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和合办请进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和合办请进   
实子






加入时间: 2004/02/19
文章: 2469

经验值: 31


文章标题: 和合办请进 (296 reads)      时间: 2003-11-11 周二, 上午2:04

你说:我曾经亲自抓获逃犯。也曾经紧急报过警。



按照你的"法制原理", 那人是逃犯或不是逃犯应该由"法律"来判断, 在"法律"还没有判断之前, 你乱抓什么?

难道你的个人判断或个人意志要高于"法律"的判断和"法律"的意志? 我这样发问有什么错吗? 能回答吗?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实子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0.432625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