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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颁布“特赦令”使“隐形财富大解放”刍议   
陈沅森






加入时间: 2004/0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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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转帖]颁布“特赦令”使“隐形财富大解放”刍议 (451 reads)      时间: 2012-11-23 周五, 上午11:14

作者:陈沅森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颁布“特赦令”使“隐形财富大解放”刍议

作者 / 献曝野叟

【话题背景】2012年7月4日澳大利亚《大洋日报》发表了对国内知名学者、《炎黄春秋》杂志总编吴思先生的访谈:《以有条件“特赦”贪官污吏推动政改》。吴思先生设想,在一个特区,设定一套政改指标,如公开竞争,差额选举,人大代表专职化,乡镇、县市等级别的直选,司法独立,媒体开放等等。一旦验收合格,阶段性政改完成,就实行特赦。吴思先生认为:如果有了这种激励机制,政改就有可能启动。吴思先生的谈话,掀起了新一轮“特赦”、“政改”热议,专家学者、民间有识之士各抒己见,在香港《凤凰周刊》等国内外媒体,发表多篇探讨文章(部分文题见附录)。目前,赞成和反对的争论仍在继续进行。


(一)颁布“特赦令”使“隐形财富大解放”

中国目前采用“堵塞”的方法治理“贪污腐败”,一直没有取得理想的效果;是否可以转变思维,效法四千多年前“大禹治水”由“堵”转“疏”,采用“疏导”的方法来治理“贪污腐败”呢?

这一思维突破的核心是:新政伊始,暂时搁置“政改”争论,由国家元首颁布“特赦令”,此前一切合法或非法手段获得的各种隐形财富,向政府有关部门如实申报并按章缴纳“特赦税”后,一律不追究其来源和政治、经济、刑事责任,税后个人所得成为实名下受法律保护、公开的、清清白白的资金。

实施“特赦”使“隐形财富大解放”的好处是:

(1)符合五千年来中华文明的思维模式,符合中华礼义之邦的道德规范。
(2)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3)多年来累积的地下资金浮出水面,转移到境外的资金大量回流并终止资金外逃,利国利民。
(4)与隐形财富大解放配套实施市场全面开放,漂白的资金转化为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资本,在宽松的环境下投资各行各业,进入正常经济、金融轨道循环,促使国民经济良性发展,民生大幅改善;中华经济将全球一支独秀,并带动全世界经济复苏。
(5)终止人才大量外流,国家干部、民间人士,不再提心吊胆,放下包袱后轻装上阵,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和积累更多财富。
(6)通过“特赦税”国家掌握的巨额资金,可以兴办更多利国利民的实事,使施政进入良性循环,创造与初步实现和谐社会。
……

且听献曝野叟慢慢道来:

(二)“财富大解放”符合中华文明的思维模式和道德规范

这一做法符合道德规范吗?

道德有大、小之分。小道德是个人在社会生活中应该遵循的行为准则和规范;大道德则关系国家和民族的大义、大是、大非。例如,现阶段在中国,一切有利于中华民族,使国家强盛兴旺、人民富裕安宁的言论和行为,都是道德的;否则,就不是道德的。因此,颁布“特赦令”使“隐形财富大解放”是道德的,正义的。这一重大举措符合五千年来中华文明的思维模式,符合中华礼义之邦的道德规范。

前不久,九十三岁的德国前总理斯密特先生指出:中国文明……和西方文明有着截然不同的发展轨迹和模式,这提醒西方思想家,西方发生的一些可能并不是一种人类文明的必然(见《一位德国政治家对中国的睿智解读》http://www.tianya.cn/publicforum/content/worldlook/1/441974.shtml)。

目前“反贪”是因袭古代和西方文明的思维模式,其实,这一模式并非“人类文明的必然”。

有着五千年悠久历史的中华文明是“礼义之邦”。“礼义”、“礼义”,首先是“礼”,既包含“表示尊敬的语言和动作”,又包含“敬献物质的礼”,即“礼物、礼品、礼金”。

人,首先是物质的人,对物质有一种强烈的生理需求,对能够转化为物质的金钱有一种本能的占有欲。我们炎黄子孙都深深认同:某人帮忙之后,得好好感谢他(她)。这种出自内心的情感,除了感恩戴德的语言、文字之外,总觉得还应该敬献点“物质的礼”。越是帮了大忙的恩人,礼品、礼金越重。否则,耿耿于怀,寝食难安,过意不去。——这是人之常情。怎么可以把这种人际交往的感恩情怀一概斥之为“行贿受贿”呢?

