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
作者 |
向一票友告饶 |
 |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gif)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5
|
|
|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怕了你了,准备把你放进黑名单,请你以后去和越南人讨论吧,我看他才是你最佳搭档。本人水平太低,无法招架也无空招架,让你去向全世界宣告“N斩芦笛于马下”。
再说一遍,老芦不是阿猫阿狗见人就理睬,要看对方是否值得,而不幸的是,你不符合我自定的智力门槛。你有批判我的权利,但没有逼我理你的权利,不理睬你是我的天赋人权,否则无论哪个白痴混混都要去答上一篇,我还能干什么事?
现在回答你的白痴反驳,仅此一遭,下不为例。
关于不证而论与定义问题。你这人不但是个病友,而且不幸还是个智力低下的病友,居然会把这俩逻辑错误混为一谈。难道你居然看不出这说的是两件事,只能分开谈?
所谓“不证而论”,就是说“给出命题但不加以证明”。凡是学过初中几何的人都知道,一个命题不管看来多么一目了然,天经地义,你都得证明它,否则你就无权声称该命题成立。例如“平行于第三条直线的两条直线彼此平行”,这完全是天经地义的,但不加证明,你考试就只能得零分,难道连这常识都要我教你?
不幸的是,中国古人不懂这套,四书五经里所有的命题都毫无证明。具体例子我已经在《中国人会思维吗》里给出了。你真要反驳我,就去证明那些命题都是作了论证的。问题在于,论证是怎么回事,你根本不知道,你的“反驳”就暴露了这一点:
“举个例子:
或曰:以德报怨,何如?
子曰:何以报德?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这里就既有论,也有证。
而且是人类历史上对此问题的最简洁明了的证明。”
这是什么弱智笑话?这哪算什么G8证明?这里根本就没涉及到任何论证,对方也根本不是来要求孔子证明的。翻译成现代汉语就清清楚楚了:
“有人说:以德报怨怎么样?”
这是请教孔子以德报怨是不是应该的,也就是什么才是对待恩仇的正确态度。
孔子答:“用什么来报德呢?(应该是)以直报怨,以德报德。”
所以,孔子只是给出了他认为正确的态度,但为什么要以直报怨,以德报德,他根本就没有解释。这岂能算是论证?论证就是要告诉读者为什么,而中国古人连因果概念都没有,是从印度人那儿引入的,但一般也只用在因果报应上。正因为咱们这传统深厚,中共也才可能实行“口号治国”,因为诸子百家的书基本也就是由毫无证明的口号组成的。
问题还不止此,毛病更在那“直”与“德”上。这就是我抨击的另一个问题——对讨论的中心概念不作清晰界定。请问到底什么是“直”?是旧约里说的“以眼还眼,以牙还牙”,是“加倍报复”,还是“只作道义抨击,但不采取报复行动,目的是盼望对方悔悟”?孔子居然也就没有作任何解释!一病友既然认为这是人间至理,就请他给大家介绍一下他的理解吧。
古文那背时文字更加剧了混乱,请诸位看看孔子对“直”是怎么理解的:
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于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叶公对孔子说:“我的老乡有胸襟直率的人(不知道是单数还是复数,只好含混翻译),当爹偷了羊,作儿子的就去作证。”孔子说:“我老乡的直可不是这样的,父亲为儿子隐瞒,儿子为父亲隐瞒,直也就在里面了。”
这又是绝佳的“不证而论”的例子——孔子只知道发道义号召,根本没有想到要证明“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不但不是撒谎欺骗,反而是坦直的表现。更主要的问题还是,能不能将孔子在此界定的“直”,代入“以直报怨”呢?如果不能,请问那又是什么缘故?是不是这“直”其实并不是对一个人的道德品质的客观评价,而是一种随着对象不同而随情绪改变的一种主观态度?既然如此,那还有什么固定的原则?让学生怎么掌握?干脆告诉学生“你就凭着主观爱憎去快意恩仇得了”岂不更好?
那“德”也是这样。表面上谁都能理解,但细想根本不是这么回事。一万个人可以有一万种不同理解。例如被上级提拔,下级当然要将其视为一种“德”,那是不是必须用金钱美女报答之?那算不算“以德报德”?即使不如此,以后纪检委找上门来了,起码您也得“父为子隐,子为父隐”吧(虽然这是“直”而不是“德”)?
您当然可以不同意我的理解,提出自己的理解。但问题在于,谁也不知道哪种理解才符合孔子的原意,因为他根本就没有作任何解释!
这就是我反复指出的中国古人从不界定其讨论的中心概念的弊病。孔子既然是个伦理学家,即使没有作定义的能力,起码要用具体例子讲清楚什么是“直”,什么是“德”。这样哪怕不给出理由,不作证明,弟子以后也才知道该怎么去报德,怎么报怨,是不是?连文盲家长都懂的事,大成至圣先师就是不懂,你看可笑不可笑?
