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陪审的故事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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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陪审的故事 (2)
河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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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文集
]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12/05
文章: 2251
经验值: 71628
标题:
陪审的故事 (2)
(495 reads)
时间:
2014-10-21 周二, 上午2:38
作者:
河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陪审的故事 (2)
二、庭审
大家随着警官的命令坐下后,都看着低头翻看着桌上的材料的法官。陪审员座区比下面的控、辩两造的席位要高出一点,而法官席比陪审员座区更高一点。法官席前下方还有一个空着的单人办公桌,上面有一部电脑显示器,却没人坐在那儿。
S法官说话了:现在休庭,下午一点开庭。话音刚落,警官接着大声喊道,全体起立!只见S法官起立转身离去时,老河便听到警官要陪审员们随他回陪审员室,再回头看看下面的控、辩两桌,后面坐着的几位也都起身在收拾文件,看一看表,时间是11点45分。老河等一众陪审员排队跟随着警官第二次回到陪审员室。警官等到大家都进来后,提请众人注意下午1点开庭,又说法庭附近饭馆很多,希望大家enjoy各自的午餐。
老河下到一楼,来到进来时通过的门,从安检处取回手机,出门回到大街上。算了一算,如果从今晨规定9点半钟开始作业算起,一个早晨的近两个半钟点里只是选定了13名陪审员。下午要啥时才能结束?老河一边想着,一边抬头看着被从街道的南面照过来的阳光刷新了街道,一切似乎变得明亮了,街道似乎也宽阔一些,行人也多了。其他的陪审员也都陆续出了法院大楼,可是相互间并不搭腔,几乎都左转来到前面的一条交叉的大街上。老河看了一下横竖交叉的两块街牌,记下了自己的位置,就继续左转去寻找餐馆。
经过了两家餐馆,第三家卖三明治,招牌下注明是本地风格,老河拉门进去,在吧台前坐下来后,要了一份三明治加饮料,然后一面等着自己的午餐,一面左右打量着,正碰上左面邻座的眼光,原来是他的13人团中的一位,两人相视一笑,算是打过招呼,彼此间还是没说话。
老河用过午餐后又在街上溜达了一会就返回了法院,和三俩其他陪审员一起重复了早晨进门的程序后回到了陪审员室坐回自己早上用的座位。离一点钟还有5分钟时,警官循旧路现身,点了人数,还缺一人,只见前门有一人吁吁进来,道了声抱歉,警官问了他的姓名,说了声“太好了!”便让老河们跟他走。
老河他们第三次坐上了各自的陪审员座位。前面两张桌子后面的四个人也都到了,只是那两位黑人先生中间多了一人。老河还没看清那人的某样,就听见警官先生“全体起立”的命令。穿着袍子的S法官进来,坐下,然后是警官的和早晨同样的“坐下”的命令。看来庭审总算要开始了!
S法官把眼光从他桌上的案卷转向陪审席,又转向他面对的左右两桌,开始宣读今天案子的控、辩两造都是何方神圣,然后认证出庭的控方和辩方。老河这才注意到法官席下面的那张有电脑的办公桌前也坐上了一位女士,对着显示器在打字,想必是书记官。而面对法官席右面的是控方,其中的那位女士是本县(county)的副检查长C,坐在她边上的男士是本案的证人。法官席左面的是辩方,其中的穿便服者是本案的被控人Y先生,衣装整齐的是他的律师P先生,下午才出现的另一位是律师的助手。C女士和P律师先后向S法官确认了他的各项认证提问,Y先生旁边的新人原来是他的翻译,法官向Y先生提出的各项身份认证问题时,就见他在S法官、P律师和Y先生中间传递。案子的内容是公诉人本县副检查长C女士起诉Y先生酒醉驾车,造成公民财产损失,并藐视执法警察的处罚,拒不向警局报道,检察官因此对其提起刑事指控。
S法官和当事各方把上述程序完成后,面向C女士说,你可以开始了。
C女士起身谢过法官,离席走到老河等面前站定,扫视了一遍陪审员们,开始了她的开场白:女士们、先生们,今天要请你们来裁决的案件是关于这位(C女士转身指着辩方席)Y先生(再转身面向老河等)违法酒驾(drive under influence),不仅违法酒驾,他的酒驾还损坏了其他公民的私有财产。我们完全尊重Y先生享有的经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我们将向诸位陪审员展示各项关于Y先生违法的确凿证据,并据此请求陪审团依法对触犯法律的人进行惩处,捍卫法律的尊严,体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我的话完了。谢谢倾听!
