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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日米安保的集团自卫权是啥玩意 and 日本政府究竟能不能命令开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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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日米安保的集团自卫权是啥玩意 and 日本政府究竟能不能命令开战   
妖刀




性别: 性别:男

加入时间: 2009/09/03
文章: 2864
来自: 日本
经验值: 92200


文章标题: 日米安保的集团自卫权是啥玩意 and 日本政府究竟能不能命令开战 (471 reads)      时间: 2012-9-15 周六, 下午2:36

作者:妖刀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集团自卫权,玄玄乎乎扯来扯去
其实自民党原防卫大臣解释得最清楚:
日本受到侵略,根据日米安保条约,米军有义务防卫日本。米国青年要为日本流血。而米国受到攻击,日本却说法律规定俺们不能参展。您自个处理吧。这算啥事儿?
---大致如此


日本宪法9条明文规定:放弃国家用武力或武力威吓作为解决国际纠纷的手段
日本右派\右翼,加上大脑西里糊涂的,就大喊不得了了。日本只挨打不能还手。

却不知道,或假装不知道是有政府解释的
这就是自卫权
自卫权是国家固有的权利,不因9条的存在而放弃,是日本政府的正式解释

海上警备行动,自卫权行使等等,不存在任何的法律问题
交战没有法律问题。只要是属于自卫性质



法律上有疑问的是,能不能攻击对方领土。



这是防卫省HP的解释
http://www.mod.go.jp/j/approach/agenda/seisaku/kihon02.html

作者:妖刀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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