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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帖]被薄熙来亲批判刑的巫山县政法委书记饶文蔚(付其手记的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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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帖]被薄熙来亲批判刑的巫山县政法委书记饶文蔚(付其手记的链接)
陈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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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7/12/01
文章: 3235
经验值: 118330
标题:
[转帖]被薄熙来亲批判刑的巫山县政法委书记饶文蔚(付其手记的链接)
(395 reads)
时间:
2012-7-31 周二, 上午4:46
作者:
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手记链接:
http://www.chinesepen.org/Article/wxdgy/201207/Article_20120727110401.shtml
博讯编者按:重庆“黑打”被冤枉的有企业家、警察、官员,重庆最年轻的政法委书记——巫山县政法委书记饶文蔚就是其中一个,被以颠覆罪判刑。薄熙来已经倒下,但饶文蔚仍在狱中。在处理薄熙来时,是不是应该为被薄熙来冤枉的企业家、警察、官员平反呢?不要忘记,广东“黑打”正在进行中。重庆事件应该超越权斗,平反受害者,全国停止“黑打”,检讨制度上的弊端,避免第二个薄熙来的出现。
以下内容是张起整理,张起写道:
他曾是重庆市最年轻的政法委书记。他曾是巫山一人之下,万人之上,手握政法委大权的书记。他曾是重庆这个2300万人的直辖市里,不超过500人市委直管干部。他曾是重庆市委研究室调研员兼重庆市决策研究学会秘书长,而这是重庆市最高的决策参谋机构。他曾经家庭幸福,事业有成。可以说,除了理想,他已经拥有了一个男人可以拥有的一切。如果他没有出事,成为这个直辖市的某个区长,区委书记应该是顺理成章的事。
可是,为了理想,或者说为了未泯的良知,他却付出了这一切。至今身陷囹圄。他的事于重庆中高级官员中疯传,而外界却知之甚少。但是当我们把这位与刘晓波先生同罪,同时坐牢的政法委书记。放在重庆唱红,打黑,文强,王立军、薄熙来等一系列惊天动地的事件中来整体品读的时候。或可对政法系统,对中国政治体制。有一番更深刻的体会。
他叫饶文蔚,前中共重庆市巫山县政法委书记。因为“煽动颠覆国家政权”,而被薄熙来亲批处理。
以下是他于2008年7月至9月在看守所中的笔记,博讯分三次发表:
囚鸟的忏悔(饶文蔚看守所笔记)——在罪与非罪笼罩下的灵魂哭诉
1
“说真话在我,说公道话在读者”。距今大约250年前的让•雅客。卢梭先生怀着悲愤地心情,在逃亡路上开始写他那著名的《忏悔录》,书中就有这样一句话。
请允许我借用这句话。因为我此时此刻不仅仅满怀悲哀与愤懑,也不仅仅因为我身处监室骨肉分离,度日如年,我借用这句话,是要把握的遭遇告诉读者们,我需要公道的声音!我需要来自追求政治文明的社会给我一个宽容的忏悔机会!我恳请读者诸君,把右手放在左胸上,把左手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上,用您的正义和良心,用公平和法治,来评判一个追求思想自由、敢于表达个人观点的公民,因为将观点写成了不合时宜甚至言辞偏激、大胆直白的几十篇小文章,最糟糕的是被热心的人不幸传到了海外网站(按官方口径当是一家反动网站)予以了“发表”。大约半年后,**侦查机关以无比强大的侦查手段将此人送进了监牢,将这只自诩追求自由思想的精灵鸟变成了一只笼中囚鸟。亲爱的读者啊,在我叙述完后,您们一定要公道的评判:此鸟罪耶?非罪耶?
是的,我就是这只囚鸟,因文章而获“罪”的一只宁鸣而死不默而生的笨鸟!
迄今为止,在所有认识我的人当中,几乎没有不被我那想想都折腾得慌得经历吓一跳的,今天,当他们知道我又把自己从一个令人艳羡的“领导岗位”上折腾到“笼中囚鸟”的地步后,我想,我的朋友们该更会吓一大跳了!