只要搞市场经济,就必然有个人收入的巨大反差。凭什么,我在你的报告上批一笔,签个字,你就狠赚百万、千万,甚至过亿……而我,却仍旧守着菲薄的俸禄凄清度日!——这是制度建立之初的(设计)缺陷或漏洞。

握有产生经济效益行政审批权的官员,既可以批给张三、李四,也可以批给王五、刘六……于是,“幕后交易”、“自动奉献”就水到渠成,久而久之竟成了“潜规则”……要突破思维,这种两厢情愿的行为,不叫难听的“贪污、行贿受贿”,委婉的描述应该是:“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再分配”。——目前,这些类似行为在庞大的中华经济体系内每日每时大面积发生着,早已见怪不怪,司空见惯了。

党和国家不是惩治这种行为吗?——权衡风险和收益,被发现和受到惩罚的是零头;大量的没有被发现,或发现了没有受到惩罚。惩罚也是选择性的,不信?来一个毛时代的大规模运动试一试,整个国家就会瘫痪。

斯密特先生说“中国有自己的文化脉络和国情”,国内环境和发达国家大不相同。在中国做生意要研究“中国学”,即中国特有的官场礼仪、人际关系、信用制度和各种潜规则……才能一通百通,左右逢源,赚个盘满钵满。即使是财大气粗的跨国公司,进入中国后如不入境随俗,都可能铩羽而归。日本公司不成文的规定,不熟读《胡雪岩(晚清红顶商人)传》,不能去中国做生意。

某些“反贪”大喊大叫特别厉害者,其心态是酸溜溜的,欲贪而不得其门;如果给他们职务和机会,其贪腐程度不超过现任,就算不错了。献曝野叟在加拿大遇到不少年轻俊才,谈到国内的同学、亲友,许多都身居要津。问这些同学、亲友是否“贪官”?大多这样回答:“不知道,暂时没有发现。如果我没有出国,现在也许有了一官半职,我不能保证自己不贪,在那样的环境下,独善其身恐怕很难做到。”——这是实话,内心的真情表白。

这难道是道德的?——不要老钻在“道德”这个词汇的牛角尖里,“利益共享”本身就是一种道德行为。所谓“贪腐”不是某个朝代或某个党派的“专利”,是早熟五千年、符合人性的中华文化的一个部分。从现实来看,在目前中国经济大环境中,“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凡是合理的都是现实的”(黑格尔语)。

虽然这种行为在西方受到抵制和压抑,但是,即使发达国家,“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利益再分配”仍在悄无声息地四处蔓延,同样是“没有发现的”比“发现了的”多得多。献曝野叟在加拿大观察十年,得出的结论是:“天下乌鸦一般黑”,假以时日,全世界终归趋于同一。

人们“痛恨腐败”不难,“表达义愤”、“高呼口号”也不难,难的是在“义愤”、“高调”之后回归“冷静、理性、务实”。

国内外观察家、好心的建言、恶意的“献策”,各媒体、网络评论……百分之九十九都认为要“加强反贪”。目前,国家“反贪”政策迭出,机构重叠,已经杀了一批民愤极大的贪官……够严厉了,还要怎样“加强”?明太祖朱元璋剥了贪官的皮,充填稻草制成标本跪在午门外震慑百官,但时过境迁,照贪不误。难道你比明太祖还凶狠?可见用“堵塞”、不符合人性的打压方法,是不能持久的。

有人高呼“要清算贪官!”——谁该清算,谁不该清算?由谁清算?怎样清算?……法不责众。喊这种高调口号的人,对中国国情的认识,连外国人都不如。斯密特先生指出:“要承认既得利益,因为没法彻底清算,也不能彻底清算。”颁布“特赦令”使“隐形财富大解放”,就是“冷静、理性、务实”的结果。

(三)将得到广大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广大人民群众对“贪污腐败”不是深恶痛绝吗?“隐形财富大解放”,“贪污腐败者”得实利,怎么反而会得到人民群众的拥护呢?

