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聊聊互联网(六)互联网时代的“赤裸”生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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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知道 [个人文集]
加入时间: 2008/09/04 文章: 2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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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我不知道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六)互联网时代的“赤裸”生活
前一节的末尾提到了互联网时代的个人隐私泄露问题。帖子发出去之后觉得略有不妥,还需要补充说明。
人是一种社会动物,总要与他人打交道,无论有没有互联网都是如此。除非去做鲁滨逊,否则要想做到把个人信息完全彻底地隐藏起来是不可能的,或多或少总得让他人了解自己才能做到起码的交流,适当掌握他人信息则可以起到人际沟通中润滑剂的作用。
比如饭店的老板,记住老主顾的口味及一些个人相关信息是很重要的,能给客人带来一种宾至如归的感觉。如场景A:您推门进了鸿宾楼,掌柜的马上笑脸相迎“张先生您可有日子没来了啊,最近挺好哒?”您赶紧答:“好,好,最近忙没顾得上这儿来。”“那您可是大忙人儿。还是老三样,对吧?您找张桌子先坐,马上就得。”片刻之后,掌柜的亲自将饭菜送上,嘴里还不忘招呼着:“菜得嘞,您慢用。那天我跟街上碰见您家老太太了,身子骨儿还是倍儿硬朗,您福气,回头代我给老太太请个安。我那边还有客人,就不招呼您了。”掌柜的通过掌握客户的个人身份信息、家庭状况、口味爱好,让客人感觉如沐春风。
如果换一个场景则感觉完全不同,如场景B:还是您推门进了鸿福居,掌柜的同样笑脸相迎:“张先生,您可有日子没来了啊。”还没等您回话,掌柜的继续道:“昨儿个我见您上鸿宾楼要了只烤鸭,还点了条羊腿,喝了二两烧酒。”您正纳闷儿掌柜的怎么知道你昨天去鸿宾楼吃的什么,掌柜的却还在喋喋不休:“这烤鸭和羊肉皆属发物,若不配以本店今日特餐凉拌海蜇,则少不得要么水泄不通,要么通如水泄(典出老金语录,差点没笑死我)。到那时须怨不得小老儿我未曾有言在先。”您已经楞了,掌柜的犹自滔滔不绝:“我可听说您家的房子打算修修,我们家老三手底下就有个包工队,要不让他试试?”您无语,掌柜的锲而不舍:“我可还听说您家老太太最近有点闹老寒腿,我老婆的五舅姥爷可是十里八乡的名医,一辈子专治各种老寒腿。”您已经准备夺门而逃,掌柜的仍在自言自语:“还有个事儿,您家新添的大车要不要请个车把式………………”(以下省去一万三千八百四十二字)这哪是进了鸿福居,分明就是国安局,我是万万消受不起的。
很不幸这就是国内的奸商(不单互联网)们在做的,用户的个人隐私已经成为了一种商品,在各处被肆无忌惮地公开叫卖。客户的信息还被按照年龄、地域、职业、收入、家庭状况、个人财产分门别类,好令奸商们看人下菜碟儿。比如每年我的车到了上保险的前几天,各大保险公司的电话就会络绎不绝,只能直接挂掉,要不然实在是应付不过来这些伶牙俐齿口若悬河的业务代表。
说归互联网。现在国内的网站论坛注册时的个人信息填写要求是越来越详细:姓名性别和年龄、生日电话身份证、家庭成员居住地、电子邮箱加验证。恨不得使出我党“两忆三查”的那套功夫来。在90年代互联网刚刚兴起的时候流行过一句话“在互联网上,没人知道你是一条狗。”互联网最大的特点就是匿名性,完全颠覆了以往的人际沟通方式,使得人与人之间可以真正放下种族、身份、地位、学历、收入、性别、年龄等等一切外在的差异,真正做到平等的交流。而现在国内的互联网趋势却是要反其道而行之。
诚然,如新浪微博等等“实名制”网站,其主要目的是配合政府进行舆论管控,此外的大部分网站则是收集用户信息以便将其转化为金钱。倒是不能把这一盆脏水全泼到我党身上,否则就不够客观公正了,还是要实事求是的嘛。
中国人作为农耕民族,数千年来过着大家族式的集体生活,是比较缺乏“隐私”概念的。就在QQ被爆出收集用户隐私的消息之后,很多人的反应还是“我又没干什么犯法的事情,电脑里也没啥商业机密。看就看呗。”对这样的人,我只能说他是入鲍鱼之肆,导致嗅觉部分或彻底失灵,久闻而不觉其臭了。面对个人隐私被赤裸裸地侵犯却浑然不觉。
更有甚者便是如今国内各个电视台流行的所谓“情感类”节目,将家长里短的丑事烂事腌臜事当着数百万观众大肆宣扬。好一点的节目还会在事前征求当事人的同意,等而下之的便是我们这里的一档“黄金栏目”,不由分说便扛着摄像机打上家门,不得隐私誓不罢休。中国人有句俗话叫家丑不可外扬,英文中也有类似表达“Do not wash your dirty linen in public。”有些事我看着都替他们害臊,何止是dirty linen,连dirty underwear都拿出来当成锦旗炫耀。看着电视上这些为点鸡毛蒜皮小事吵个面红耳赤,不顾任何做人应有的尊严与体统的男女老少们。唉,看来我们离“文明”还有很长的路要走。
下笔千言离题万里,说互联网结果扯到电视台上了,老芦语便是牛逼扯到马胯上,赶紧收回来。在互联网时代,网站收集用户的个人喜好无可厚非,如根据用户的浏览历史来分析其可能感兴趣的内容并作出推荐,的确方便了用户。但是如果越过界限便构成了对个人隐私的侵犯。
我认为其底线便是第一网站所收集的个人身份信息应遵照希波克拉底誓言严格保密,仅限于网站与用户之间,不得泄露给第三方。第二便是网站所收集到的客户“轻度”隐私,如上网习惯、浏览喜好,应严格限制在本网站内,为提供更好的用户体验服务,而不是广而告之,让用户从此永无宁日。
就刺探隐私来说,我认为国内的互联网行业的确需要“规范”,不过不是我党口中的“规范”之意。而是立法来追究一切肆无忌惮地侵犯用户隐私的不良商人,还给网民一片清净,结束中国网民毫无隐私的互联网生活。
制订法律法规之后,执行上我想也无甚技术难度。我神勇公安干警既然能够从芸芸众生之中一举抓获天津蓟县莱德商厦火灾事故“造谣者”,既然能够一次次成功“跨省追捕”。想来只要顺藤摸瓜,不难将收集、贩卖个人隐私的信息贩子们一网打尽。此事一不会动摇我党统治,二来能博一个满堂彩。何乐而不为之?苟如此,网民幸甚!
作者:我不知道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我不知道于2012-10-03 周三, 下午5:12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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