是的,我想起自己近四十二年的人生岁月来,处于悲愤中的我,我不知道该说些什么,我反省,我忏悔,但我发誓我永远都不会接受国安局侦查机关对我的涉嫌罪名之指控——我在他们刑拘我的拘留证上,我写下了“我坚决反对”的字句!但那又能如何呢?在强大的专政机关面前,人如蝼蚁,服于不服似乎在铁石心肠的人看来都是一样!那个好心的处长就这样跟我讲:“你签不签字都一样,把手伸出来,铐上!”
我就这样,平生第一次被一左一右两个彪形大汉戴上手铐(他们都不着装),押出了那个叫安卢宾馆(在这里我就他们监视居住了一周)的大厅。不过,他们还是很给我面子,用我的一件警用作训服挡住那亮闪闪的铐子,而且,当我说不要攥住我的手臂,给我一个面子时,那两位兄弟也很通情达理的放下了手,而是象保镖似的陪着我上了一辆民用牌子的帕萨特轿车,而且,前面还有“开道车”!
我很悲愤。我无法接受这戴上手铐送往牢房的事实——不因为经济犯罪,不因为失职渎职,说出来,没有人不大吃一惊,就因为写了几十篇私人笔记文章而成了犯罪嫌疑人!就因为这几十篇主题不一但言辞失措偏激的政治性文章我失去了人身自由!
我很悲愤。不仅仅是我的那些私人“反动”笔记所引发的被拘事件,深深地伤害了培养我的组织,深深地伤害了我的上级,下级,朋友,亲人,他们的不解,怨愤,惋惜,如支支利箭,直穿我心!但是,更重要的是,我深深地伤害了我自己的灵魂——我那追求自由思想、追求公平正义的灵魂啊,它在高高飞翔的时候,突然中箭坠地,鲜血淋漓!
我想起我自己奋斗了几十年,居然一下子回到“解放前”!
在监室里,我日夜难眠。我终于感到,时间先生他慢下来了,他就停在那铁窗上懒懒地歇着,他就挂在那把夜照得如白昼一样的灯管上摇晃着……
夏夜啊,看守所非常人性地把两台大吊扇彻夜不停地旋转着,呼呼呼,我听来如同两架直升机在头顶上盘恒。各种飞虫直奔这牢房的光明而来,他们奇形怪状,有的悄无声息,比如那有六只细如发丝长脚的大蚊子,有的叽啦哇啦,比如那泛着绿荧暗亮翅膀的小知了,等等,都纷纷从外面的黑暗世界直奔这监舍的光面而来……我真佩服这些家伙啊!不过,他们一飞进来,便被同室值班的监友一一捉住,囚于抽屉内——呵呵,这些可怜的飞虫啊,它们哪里知道,这监室的所谓光明,只不过是诱惑它们身遭缧丢掉性命的幌子而已!
在监舍里,我想起了我以往所有认识的人,并与他们一一在梦中相见。我甚至在某一晚梦见自己如隐形人一般,参加了亲朋们为我举办的丧礼,那个灵堂就搭在一条泥泞不堪的小路旁边,用蓬草搭救,掩映在一望无际的幽幽竹林中,天空灰暗低垂,人们都无声无息在游动,但我却清清楚楚听见了我那年轻的YY嘤嘤的哭泣,而且我心里非常明白,她是真伤心,她是真的为我已死而悲痛!
是的,过去“辉煌”的我已死了,死得悲惨而又无声无息。
2.
写下这些文字,我无法按时间先后顺序来一一告诉读者们所发生的事。因为我脑子太乱了,风起云涌,我只能信马由缰,想起哪儿就写哪儿,我除了保证我写的内容的真实性以外,我实在是不敢有其它任何许诺!一个身在监室,被剥夺自由的“囚鸟”,除了向往自由飞翔以外,他又还能做什么呢?包括我写的这些文字,我都不知道有没有可能与外界见面?
“人生最高之理想,在于求达于真理。”这是贴在重庆市某看守所某监室墙上的一句标语――在我刚进来的那几天,万念俱灰,生不如死,我全靠着这一句话赋予我巨大的精神力量,来度过最初那最难熬的梦魇般的日子!
我要感谢某看守所。这是一个全国一流的看守所,监舍较新,监管严格依法,但很多细节管理上却闪耀人性的光芒!所领导和警官们态度严谨,执法文明,我不是要去刻意地赞美什么,而是从“看守所”这样让人一提起就不爽的地方中,从警官们对我的思想疏导中,我感到了时代在进步,中国在进步,我们的党和政府的确在进步,我们中国人更是在进步!