互联网时代的人民群众信息是灵通的,头脑是灵活的,观念是开放的,也是讲道理的。他们对用“堵塞”方法治理“贪污腐败”早已失去信心。面对奈何不得的“贪官”,只能高呼口号,人云亦云地跟着喊“打”。

其实,老百姓最关心的是现实生活,是“柴米油盐”,最希望的是从艰难的失业困境中解脱出来……现在,新领导采用新办法,有能力把经济搞上去,大大提升就业率,大幅度提升底层民众的生活水平,怎么不令人兴奋呢?因此,“隐形财富大解放”符合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在讲清道理的前提下,必定会得到民众的谅解,会得到人民群众真心实意的拥护。

目前,“政改方案”迟迟不能出台,有一种评论认为是“利益集团”的阻挠,担心政改触动他们的利益。“特赦令”确保了他们的安全,承认他们税后的“既得利益”,来自这方面的阻力就冰消瓦解,为随后的政治改革铺平了道路。

(四)地下资金浮出水面,境外资金大量回流并终止资金外逃,利国利民

一般来说,舆论只是紧盯着“贪官污吏”。实际上,由于此前政策不稳定,害怕露富,三十余年来的经济发展,民间还有巨额财富沉淀于地下状态。因此,“隐形财富大解放”应一视同仁,针对所有的国民,不仅仅局限于国家干部。

市场开放不充分,容易造成资金流向畸形。举例来说,致富后当资金出路不广,人心惶惑时,许多人便穷奢极欲,胡乱花销,竞相斗富。2011年中国大陆奢侈品消费107亿美元(占全世界1/4),预计今年超日本,成为全球奢侈品消费第一大国。这笔巨额消费资金外流,促进了奢侈品生产国的经济,对本国经济没有什么贡献。市场全面开放后,大部分资金流向“再增值”渠道,必定会减少奢侈品的消费,人心回归到生产、经营领域,有益于本国经济。

市场全面开放后,投资增加,就业率提高,人民生活水平进一步改善,就促进了内需。内需增加,钞票回笼,又促进了新一轮投资与消费。从此扫除“内需不足”而引起的经济疲软,使经济发展进入良性循环。就这样,“一法通,万法通”,“一着走活,满盘皆赢”。

颁布“特赦令”使“隐形财富大解放”,多年来累积的地下资金浮出水面,转移到境外的资金大量回流并终止资金外逃。做到了民谚所说的“肉煮烂了在锅里”,确实是件利国利民的大好事。

(五)经济良性发展,民生大幅改善,中华经济将全球一支独秀

新政伊始,有人建议,应该首先解决“民生问题”,把经济搞上去,在社会安定、人心企稳的前提下,再逐步进行其它方面的改革。这个意见无疑是切中肯綮的。

但是,“把经济搞上去”谈何容易!首先是启动资金问题,一动手,先要投入,方方面面都伸手要钱。钱,从哪里来?

改革开放初期,邓老的办法是用优惠政策“引进外资”;后来,第三世界纷纷效法。目前,如印度等国,吸引外资的势头比中国强,哪里拿得出更优惠的条件,哪里还有巨额外资可供再度引进?

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政府砸下4万亿搞基础建设……政府投资,利益往往难以惠及万民,反而弄得物价飞涨,民怨蓬起,难以再作冯妇!