一病友发高烧烧坏了脑袋,自然不懂这些最简单的道理。他以为我这看饱了古今中外哲学书籍的人不知道,有的概念是无法作出明确定义来的,居然来告诉我这最起码的常识。实际上,哪怕是高中生,只要智力没有他的低下,就该知道哲学书里这种概念比比皆是,诸如逻各斯(logos),以太,黑格尔的“绝对精神”,莱布尼茨的“单子”等等。
但问题是,孔孟谈的根本不是哲学问题而是伦理学,什么是“德”,什么是“直”,什么是“仁义礼智信”,等等,根本就不是什么难以界定的涉及宇宙本质的抽象概念,任何智力正常者都可以用清晰的、不至于引起误解的语言讲明白,这是充当道德教授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功夫,遑论“万世师表”?!
而且,东西方在此的另一大区别是,黑格尔谈“绝对精神”,莱布尼茨谈“单子”,也就仅此一家,别无分店,绝不会有谁运用这些概念,谈的却与黑格尔或莱布尼茨完全相反。而这恰是中国春秋战国百家争鸣的独特风景线。孔孟老庄荀韩都谈“道”,但完全不是一个东西。同样地,大家都谈“仁义”,可各家谈的内涵完全不同。庄子就看出了这个问题,他在《胠箧》中说:
跖之徒问于跖曰:“盗亦有道乎?”跖曰:“何适而无有道邪!夫妄意室中之藏,圣也;入先,勇也;出后,义也;知可否,智也;分均,仁也。五者不备而能成大盗者,天下未之有也。”
盗跖的死党问盗跖:“作强盗也有道么?”盗跖说:“怎么可能无道呢?打室内宝藏的主意,就是圣;抢劫时争先进去,就是勇;撤退时后出来,就是义;知道能不能动手,就是智;均匀分配赃物,就是仁。不具备这五者还能成大盗的,天下从未见过。”
你敢说盗跖对“道”“圣勇义智仁”等观念的理解是错的么?可它们与孔子说的是一回事么?但要说不是,请问足下又有什么根据?能否引用孔子的原话来证明这一点?我看区别只在于,无论是对“道”,还是对“圣勇义智仁”等重大概念,孔子都从未作过盗跖这种明快解释。
最后谈谈你的搞笑“定义”,亏我讲得那么清楚,你仍然学不会作逻辑定义。再重复一遍吧,定义通式是:“种概念=属概念+种差”,所以,菱形是邻边相等的平行四边形。这里“菱形”是种概念,而“平行四边形”是属概念,而“邻边相等”则是把菱形与其他平行四边形区别开来的“种差”。
如果你看懂了,那就该知道,“菱形是菱形”不是定义,是同义反复。定义陈述句中“是”字后面的那个概念,其外延必须比被定义的概念广。可你作出来的“存在”定义却是:
“所有可以观测的东西,都是存在。”
一看就知道你从未看过逻辑书,这才会把语序弄反了,应该是“存在是所有可以观测的东西”。请问,这是不是你的意思?
如果是,请问“东西”和“存在”是不是一回事?是不是“事物”的意思?如果是,岂非同义反复,算什么GP定义?如果不是,请问“东西是所有能观测的存在”,或“事物是所有能观测的存在”又有什么错?你这种定义,其信息含量为零(如果不是负数的话),只证明了一个人想去界定范畴的徒劳无益。
再看你的物质定义:
“物质是具有自身属性的存在”
这是初二物理学上对物质的定义吧?我至今还记得初二物理学上对分子的定义“分子就是物质保持其性质的最小单位”。二氧化碳和碳不是一种物质,那是因为碳在形成二氧化碳过程中,分子键被打断了,于是改变了原有性质,再不是同一种物质了,是不是?
哲学书上的物质,不是物理学的物质,是matters。你连最起码的入门概念都没有,就悍勇绝伦地来向大宗师挑战,绝对只能引起他人对你严重的心理疾障的悲悯。
这且不论。按你的定义,“存在”有两类,一类是有自身属性的,那就是物质,另一类则没有自身属性,就不是物质。请问你是不是这个意思?
这里且不说你在作定义时引入了一个本身就需要界定的新概念 “属性”,等于用另一个未知数去解释某个未知数。就算勉强接受你这个定义吧,请问,世上真有“没有自身属性的存在”么?既然存在是可以观测到的东西,而观测总是利用某个属性来进行的,没有属性,你还观测个鸟啊!你怎么这么蠢?到底是吃什么长大的?
行了,打你的酱油去吧。本大师有无数重大问题要思考,没功夫理你这病友。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4-3-19 周三, 上午10:28修改,总共修改了3次 |
|
|
返回顶端 |
|
 |
|
|
|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您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您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您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您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