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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合办请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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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子
加入时间: 2004/02/19 文章: 2469
经验值: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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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说:我曾经亲自抓获逃犯。也曾经紧急报过警。
按照你的"法制原理", 那人是逃犯或不是逃犯应该由"法律"来判断, 在"法律"还没有判断之前, 你乱抓什么?
难道你的个人判断或个人意志要高于"法律"的判断和"法律"的意志? 我这样发问有什么错吗? 能回答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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