购买的美国国债,类似一个硕大无朋的充饥画饼,一时动用不得……

“特赦令”应运颁布,使“隐形财富大解放”,是新形势之下解决启动资金的最优方案。

解放的巨额资金要寻找出路,因此,必须同时配套实施市场全面开放。除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少数几个部门暂缓开放或有限开放之外,其它经济领域需要全面开放。也就是说,除了不能杀人越货、贩卖人口、武器、制毒贩毒等犯罪行为之外,几乎什么都可以生产,什么买卖都可以做。

三十多年前,改革开放初期引进的外资可以进入某些经济领域,而内资不能进入。当年,献曝野叟十分纳闷,为什么这些部门准许外国人赚钱,却不准许中国人自己赚钱呢?这是经济领域政策开放不完全的后果。所以,在新形势下,应该全面开放市场。

  市场开放,投资蜂拥,当经济进入良性发展轨道,民生得到大幅度提高时,中华经济将独冠全球并对国际经济作出巨大贡献,带动世界经济复苏。

(六)创造与初步实现和谐社会,促使国家施政进入良性循环

此前由于开放深度不够,坚持某些过时理论,政策左右摇摆,再加上用“堵塞”的方法“反贪”,使财富的持有者忧心忡忡,担心某种“清算大祸”突然降临,除了匿藏、不露富之外,“采用脚投票”,人才和资金纷纷逃离到境外,势头有增无减,难以遏止。

“特赦令”开辟了一条光明大道,用缴纳“特赦税”的办法“赎买罪愆”。“特赦税”采用累进制,登记的资金数额越高,税越重(当然,个人所得也会水涨船高)。对亿元、十亿、百亿……都敞开大门欢迎,决不秋后算帐。因此,“特赦令”应由权威的国家元首签署,字字千钧,一言九鼎,信誉卓著。

据对国家经济素有研究的民间人士估计,通过“特赦税”进入国库的巨额资金,可能超过2008年政府解救金融危机的投资4万亿。那个“4万亿”是个数字,是纸上的“一笔帐”;而这个“4万亿”,是过硬的现款;用真金白银投入,就可避免通货膨胀。

要仔细研究“资金登记数额”、“开征特赦税”与“个人所得”的比例。须注意的是:对于已经发财的人来说,最迫切的不是继续挣钱,而是“保护自身安全”和“保住既得利益”。当“安全”无忧之后,“计算个人所得”便成为重点。要使他们觉得“划算”,才会心甘情愿地将财富奉献出来。还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小河有水大河满”,不要吝啬“藏富于民”。三者的比例是多少?局外人不用担心,中央有的是能人和精算师,一定会制订出“特赦令”顺利实施的细则。

对于从境外回流的资金,要制定优惠政策,以资鼓励。资金回来,人才肯定跟着回来,一举两得。颁布“特赦令”后要严格控制资金汇出,防止“出口转内销”,套取政策优惠。

缴纳的“特赦税”要在媒体和“特赦网”上按统一编号及时公布,严格款项直接进入国库的手续,使缴纳者和民众放心。缴纳给国家,不进私人腰包,就会增加缴纳者的自愿度和彻底性。在初始阶段,可能要根据个人意愿公开或保密真名实姓。但是,要营造一个缴纳“特赦税”光荣的环境和氛围,颁发金光闪闪、国家元首署名的荣誉证书(具有法律保护证书的实质意义);进行“缴纳得越多对国家贡献越大,越光荣”的舆论导向。绝对不能对缴纳者说风凉话,不能挖苦讽刺,不能产生歧视;发现陷害或打击报复者,要绳之以法。

至于有没有其它犯罪资金混入?回答是“肯定有”,但不要去理睬。既然采用“快刀斩乱麻”的方法,说了不追查,就不追查,不要为小失大。古代商鞅变法“徙木立信”,何况今天这样大规模的特赦行动!“失去信誉”,好事就难办了,因此,信誉是是第一要紧的。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实现了“利益再分配”,赚了大钱者,不被发现,不受惩罚,是一种能力,甚至可以说是一种“人际关系处理艺术”。今后怎么办?是照章纳税,放任自流,还是严厉惩罚?则不是我们小老百姓考虑的了。实施“特赦令”积累经验后,中央要趁热打铁,拿出一套行之有效的办法来。

