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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老哈现象”的再解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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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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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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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这儿说的“老哈现象”,指的是以发现者命名的现象,如“布朗运动”然,并不是“马悲鸣现象”那种由该人代表的一种现象。
老哈现象是:
“现在这个世界的黄人黑人白人,黄人敢骂黄人,也敢骂白人,但不敢骂黑人;黑人呢,敢骂黄人和白人和他们自己。唯独白人除了骂他们自己,对黄人黑人都不敢骂。”
我早就注意到这个问题了,并作过点思考,于是便给出了对该现象的解释:
“有色人种骂白人,绝不会引起种族歧视的误会,反过来可就不行了,所以,黄人可以骂白人,但不能骂黑人,就是因为前者不会引起误会,后者则会,黑人什么人都可以骂也恰是这个原因,这其实值得同情而不是反感。实际上,我宁愿做被人骂而不能骂人的人——政客不就这样么?百姓人人可骂,但他若一旦还击,那就完蛋了,但谁敢说政客的地位低于百姓?白让老哈在美国待那么多年,连这个简单道理都没弄明白。”
看穿这一点的其实并不只是我,Viao也说出来了:
“唉。底层人民生活不如意。应该让着点”
老哈于是痛斥我这个种族主义者:
“所以再清楚不过你就是一个种族主义者,你不能接受反向歧视,只能单向:黑人歧视白人或黄人是正常的而且,你宁愿被人骂而不骂人,果真?doubt it! ‘政客不就这样麽?’你就是政客型?再说,果真是政客不能骂人?完全要看骂的是谁。例如这个manning,你认为他不是政客??”
我于是耐心跟帖解释:
1)所谓反种族歧视,是弱者的专利;怕被人指责种族歧视,是强者的软肋。
2)所以,黑人什么人种都可以骂,白人什么人种都不能骂,而黄人可骂白人不能骂黑人,这个现象实际上反映了三者的地位排列。
3)这情况类似政客与百姓,政客不能骂百姓,百姓可以任意骂政客,恰好反应了两者地位事实上的不平等。
并告诉他:
“我不过是说出一个现象的后面藏着的事实而已,这是事实陈述,不是价值判断。它是不是事实,我的理解正确与否,完全可以争论,但你的反驳究竟与我说的有什么鸟相干?真是不可理喻。”
这里再补充说明:
1)我所谓“我宁愿做被人骂而不能骂人的人”,那意思是我不愿沦落到必须靠人以“政治正确”来加以怜悯或破格优待的弱者,老哈完全没看懂。
当然,我也知道,人和人很不一样,当年丁玲写《三八节有感》,盼望着有朝一日再也用不着特地庆祝妇女节,到女性再不必接受特殊优待时,男女真正也就平等了。然而几十年后,某据说学贯中西的女权斗士却在本网站提出必须制定“保护女网友”的坛规,并多次以“攻击女版主”的罪名惩罚网人。人心不同,各如其面。有的人就是喜欢让人怜悯、让人庇护、让人破格优待。这儿说的只是个人品味,并不敢强加于人。
2)老哈现象只可能发生在强调“人生而平等”、具有深厚人道主义传统以及基督教忏悔情怀的民主国家,绝无可能出现在中国那种将社会达尔文主义奉为事实国教的野蛮国家,而这就是西方面临的远忧——欧美被大量的“少正卯”(本坛网友,并非历史上那个)淹没之日,也就是文明沦丧之时。
最后要向老哈道歉:我盛气凌人,居高临下地指责你“在美国待那么多年,连这个简单道理都没弄明白”,罪该万死。
至于你认为黑人在美国是强者而不是弱者,因为有黑人法官(以及你没说的总统、前国务卿、前三军参谋长联席会议主席等),我已经在旧作中指出,两极分化确实是美国黑人与其他国家黑人的区别之一。但即使如此,美国黑人的总体地位还是比较低下的,尤其是经济地位似乎远不如华人,而人家可是几百年前就来了,比中国人早得多。当然,这个问题可以进一步讨论。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3-12-12 周四, 上午7:57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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