C女士的话也就几分钟,她没说此案是否曾经过法官审理,更没说Y先生的案子是如何提交到陪审团审判的。老河听了C女士的陈述觉得她说的很清楚,没啥不明白的。法官对C女士说了“你请坐下”后,就对P律师说,你可以上来了。
P先生走上前来,同样向陪审团问好,然后转身指着Y先生说:Y先生是无辜的,他没有触犯法律。女士们、先生们,我要特别提请你们记住,我们所有公民都受到法律的同等保护。当政府要指控某个公民犯法,政府首先负有责任提出可靠的证据说明公民的确触犯了法律,而不是公民要来为自己的清白辩护。下面你们将看到的是,政府根本没有证据说明Y先生触犯了法律。所以,我恳请女士们、先生们和我一起仔细质询政府提供的各项所谓的证据。谢谢。
P先生的话比C女士的还短一些,不过他的语调听上去似乎多一些自信,也同样没提及此案双方前面是否有过那些交接。
P先生回到自己的座位上后,C女士起立指着身边的男士对法官说,她要请他的证人警官K先生(说的是他的全名)作证。法官同意后,她身边的穿着西服的K警官便走到了法官席左边靠近陪审团席的证人席上。
法庭警官上前要K先生报出自己的全名后,便领着K作真言宣誓,完毕后K先生便坐下,C女士走上前开始询问K,首先问他是否认识Y,又问他是否在某月某日见过Y,然后回身到桌上拿起一份警察报告交法庭警官呈交法官,说这是K警官该天写的报告,她要让K确认。法官看了庭警递上的报告,同意后,庭警即将报告转递给K。看见K读完报告抬起头后,C问K说,那是你写的报告?待K肯定后,她便要求K将该报告的全部故事详细地说说。老河此时按C女士说的报告日期算去,发现那个报考发出迄今已有一年又四个月了。
K先生于是对着麦克风徐徐道起,说他那天当班时接到呼叫台(dispatch board)的呼叫时大约上午9点半,他正在巡逻,呼叫台说有人报告自己停在X街边的车被撞了,要求警察来处理,位置在与Y街交界处。K于是赶往事发地点,接近X街时,选择于Y街相隔一个街区的Z街切入,这样可以避开X-Y交接处的交通灯。就在差不多要拐弯的地方,看见一些人站在车行方向的左边在争吵撕扯。K于是打了一个U转,停下来了解情况。K制止了双方的争吵后,其中一人告诉他对方撞坏了他停在前面马路边上的车后逃离现场,他是来找肇事者理论这事的。K看见马路边上停了一辆车,车前方右侧有明显的撞击痕迹,就问刚才在争吵的另一方这车是否是他的,那人回说是他妹妹的车。K又问他的妹妹在哪里,是否可以请她过来一下。那人进入住宅,一会返回来,后面跟了一位男士。那两人说了几句话,说的不是英语,K不知道究竟说的是啥,而那位男士就是现在坐在下面的Y先生。
K当时问Y先生,这车是否是他的车,Y回答是的。K又问,你有这车的钥匙,K说有,并从上衣口袋里拿出了钥匙。K此时已经从Y那里闻到了强烈的酒精味。K又问,你前面开的是这辆车,Y回答是的。K打开了车门,没见到车里有酒精饮料。根据Y的驾照和车的登记记录,查对后发现车主不是Y,而是另一个名字,询问Y,Y说车主是他的女友。K于是要Y按他的指令做跨步行走来测试Y的身姿控制能力,然后又用酒精呼吸测定器测了Y的呼吸,两项检测都证明Y处于酒精超标状态。K向Y说了他的检测结果,还问Y是否明白他说的话,Y的回答都是肯定的。K在发现Y身上有强烈的酒精味后,便向警局报告要求再派支援,当K向Y说明他的测试结果时,警局派来的支援B警官已经到达,两人于是决定按照规定把Y带回警局。到警局后,K和B将Y按程序交由其它警官,K写完这份报告就继续出勤去了。
K陈述完毕后,C女士继续问K,他做了多少年的警察,处理过多少次酒驾案件,有没有处理失误的记录;K回答说他几经干了7年警察,抓获过很多次酒驾,从来没有过处理失误的记录。C又问,当时在场争吵的两方中的一方是否向他确认Y开的车是就是肇事的车,K回答说是的。C女士到此便对法官说她的问题问完了。
轮到P律师询问C女士的证人K先生了。P顺序问了下面几个问题:
1、K见到Y时,是在Y从那栋住宅中走出来后,而不是Y坐在车里。
2、K是否听到那栋住宅里传出响亮的音乐声。
3、K不懂在场的人说的话,也问过Y是否懂他的话。
听到K对于P的问题都是肯定的回答后,P又问,K是否知道那栋房子里在开party,K回答说不能肯定。P和K于是有下面的一段对话:
P:你是否进入那栋房子看过,那里是否还有其他喝醉了的人?K:没有。
P:你是否能肯定地指出,Y的酒都是在哪里喝的?K:不能肯定。
P:那就是说,你看到Y先生时,他不在车里,车是锁上了停在那里;你开车检查没发现车里有酒精饮料;你检测出Y体内酒精超标,可是你不能肯定他究竟都是什么时候喝的酒。K:对的。
P:你的报告里指控Y酒驾。K:是的。
P律师说他的问题问完了。C女士又要求提问。
