔细考虑一下自己的理由。
坐在老河旁边的最年轻的那位开口了:我们现在讨论的不只是如11号所说的情形,我们谈的是一个人的车有撞痕,被撞车车主认识这辆车,20分钟前开过这车的人体内酒精超标,警察现场对他的调查以及他的朋友提供的信息都足以让他明白他所面临的指控,他一直回答说他明白警察的各个问题,始终未有对警方的行动提出过质疑,既然如此,为什么他的体内的酒精含量在20分钟前就不可能超标?请问诸位,你们都亲眼看到警官的作证过程,亲耳听到他的证词,你们有谁不相信警官的诚实和专业素养?
老河觉得年轻人的话没错,他心里的确相信K警官超过了相信Y先生。况且,从个人利害关系来说,Y说谎的可能性远比K要大,而且Y显然还选择了不为自己作证的策略,不能排除其中有害怕禁不住质疑的考虑。
有人提议休息几分钟,大家用用卫生间,放松一下再继续讨论。老河一看表,已经近4点半了。没想到讨论案情远比庭审耗时间,一个半钟点就这样过去了!正想着,年轻人伸了手过来向老河问好,两人于是聊了起来。原来年轻人刚毕业一年,是个软件工程师,这次是他第一次当陪审员。老河说自己也是第一回,又说自己认为11号的问题值得认真考虑。年轻人说,他认为这个案子的双方都有各自的理由,关键在于我们陪审员采信谁的证词。话到这里,头儿喊话要大家坐回来继续讨论。
大家刚都坐下,法庭警官走了进来,问大家有什么问题。头儿跟着问道,大伙是否需要跟法官澄清一些问题。于是有人说,是否要弄清楚警察是否可以把一个人当下体内酒精含量作为依据来判定一个人20分钟前体内酒精含量。另一个人问的是“酒驾”的定义到底是什么。头儿把问题写下,交给了警官,警官把问题向大家念了一遍确认后,返身退出。
众人继续谈着,有人问该如何分辨证据中那些是“substantial evidence”,是否这个案子中间要区分出这种证据;有的说,法官从没提醒过这个问题,想必不是关键问题。大约过了20多分钟,警官出现了,要陪审员都跟他走,经过过道时,又把4号替补陪审员叫上,一起进入法庭。S法官和案件的两造已经就位了。法官待老河等都坐下后,说他知道大家有一些问题。他的回答是―――老河等都竖起了耳朵仔细听着,只见S法官手拿一张纸,照着上面宣读起来。原来又是他在庭审后读给陪审员们听过的那些东西,读完后,再次强调说各位务必做出自己的独立判断,判断必须是没有合理疑问的判断,有效的罪与非罪的判断都必须是全体一致。还有问题吗?
老河等12人于是第四次回到了陪审员室。2号和6号陪审员先后宣布说,他们愿意改变原先的有罪判断,改投无罪票。老河又仔细想了一下,还是相信Y是肇事者。年轻人丝毫不为所动,说你们还没有人能说服我,让我相信Y先生的确没有酒驾。我同意你们说的K警官缺乏100%的证据,可是有多少件法庭判决的案件有100%的铁证?这就是我们需要诚实、有经验的、我们信得过的警察的原因。你们有谁不相信K警官的? 如果有,告诉我他什么地方不可信?如果没有的话,我们是不是应当采信他的判断?
没有人直接回答年轻人的问题。坐在头儿旁边的另一位女士说,她相信警官说的每一句话,她只是做不到如果要她投票说Y有罪时心里没有reasonable doubt。所以她只能投否决票。11号开口了,说老河你是否可以将你的看法再说一遍。老河说可以,就将前面的理由由又重复了一遍。11号说,他有几个问题请老河回答:
-----即便Y的车的确是肇事车,如何肯定开车的是Y?
-----Y从口袋里掏出钥匙是否可以排除别人刚把钥匙给他?
-----Y没有在警官面前为自己辩护的原因除了他的确是作案人,有没有可能是因为他怕自己说不清楚?或者他喝多了,有点糊涂,忘了为自己辩护?
-----不为自己辩护可以做为Y是作案人的证据吗?
-----警官的品德高尚是否可以成为我们原谅他取证不足的理由?
11号说完他的问题后又说,请大家注意,我们的法律说的是,陪审团给被告方定罪时,做出决定时应当是“不为合理的疑问所困扰(beyond reasonable doubt)”,而不是说对被告免于定罪也要“不为合理的疑问所困扰”。审判本身是为了定罪而行,免于定罪只是不能定罪的结果,而不是我们要在罪与非罪中选一项。
老河一听觉得豁然开朗,心里的疑问去除了,想了一会后建议说再投一次票。大家一致同意,投票结果是1比11,年轻人依然坚持自己的意见。头儿说,这个结果交上去意味着我们失败了,是僵局(hung jury),如果法官接受的话,那就是流审(mistrial),大家愿意吗?众人七嘴八舌地说,我们大家都尽力了,将结果交给法官吧,看法官如何说,反正我们不能一直坐在这里,马上要5点半了。
结果交给了庭警后没几分钟,庭警就回来了,让大家跟他走。于是老河一众又来到法庭,法官和案子的两造都在,法官待大家坐下后,说他不接受此项决定,要求所有的陪审员明天再来继续努力。他还提醒大家回去不要和他人讨论案情,要自己独立得出判决等等。完后宣布休庭,明晨9点半开庭。
第二天,……待老河走出法院时,时间差不多是六点,天已经全黑了。老河快走两步赶上前面并排走着的头儿和4号,打了招呼后,老河问4号是如何看这个案子的。4号说她投无罪票。头儿一听,大喊道,如果选上的候补不是你,而是那位愣头该多好!真不懂这么多人一天下来都没法说服他。老河说,不过他还是觉得那位年轻人很有勇气,能够始终坚持自己的看法。
回家路上老河想起今天第三轮,也就是最后一轮的1比11票交到法官那里,他接受了陪审团的决定宣布闭庭后来到陪审员室的情形。那是法官第一次以非法官的身份和还未离去的人聊起各人的感想。大家问法官他如果是陪审员的话他会投哪一边的票。法官没接话,他想说的是大家千万不要忽视了自己的第二个投票权-----陪审员投票权。他说,很多人都不会忘记联邦选举时去投票,但会忽视当陪审员的机会。其实这是公民的司法权力在美国的体现。谢谢大家的服务!
一个月后,老河受到了法院的陪审服务认证信,法院在信中表示感谢老河的服务,并说法院在今后三年将免召老河陪审,请老河保留好此信。
(待续)
作者:
河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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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写得像剧本。陪审员辩论的过程又让我想起了那部老电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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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本
- (104 Byte) 2014-10-24 周五, 上午1:54
(152 reads)
我去看了一点那部电影,不知道是否时代的改变,像那样火爆的辩论现在是不可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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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
- (86 Byte) 2014-10-24 周五, 上午4:22
(144 reads)
电影里看点当然要多一些;如果您这故事拍成电影,也必须要再加点料。本本觉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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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本
- (17 Byte) 2014-10-25 周六, 上午4:54
(117 reads)
等下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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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客
- (0 Byte) 2014-10-23 周四, 上午5:29
(92 reads)
好故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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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妖
- (31 Byte) 2014-10-23 周四, 上午4:07
(156 reads)
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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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
- (0 Byte) 2014-10-23 周四, 上午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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