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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由三说 (1)从香港学生“占中”说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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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边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5/12/05 文章: 22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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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河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自由三说
(1)从香港学生“占中”说起
美国《华尔街日报(中文版)》十月四日载文,提到经济学人智库(Economist Intelligence Unit, 简称EIU)在其2013年发布的年度《民主指数报告》中,给香港特别行政区打了6.42分,在167个国家和地区中排名第65位,属于“有缺陷的民主制度”,与法国相当。EIU的打分是就“选举进步”、“政府机能”、“政治参与”、“政治文化”和“公民自由”五项给出的平均分,满分为10分。EIU是一家非赢利组织,和《经济学人》联系密切,其评分具有相当公信力。
EIU的报告显然是将民主作为一种社会状态来加以考察,并将考察建立在五项社会组织/职能上。不过社会民主却只有通过上述五项的第一项(选举)和最后一项(自由)得以彰显,而其他的三项(政府机能、政治参与、政治文化)都是所有社会都具有的政治要素,都会影响到社会民主的发生和发展。明白了这一点,我们自然不难明白,尽管EIU给香港和法国的民主指数评分相当,但就政府的民选来说,不论香港人还是法国人恐怕都不会同意他们具有同等的权利来选举自己的政府。
既然选举政府的权利不同,那么,从自由主义的角度来看,问题的实质――― 一如孟德斯鸠所说:个人权利就是法律所保障的个人自由―――其实是香港人和法国人具有不同的参政自由。人类文明自欧洲人开启了现代化/全球化进程后,一路发展过来,存在于一个社会组织内的个人间冲突或不同的社会组织间的冲突都可归结于自由权利的冲突。这些冲突的解决,除了暴力,只能通过制定法律、法规来界定个人或组织的自由,参与制定规则的自由即民主权利。因此,自由必须用自由来捍卫,而捍卫自由的自由即民主权利,这是我本文后面要讨论的关于自由的一说。
香港有人通过“占中”来诉求自己的民主权利,可是未必所有人都会同意这样的诉求(或诉求方式),于是有人“反占中”。自从希腊人实行了小城邦民主(即所谓的“大民主”)以来,一些人实行自己的自由来压迫他人或剥夺他人的自由就是一个普遍的现象。公正(公平正义)的追求和自由的追求成了一体两面,如影相随。一不小心,追求公平正义反倒成了压制自由实行独裁,天堂和地狱之间有时不过是一步之遥。公正只有通过自由来追求,没有自由就不会有公正,这是本文要讨论的关于自由的第二说。
自由公正的实现必须依赖财富的创造和积累。在人类开启以工业革命为标志的现代化之前,普遍存在的低下的生产效率使得各个社会里的人口的95%以上都是靠从事食物生产过活,社会财富的创造率之低加上社会间的相互征服和杀戳使得财富的积累极为缓慢。如果以物质享受来比较,今天任何一个国家的一个普通人所享用过的不同食物,旅游过的不同国度,掌握的不同知识都远远超过一个古代帝王。而这一切都是自由的创造,没有自由的思想和自由的企业,就不会有这一切。这个话题是本文要讨论的关于自由的第三说。
总结起来,愚以为在现代化(或全球化)过程中所出现的各种冲突是和这一过程中关于“自由”的概念的演化紧密相联的。由于普遍存在的个体差异和社会差异,自由的实现是一个“各向异质”的现象,自由的社会是一个远比专制的社会要复杂的社会,愈是争取广泛的自由愈有可能发生社会冲突,即关于自由权利的冲突。如今,香港“占中”学生争取参政的自由和市民需要和平秩序保障自己挣钱养家的自由已然发生冲突就是一个例子。我在旧帖里曾经强调,“自由不过是让人按照人的自然设计的本来模样生活的必要条件而已”。那么,难道追求自由就是导致混乱和冲突?现代化的归宿就是更多的冲突和混乱?这是我想通过“三说”来和各位一起讨论的问题。
(待续)
作者:河边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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