但是,在监牢里,不管人性的光辉多么闪耀,失去自由的人们都是在巨大的痛苦与无奈中感受。这种感受,老实说,令我更加悲愤,更加痛苦,就象那麻醉药物一样,人性的关怀一过,当我面对 之灾,心中所涌起的悲愤与恐慌,形成一块巨石,沉沉地压在胸间,憋闷窒息,让人在很多瞬间无数次的闪现生不如死的念头!真的,那种万念俱灰、那种恍如隔世、那种身心苦痛,不经牢狱之灾,是无法体谅的!
所以,我真的理解了很多人为什么会自杀。沙区的一个比我还小一点的领导,我们曾是领导干部班的同学,在6月份自杀了,据说留下了一个纸条说“太累了,我走了,只是对不起孩子。”
他曾经是那么爽朗快乐的兄弟,前景无限美好,却在突然之间选择了一条自绝的路,令人大惑不解!
身处囚室,我理解了,我理解他所面临的力量有多强大,多凶猛,他所要承受的压力有多沉重、多不堪!除了死是解脱以外,他别无选择了!
可是,我绝不会!我失去自由却使我更加热爱自由;我失去地位却使我更加热爱生活;我失去健康却使我更加热爱生命!
只要一息尚存,我就要为自由、为生命、为公平、为正义而奋斗不止!因为自由与生命,是我视之为最美好的人性,我心存美好,我虽然也害怕强大的专政力量,但我别无选择!
我绝不会,永远不会用自己的手来结束宝贵的生命!因为我无愧于我的生命,我是无罪的!虽然,为了证明自己的无罪,我也许得耗尽我余下的全部生命;虽然,为了证明自由的表达观点是每一个人神圣的权利,新闻媒体的独立是社会不可缺少的第三种力量,我也许会丧失我已经拥有的所有快乐幸福、亲情友情,丧失我已经拥有的政治经济地位乃至基本的政治经济保障,从此陷入组织不要、亲人不爱、友人不近的“孤家寡人”之绝境;虽然,为了亲证法治社会的真正确立才是每一个公民最好的保护屏障,我也许会被他们以“法”的名义将我送进监牢N年,甚至我这条疾病缠身的小命会就此葬送在大牢之中……但是,我别无选择,我必须大声的告诉我所有热爱自由的朋友们:追求真理,表达自己的真实观点是一个人天生的权利,追求真理,说出真话是无罪的!
3.
是的,我自2005年12月从欧洲考察返回后陆陆续续针对党的领导体制机制、社会经济发展、领导的言行、人民如何当家作主、党的前途命运等等作了些纯个人的思考。同时,为了练笔,就把一些观点写成了小文章,在一个大硬面笔记本上,零零落落,时断时续,到2007年底,就完全没有再写了。
我必须庄重的声明:我是一个无比热爱祖国和民族的中国公民。我敢肯定的断言:一个对祖国和民族的未来发展漠不关心的人,永远都不会去思考我那些文章的内容和观点,更不会去冒天下之大不韪而表达出这些内容和观点!
而且,我不仅仅作为一个中国公民,同时,作为一名中共党员,我对党的宗旨理念是肯定的,拥护的,只是在如何落实和实现党的宗旨理念方面进行了一些过激的思考和表达。我对党的十七大以来的方针政策尤其是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更是赞美的、拥护的,而且积极执行的。我心忧的是如何去落实科学发展观,愤恨的是说的是“科学发展观”,但做的时候又往往与“科学发展观”背道而驰……
总之,我的那本《笔记》中的几十篇文章,主题不一,各有侧重,但其中有些文章是对党的体制机制之弊端乃至站在“对立面”进行了十分不合时宜的抨击、讽刺、挖苦,的确从纪律角度来看,是十分错误的,应该受到处分!
也正是因为有了这些“反动”的篇章,成了引爆我悲惨命运的炸药包!因为,**侦查机关可不认为我只触犯了“纪律”!
是的,我的那些文章观点十分鲜明,个性色彩十分浓厚,甚至在《我愿意》的一篇中,我就预言了因为写出这些观点我可能要为此付出“身家性命”的代价!
