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我看所谓薄熙来的公开信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我看所谓薄熙来的公开信   
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5


文章标题: 我看所谓薄熙来的公开信 (1865 reads)      时间: 2013-9-25 周三, 下午11:57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我看所谓薄熙来的公开信

芦笛

这封信我昨天才在那边看到,刘刚同志密加批点,证明他比传说中的疯子谷开来还富有想象力,具有极大娱乐效果,而高寒同志则发挥他为共党高官做职业孝子的专业硬功夫。哭完紫阳哭薄少,在网上开长流水不断线的万年灵堂,不问神主真假,只要貌似先人板板,就一把死死抱住,呼天抢地,叩首出血,遍地打滚,滚平了万顷麦田,像煞了传统社会那些专门以哭为生的职业“嚎丧婆”,更是热闹好看。

(这里插句解释:如今的青年肯定不知道“嚎丧”是怎么回事,那是一种民间艺术。传统社会中,丈夫或公公死了,女性亲属要嚎几天几夜的丧。这“嚎丧”是边哭边唱,按古代传下来的简单旋律,由嚎丧者即兴填词,以哭声歌唱,诉说死者的恩情与自己的悲伤。因为必须持续几天几夜,除了深夜能睡一会儿之外,凡睁着眼睛就得嚎,工作量极大,所以有钱人家常雇佣职业嚎丧妇去代劳。不过,传统嚎丧妇一般也就只工作七天,所谓“头七”过后也就收工了,还从未见过高寒那种伟大的无产阶级嚎丧家,能从赵紫阳死一直嚎到现在,足足嚎了几年,真不愧东海一枭吹嘘的“惊天一嚎”)。

在孝子震耳欲聋的哭声中以及疯子密如爆豆的胡言乱语中,我见缝插针地看了几段,觉得颇有意思,因在网上搜了一下,发现此文是博讯在去年10月15日发表的,迄今将近一年了。于是做了个链接,请诸位高手鉴别一下该神主是否真是高寒他干爹的灵牌。刚才进来看了一下,发现狼高手与欧高手都颇知考证的路子,首先注意到了发表日期,並知道将该信与薄高干爹(薄高氏?薄高父?)在庭上的供述相对照,惜乎两位都不够细心,没有注意到两者之间的一大矛盾,欧高手甚至误将该信当成是审判后才发表的,真是比老狼还粗心(我原来以为这是不可能的,盖老狼乃天下最粗心之人。现在看来,世上只有更粗心,没有最粗心)。

简单说下我的看法吧:

1)此信据说是2012年3月14日凌晨写完,而温家宝在当日上午11点在人大会堂召开那著名的记者招待会,首次暗示薄高爹或高父帅(按多数人的审美观,薄熙来确实是高富帅,虽则我觉得他很难看,但相貌并不妨碍他当高寒的父帅或父王或父皇)陷入麻烦。此前高父帅尚未失去自由,还作为代表在会上发言,周永康还特地前去为他站台。所以,从客观可能性来说,高父帅是有可能断续写下那封长信的。多维发表的“证伪文章”说,高父帅既然被我党关了起来,怎么有可能用电脑写信?窃以为此论不能成立,该信作者并未在此留下破绽。

2)此信发表时,谷高母与王高叔(亚父?)都已被审判,案情已由官方布告天下,所以,谷高母杀人案与王高叔要挟案已不再是什么秘密,细心人不难根据报纸介绍的案情创作出该信来,谈不上什么“熟悉内情”,难以用来作为支持证据。

3)此信发表时离高父帅审判还有将近一年之久,其时谁也不知道高父帅会在法庭上讲什么,因此,该信中披露的案情,若与高父帅后来的庭供一致,而又不是谷高母与王高叔审判中披露出来的,则可视为支持证据,若有重大矛盾,则应视为否定证据。

以此观之,该信中的最大破绽,是对谷高母杀人案的介绍与高父帅的当庭供述完全不一样。在庭审中,高父帅矢口否认他知道谷高母杀了人,说他绝不相信发生了谋杀。他自称,在王高叔向他汇报该案后,他回家询问了谷高母,但谷高母拿出了海高伯的死亡证明,上面有海高伯妻子的签名,说他的死因是酗酒后心脏病发作。于是他认定王立军是在试图陷害她,次日暴怒之下便打了王立军一巴掌,摔了茶杯,云云。

可高孝子死抱不放的这个先人板板是怎么说的呢?

【他一离开,我立即找到谷开来,要求她看在夫妻多年的份上,看在孩子的份上,看在薄谷两家上一代革命前辈的份上,全面、清楚地向我交代她谋杀英国人的过程。她大吃一惊,颤抖着骂道:“这个骗子、阴险小人!”