至于此前被没收财产,被判刑,甚至因贪腐枪毙了的,有人提出要“平反”,怎么办?如果分散精力去处理,又是一团乱麻,择不清。因此,只能以执行日期划线,以前被处理的,不能翻案,“运气”不好,自认倒霉。世界上所有的事,几乎都可以用时间划线;某些事,还必须以时间划线;过了那村没那店,是很正常的。

不要担心国际舆论,不要怕别人说三道四。要牢记邓老的教导:“不要怕外国人议论,管他们说什么,无非是骂我们不开明。多少年来我们挨骂挨得多了,骂倒了吗?总之,中国人的事中国人自己办。”(邓小平《建设和改革需要稳定的政治环境》http://www.cclawnet.com/dxpqj/ts039.htm)况且还有不少像基辛格、斯密特那样了解并理解我们的国际友人。

颁布“特赦令”使“隐形财富大解放”,将化解对抗性矛盾,缩小贫富差距,平息“仇富”情绪,降低执政成本。这样,就创造和初步实现了和谐社会,将终止人才大量外流。国家干部、民间人士,不再提心吊胆,放下包袱后轻装上阵,发挥聪明才智,创造和积累更多财富。

办好颁布“特赦令”这件大事,新政的威望就树立起来了。当忠于国家、民族的强势领导人“手中有钱”后,“心中”就“不慌”,可以从容大度、游刃有余地兴办更多利国利民的实事,促使国家施政进入良性循环。

(七)“特赦”不要与“政改”捆绑在一起

吴思先生提出“有条件特赦”的“条件”是:要求“贪官污吏”承诺和推动“政改”。

将“特赦”与“政改”捆绑在一起,使本来简单的纯经济领域事务,反而变得纷繁复杂了。一牵涉到“天下第一难事——政改”,就会发生激烈的争论,“公说公有理,婆说婆理长”,争论将没完没了,最终“道旁筑室,三年不成”。

吴思先生为什么要把“特赦”与“政改”捆绑在一起?是为了寻求“特赦”的“合理性”和“正义性”。根据以上几段文字的分析,颁布“特赦令”具有充分的内在“合理性”和“正义性”,不必到课题外去寻求。

做事情要从容易入手的做起。新政伊始,千头万绪,百事待兴,从经济领域入手,比从政治领域入手容易得多。

为了“特赦令”及其它种种配套政策的顺利出台和实施,不仅凡事不能与“政改”挂钩,还必须维护和确保政府的权威性。政治改革非一朝一夕之功,欲速则不达,无法毕其功于一役。如果像“阿拉伯之春”那样一哄而起,必定弄得一团糟,国家四分五裂、国力衰微、经济崩溃、民众受苦、生灵涂炭。因此,值此新旧交替时期,“政改”等事宜暂时不要提及,以免为难新的领导人。经济搞上去之后,在社会安定、人心企稳的前提下,再逐步进行其它方面的改革。知识界和广大民众要有耐心,到一定的时候,“具有中国特色的民主”必然会分阶段、平稳有序地出现。

“十八大”顺利召开,全世界都看好“习、李新政”。为什么此时此刻“特赦”话题重拾,且关注面相当广泛?是因为国内外和广大人民群众对新政寄予了厚望。期盼新领导人为国为民勇于探索,勇于承担历史责任,尽快尽早把中国的事情办好。

习近平先生“起于畎亩”,“天将降大任于斯人”的七年知青锻炼,深知稼穑之艰,民生之苦;从基层开始逐步上升的三十多年政坛历练,对各个层次的国情民意了如指掌;值此纠结缠绕、积重难返的多事之秋,毅然担当起继往开来的重任,具有为国为民献身的博大情怀;特别是克绍箕裘,将“己所不欲,勿施于人”、“弱鸟先飞、滴水穿石”等家风遗训垂范于当今施政,必然会得到大多数人的拥戴。

世有非常之人,然后行非常之事,然后立非常之功!献曝野叟打从心底尊重“大智若愚、久经历练、沉稳务实”的习近平先生,不揣浅陋撰写上述文字提个醒,供参考。盼望习近平先生当机立断,用大智大勇带领全国人民走出困境,衷心祝愿中华民族开创出一个国泰民安的中兴局面!