果然,不幸言中,我今日之身陷 ,身败名裂,不就是对自己狠狠的黑色幽默了一把吗?
是的,就象**侦察机关的官员对我讲的,你好好的当你的“官”,你去想那些干啥?你想就想嘛,你写出来干啥?写出来你就自己好好保管起来嘛,传到海外去发表干啥?你呀你呀,如此聪明,政绩口碑都很好,怎么会如此糊涂,做出让所有人都不解的事来?
我承认他诘问得非常有力,我除了苦笑,除了痛悔,我不知道该怎么去回答。
我回答说:不是我传到海外去的?可毕竟已在海外刊登出来了;我回答说:我看到有些现象心中痛恨,不愿“闭上良心的眼睛,封住责任的嘴巴”,所以,我要说出来,可我真的有这么崇高和伟大吗?
是的,我必须忏悔,尤其是作为一只“囚鸟”,我更是后悔不已!我真的没有那么多伟大的想法,我对失去自由的恐惧远远大于我对自由表达的向往!我留恋我所拥有的一切荣耀与舒适,我尤其留恋我一刻不能缺少的天伦之情、朋友之爱!我畏惧这高高的围墙、冷冷的铁窗!我如果知道“专政”的力量对“自由表达”犹如铁拳与鸡蛋之关系的话,我真的“不愿意”去尝试铁拳下鸡蛋的下场!这种灰飞烟灭的感觉,这种无声无息的折磨,这种寂寂无名的悲哀……谁愿意谁来吧!
当然,不坐在监牢里,我又如何知道失去自由是人间最大恐惧?尤其是因为几篇文章就身陷,就绝大多数中国人来讲,都会选择“默而生,不鸣而亡”了!
4.
美国社会学家英格尔斯在《人的现代化》中说,“传统人所拥有的品质使他们容忍或安于不良的现状,终身固守在现时所处的地位和境况中而不求变革。那些陈腐过时的、常常是令人难以忍受的制度就暗暗地靠着这些传统的人格性质,长久顽固地延续下去,死死抓住人们。”
引用这段话在其著作中的是“官员型”的学者、作家解思忠先生。
而我一只“囚鸟”辗转引用这句话,是要深深的忏悔,忏悔我自己为什么不去拥有这个英格尔斯所讲的那种“传统人的品质”,为什么不去固守我所处的地位的权力?须知,这是绝大多数中国人的选择啊,我为什么要这么特立独行呢?
是的,负责侦查我的一个“官员”就下断语地说我“特立独行”,我的案子是建国以来所“罕见”――是的,是的,因为我一方面兢兢业业、勤勤恳恳地为党的意图做事,并得到了党和人民的认可;另一方面却又很不友好地或者说刻薄地去写文章抨击党,这不是太罕见了,太特立独行了么?
其实,他们真正想说的是:我有病!而且是神经病!
是的,我是真的忘了国情、忘了国民之生存现状了!我以为我只是表达自己的个人观点、不掩饰自己的独立思考――但我忘了在许多时候,“一个人简直没有站在自己立场说话的机会,多少感情要求被压抑,被抹杀”(梁漱语),这是中国文化的特点,个性是不能太鲜明的,或者只需要“共性”而不需要个性,才与中国传统文化与现行体制相匹配。
解思忠先生讲,“个性泯灭所造成的后果,绝不仅仅是个人没有什么'吸引力',而是独立思考能力的丧失;在专制的蛊惑和驱使下,极易变成没有头脑,听任驱使的'勇敢分子'”!
我深深的忏悔,我为什么要去独立思考?老老实实做一个听话的“勇敢分子“有多好啊!
“我们国家的猪们,鸡们,倒是大多数都可以乱跑、乱飞;而我们的许多国民,却像是被关在了一个无形的笼子里,不敢越雷池一步。”可是,解先生,你是否知道,关在无形的笼子里做一只幸福的猪或鸡,可比关在有形的笼子里做一个痛苦的囚犯,从“生命快乐的本意”来讲,要更容易让人去选择前者而不是后者?
选择做一只幸福的猪或鸡,或者更准确点讲,做一只“羊群里快乐的只要有草吃的羊”,好像很让人不齿。在此之前,我也会象解思忠先生那样去剖析或批判中国人的“官奴意识”、“羊群意识”(包括我的那些文章都有过类似的观点),但是,身陷大牢以后,我知道,我大错了。“活下去”,“追求个体好好地活下去”,是人的本性,是生命的本能,如果,人们生活在只能选择做幸福的猪或快乐的羊的“制度”之下,那么从人性角度讲,就不应该去指责这些“羊”、“奴”们!