C给K的问题是:
1、被撞的车的车主是否指认Y的车是肇事车;
2、车的钥匙是从Y的口袋里拿出来的。
3、K问过Y他前面开过这辆车,Y的回答是开过的;
4、Y还回答说他懂得K的问题;
5、你肯定自己对于Y的酒驾判断是完全可靠的吗。
K对C的上述问题的回答都是肯定的。
C问过上面问题退下后,P又上前问了两个问题:
1、K为什么要问Y是否懂他的问题,是不是因为Y的口音太重?K说是的。
2、K有没有摸一摸引擎,看看引擎是否还是热的?K说没有。
P说他没有其它问题了,C也说没问题了。S法官说K先生可以退下了,双方可以向陪审员们做最后的陈述。
C女士起身来到老河等面前开始发表她的结束语。
我请诸位陪审员考虑这些事实:
1、Y车前有明显的撞痕。
2、被撞的停在路边的车的车主指认Y的车是肇事车。
3、只有Y有车的钥匙。
4、Y承认他前面开过这车。
5、对Y进行的身体控制能力测验和体内酒精含量测定都说明Y醉酒。
这些证据说明正是Y触犯了关于酒驾的法律规定。K警官是经验丰富的警官,他的所有执法过程都是专业的,他是根据这些确凿的证据对Y先生判以酒驾的。我请求陪审员们按照法律对于Y先生的违法行为予以惩罚。
P律师接着上前也给出他的最后的话。
Y先生和我们大家一样是一个普通人。他那个周末享用了他的快乐时光,和朋友一起party时喝多了一点,正如我们每个人有时都会那样做一样。K警官那天对一个我们这样的普通人处以“酒驾”时,他所处罚的对象却不是在驾驶他的车辆,警官先生也无法确定Y先生究竟何时喝的酒,甚至不能提供确凿的证据说明Y的车子在十几分钟前是否被驾驶过。警官知道Y先生的英语并不通畅,他应当知道对于Y来说要分辨清楚“你前面开过这车”究竟是问他是否开过那车,还是问他二十分钟前开过那辆车,是一个极其困难的事情。作为有权力指控别人违法的执法人,K警官有责任和义务收集关于Y先生不仅喝了酒而且还在驾车的证据,他那天完全有条件那样做。就这个案件来说,不是Y先生需要证明他是无辜的,是警官和检查官要拿出不容置疑的证据来证明Y先生触犯了法律。我想各位陪审员都明白这是我们向执法部门授权时同时向他们提出的要求。
P律师退回了辩方席,老河见Y的翻译仍然在对Y轻声说着什么。S法官转向老河他们这边,问有没有问题。陪审员们纷纷摇头。S法官随即拿出一份文件照章宣读,大意是:现在是你们陪审员要根据法律做出判决的时候了。你们每个人的判决必须是独立的个人判断,每个人的判断必须是建立在“合理怀疑”的基础之上,而你们的最后判决必须是全体一致。
有问题吗?一位陪审员举起了手,问的是究竟如何理解有或没有“合理怀疑”(with or without reasonable doubt)。法官听完问题后,又把手上的文件重读了一遍,然后再问,还有没有问题。老河侧过头看了一眼其他的陪审员,只见别人也在侧过头来看他,不过没有人再提出问题。
(待续)
作者:
河边
在
驴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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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河的文字驾驭很厉害。好看。
--
广东农民
- (17 Byte) 2014-10-22 周三, 上午1:12
(127 reads)
你早看出结果来了!谢谢鼓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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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
- (0 Byte) 2014-10-23 周四, 上午5:07
(80 reads)
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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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客
- (0 Byte) 2014-10-21 周二, 上午4: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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