谷开来告诉我,她找王立军、郭维国帮助解决英国人要暗杀儿子的事情,一直没有进展。

后来王立军提出,要想办法稳住英国人,然后把他引诱到中国重庆来,再想办法制裁他。他们一起做好了计划,等英国人到了重庆,抓住他吸毒的现场,将其击毙。后来,王立军指出,击毙将是轰动一时的跨国大案,将会引发外交纠纷,影响到重庆的形象和我的前程。最好是让他死于自杀、心脏病发作、吸毒过量之类较为隐蔽的形式。谷开来催王立军想办法落实,王立军答应去准备。但是,直到英国人即将来重庆,王立军还说没有准备好,而且因为种种原因不便出手,同时劝谷开来和平解决。谷开来只好亲自上阵,辗转找到毒药准备毒死英国人。英国人来了之后,住在宾馆。谷开来再次找到王立军,请求他协助毒死英国人。王立军要求“先礼后兵”,建议谷开来去和英国人喝喝酒,好好谈,尽量争取和平解决,实在解决不了再想办法。然后拿了一瓶好酒,亲自开车把谷开来送到了宾馆附近。

接下来,谷开来灌醉英国人,然后喂了他毒药。出宾馆之后,立即打电话告诉王立军她已经杀死英国人。王立军说了句:“我去处理。”

很快,王立军告诉谷开来,英国人已经“化作青烟,驾鹤西去”一切都已经安排妥当了。随后,王立军催谷开来,尽快让我动用人脉资源搞定东北针对他的调查。谷开来说已经做过我的工作,但是效果不好。王立军建议她告诉我毒杀英国人之事,让我有点紧迫感。谷开来大怒,不再理睬他的要求,不再接他的电话,上门来找也拒绝接见。但是没想到,王立军会跑到我面前说她涉嫌杀人!

我听了这一切,既痛心、自责又愤怒。痛心的是妻子的糊涂和受制于人,自责的是让她这样一个心智早已出现问题的人不受拘束地游荡于世,造成如此严重后果!愤怒的是王立军明明知道全过程,甚至策划了整个过程,却跑到我面前装模作样说“警察查到谷开来涉嫌杀人”!还邀功并要挟,让我想办法去擦他在东北的屁股!

我对他还有一丝幻想,于是打电话给他:“真的是警察调查到谷开来涉嫌杀人吗?”他似乎明白了什么,说:“我也是身不由己。而且我也不算为了我一个人,也是为了你!”我忍不住说:“真为了我,为什么不及时阻止谷开来?你在东北到底干了什么,值得你设这么大一个局来胁迫我?”他请求我原谅,说明天到我办公室给我一个彻底的解释。

第二天,他竟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着郭维国来的,携带了一张清单,列出了谷开来杀人的证据。我看上面有他提取心血之类的证据,甚至还有谷开来预谋杀人、杀人后交代案情的录音,顿时明白他是老早做好了全面准备的!无比的愤怒让我无法遏制,猛地站立起来,向他脸上狠狠一巴掌!大骂道:“畜生!败类!”】

这虽然更像真实情景,却是高父帅竭力想在法庭上抵赖的。他知道,只要他一旦承认,他在惩罚王高叔前其实业已知道了谷高母杀人,那么,这“滥用职权,阻碍司法,包庇罪犯”的罪名就再也跑不掉了。然而在这个假冒神牌中,他却不打自招,把这屎盆子奋勇扣到了头上,这可能么?

此外,信中讲的某些细节也与高父帅的庭供矛盾。例如上面引文中介绍高父帅在次日与王高叔谈话情景时说:

“第二天,他竟然不是一个人来的。他带着郭维国来的,携带了一张清单,列出了谷开来杀人的证据。”

所以,根据那封信,郭维国是王高叔带去的,而这令高父帅极感意外与恼怒。

然而高父帅在庭供中却如是说:

“公诉人:当时为什么把郭维国和吴某某叫去?
  
被告人:因为郭维国是公安局副局长,吴某某是市委办公厅主任,在遇到重大问题时我不能单独一对一的谈,我不习惯单独与人谈。”

王高叔的证词高父帅的一致:

“1月29日的上午,是全国春节放假后上班的第一天,9点半市委办公厅电话通知我去他的办公室,我就知道结果当时肯定不会很好,我去了后发现当时郭维国、吴某某也在那里,我去了后,他们就躲起来了。”

所以,郭维国是高父帅带去的证人,与那封信说的恰好相反。

可笑的是,高寒那伟大的无产阶级嚎丧家却连这些明显的简单破绽都看不见,婆娑泪眼中望出去,只要是个芳草萋萋的坟头就开哭,也不怕认上了孤魂野鬼。

所以啊,看来高父帅连魏忠贤老前辈都不如。当年魏老前辈不但德高望重,位居九千岁之尊,而且“满朝皆义子”,“五虎”、“五彪”、“五狗”、“十孩儿”、“四十孙”遍布朝廷。那些人除了武官外都是进士出身,如“五虎”崔呈秀、田吉、吴淳夫、李夔龙、倪文焕,哪个不是凭八股文出身,文名素著?而今高父帅帐下罗致的又是些什么人呢?不是草庵那种声名狼藉的弱智骗子,就是王希哲、胡安宁那样的文革罪犯,就连高寒那种专在贼头上揭帽、专吃窝里草(还不是窝边草)的民主下三滥,也能凭着一副叫驴嗓,就可以昂然挤进孝子队伍,敢有嚎啕动地哀!唉,这都什么世道!ZTNND一代不如一代,“还与韶光共憔悴,不堪看”!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3-9-26 周四, 上午12:54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芦笛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驴鸣镇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可以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776447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