因为,他们别无选择!真正该诅咒的到底是做“羊”做“奴”的人,还是该诅咒让人只能做“羊”、“奴”的制度?难道要让人都来做“囚鸟”不成?!伟大的学者们哪,你们觉得我这只“囚鸟”的哀鸣般的忏悔是不是真正更接近生命的本意?
“好死不如赖活”。我以前用这句话去劝慰过一个几欲出家甚至选择自绝的女孩子。那位丰满的喜欢摄影的女孩子仅仅为情所困便要去与生命赌气,所以我用了“好死不如赖活”来劝她,当时我也觉得我说这句话很没有信仰,但是,现在,我真的得用这句话来“鼓励”我自己“活下去”了!
所以,我现在非常忏悔我太不会珍惜生命,太不会去做一只幸福的猪、快乐的鸡或者听话的有草吃的羊了!
5.
我很想向副部长级的学者官员解思忠先生请教。解思忠先生的书据说卖得很火(在03、04年吧),尽管我对他怀有敬意,但我以我的亲身经历告诫大家,那些观点只能看看,真的不要上心!
比如,他说,“我们的国民有着很强的“羊群意识”,即无主见、怕孤独,最后的下场只能是任人宰割。”他还说,如果“那群羊”一拥而上,就可以置屠夫于死地,他联想到,为什么一条狼敢于去攻击一群羊,而一群羊绝不敢去围剿一条狼?我告诉你解先生,这个问题我想清楚了,因为我们天生就只能是羊而不是狼,你怎么可能指望羊的制度下生出一只狼来?!
他下结论到,“一个由具有鲜明个性的国民所组成的民族,要比数十倍于它的由盲目从众的国民所组成的民族更为强大,更能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亦更具有在未来全球性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的潜在力量。”这句话说得很正确,就象那些手册、条例用语一样,但解先生不知清楚否,在我们的生活中,扼杀鲜明个性的刽子手到底是什么?难道真的是我们的国民素质天生不具备鲜明的个性?!
当然,这个问题,解先生自己也回答了“中国传统文化和封建专制制度结合起来对人的塑造,不仅要遏制人的欲望,泯灭人的个性,而且还要让个人淹没在芸芸众生之中,浑浑噩噩地终其一生,不能容忍有特立独行的思想者和革命者。”
我读解先生的书,深佩解先生对国民素质剖析之准确和深刻,愿摘抄之――因为我的那些文章从本质上也是讲了这些;当然,我的文字要直白生硬辛辣得多!
“怕公仆”的奴隶性人格。1945年诗人马凡陀写的一首题为《主人要辞职》的“山歌”:
我亲爱的公仆大人!
蒙你赐我主人翁的名称,
我感到了极大的惶恐,
同时也觉得你在寻开心!
明明你是高高在上的大人,
明明我是低低在下的百姓,
你发命令,我来拼命。
倒说是你是公仆,我是主人?
我住马棚,你住厅堂,
我吃骨头,你吃蹄膀,
弄得不好,大人肝火旺,
拿我出气,遍体鳞伤!
……
解先生写道,马凡陀讽刺的是旧时的假民主和假公仆,同时也勾勒出一副惧怕公仆的奴才相……(后来)人民当家作了主人……但也毋庸讳言,那种缺乏独立人格和主人意识的“怕公仆”现象,依然在一些国民身上不同程度地存在着――我的文章中有一篇说的也是这种表面自称是“公仆”,实际高高在上作主人的“愚弄百姓”之现象,但是我就因此成为了“阶下囚”!
我只是想请教一下解先生:为什么会怕公仆呢,老百姓?
“咱一个草民”的自称源于封建专制统治者“视民如草芥,防民如防贼”;老百姓也总是自我贬抑,认为自己真的就像野地里的草一样不值钱,可以让人随便践踏。――是啊,我的文章中就发出过为什么不把生命放在第一位,视民如草芥,洪水淹死上万人为什么不降半旗致哀?文章事隔半年后,汶川大地震,国殇之时,举国同哀,一改过去国旗只为“领导人过世”致哀的习惯,而为普罗大众行国殇!时代在进步,党和政府在进步,可是我的文章明明是在呼唤这种进步,为什么就成为“罪证”了呢?!