为使《刍议》迅速“上达天听”,欢迎各种媒体、门户网站转载。转载时请注明:《北美经济导报》首发;本文首发网址:http://www.na-en.com/index.php?reportId=0
作者E-mail: [email protected]

(文责自负;此文不代表本报观点,欢迎大家进一步讨论。)

2012年11月14日 于 加拿大 蒙特利尔


附录:部分探讨“特赦”的文章:
(1)吴思:以有条件“特赦”贪官污吏推动政改(2012-07-25)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gongminhuati/article_2012072564444.html(侨报 2012-6-17)
(2)周兼明:“赦免贪官”无法凝聚改革共识(2012-10-16)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dlpl/szpl/2012/1016/article_69177.html(《凤凰周刊》2012年第24期)
(3)吴思:转型交易的道理——再谈“特赦贪官促政改”(2012-10-16)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zgyj/ggzhc/article_2012101669178.html(《凤凰周刊》2012年28期)
(4)冼岩:“挪拉出走”以后会怎样——由“特赦贪官促政改”想到的(2012-10-16)
http://www.21ccom.net/articles/dlpl/szpl/2012/1016/article_69175.html(《凤凰周刊》2012年第29期)
(5)气横秋:“特赦贪官推动政改”的弦外之音(08/06/2012)http://blog.sina.com.cn/s/blog_4a8cff38010171rf.html
(6)储建国:特赦贪官带来不了好民主http://www.chinainnovations.org/Item/38667.aspx (《阳光》杂志2012年10月11日)
(7)minxin:究竟什么样的特赦才能真正带动贪官政改?(炎黄论坛2012-10-11)
http://www.yhcqw.com/bbs/dispbbs.asp?boardID=113&ID=42507&page=1
(8)赦免贪官“原罪”仅是一个美好愿望 ( 2009-10-09 10:55)
(9)歐陽國軒:若搞特赦不该包括贪官和经济罪犯!(2009-02-17)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doc/1008/8/9/5/100889515.html?coluid=0&kindid=0&docid=100889515
(10)杨喜平:吴思是最清醒的历史学家(2012-10-24)http://www.caogen.com/blog/infor_detail.aspx?ID=338&articleId=41892
(11)香港动向杂志:中纪委推出对贪官特赦十条(阿波罗新闻网2012-10-07)
http://www.aboluowang.com/news/2012/1007/262775.html
(12)《炎黄春秋》主编为特赦贪腐促政改辩解:这是识大体顾大局http://china.dwnews.com/news/2012-10-18/58913252.html
(13)国务院拟特赦贪官「一二三工程」特别行动(2004)http://www.chinasmile.net/forums/showthread.php?t=6509
(14)能否赦免贪官“原罪”以换官员财产公开? ( 2009-09-21)
(15)赦免贪官“原罪”是个“馊主意” ( 2009-09-21)
(16)潘多拉:赦免贪官“原罪”是改革的必要代价 ( 2009-09-25 《珠江晚报》)
(17)赦免贪官“原罪”是改革的必要代价吗? ( 2009-10-02)
(18)潘多拉:赦免贪官“原罪”真的不可行吗?(2009-10-05《珠江晚报》)
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09-10/05/content_5934442.htm
(19)赦免贪官"原罪"谁误读了香港1977年“特赦令”?(2009-10-14)http://opinion.nfdaily.cn/content/2009-10/14/content_5985129.htm
(20)何清涟:“特赦贪官推动政改”为何不可行?http://www.aboluowang.com/comment/2012/0804/255015.html (阿波罗新闻网2012-08-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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