看来,咱真是一个“草民”,螳臂挡车,蚍蜉撼树,谁叫你敢于发出不同的声音?!对此,我要忏悔些什么?至少我要忏悔自己不能从实际的国情出发,做了一个“超男”了!
主奴意识。解先生写道:中国人在奴性的另外一面还有着主性――这种“主性”,并非是当家作主的主人翁态度,而是奴役别人的心理。在主奴尊卑型等级制中,一个人的主奴身份并非是一定的,几乎人人都兼有主奴双重身份:对下是主,对上是奴。于是,几乎人人都形成了一种“既当主子,又当奴才”的观念,我们不妨称之为“主奴意识”。抱着这种主奴意识的人,对上俯首帖耳,对下张牙舞爪。正如鲁迅所说:“他们是羊,同时也是凶兽;但遇见比他更凶的凶兽时便现羊样,遇见比他更弱的羊时便现凶兽样。”
请允许我大段摘抄解先生的精彩分析!尤其是他引用明末袁宗道把“官场”这种主奴意识概括为三句话更是令人觉得入木三分:“对上司要做狗,对同僚要做鬼,对百姓要装神。”解先生理解“对同僚要做鬼”,就是说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该做狗时就做狗,该装神时就装神。解先生说,“我在‘官场’已有20多年,见过大人物在比他更高一级领导面前的‘羊样’,也见过‘官不入品’的小人物在比他更低一等百姓面前的‘凶兽样’。我自己身为‘官员’,虽然还不至于‘奴颜婢膝到逢迎于上官之前则如妓女,奔走于上官之门则如仆隶’,但也并非无‘得上官一笑则作数日喜,得上官一怒则作数日戚’的嫌疑。”
解先生的坦诚和深刻的确让人敬佩!他说,只要我们的国民还抱着“既当主子,又当奴才”的主奴意识不放,即便是“奴隶翻身做主人”,也会再去奴役别人,造就新的奴隶――中国几千年的历史,就是这样一部历史!
我不知道解先生所说的“这样一部历史”断代到哪里为止,但我的那些文章中就道出了时至今日,“主奴”意识仍然存在于我们的政治生活里!而且,造成这种“主奴意识”存在的原因不是我们“官场人”的素质低下,而是我们人人都受其治的制度本身!
我或许说得太大胆了或者说得太“错”了,于是,这些文章又成了侦查机关指控我的证据!
6.
是的,亲爱的读者们,你或许已经发现我实际上是在一方面学习解思忠先生的文章,另一方面又在企图借解先生的观点来说我的那本《笔记》里的文章――原谅我,我不敢公然地去介绍那些让我失去自由备受牢狱之灾的文章,否则,必然又将被指控为“煽动颠覆”什么而再遭侦查――我完全可以很心有余悸地告诫您,可不要被“侦查”,可不要被“强制”,可不要被送进“监舍”,那些足以让人身体垮、精神灭、意志无的“专政”过程,容我一步一步来告诉您它们又多好吧!
所以,我要继续欣赏公开出版的解思忠先生所著的《中国国民素质危机》一书的精彩篇章。非常感谢“某看”,能够让我在它的图书室里借阅一些书籍来学习,从而让我进一步认清自己的错误,勇于去面对未来的狱中生活!
解先生狠批了“当官要为民作主”的观念。他写道:中国几千年的历史早已冷笑一声,清官是难以盼得来的!纵观历史,人民特别需要清官为民作主的时代,就是自身权力被严重侵犯的时代,也就是鲁迅所说的“想做奴隶而不得的时代”。……在中国历史上并不乏“奴隶造反”,但犹豫中国人没有民主的习惯,即便是团结一致,打下了江山,由于没有民主的追求,当政者又去重复以前的专制做法――“为民作主”,而老百姓则也去重复以前的做法――“盼清官”。……一般说来,官员由谁选,他的眼睛就会朝谁看;官员由谁管,他的心里就会“怕”着谁――我实在说解先生这些观点并不是有多新的观点,在他之前,早有人说过N多次,包括邓小平同志。我的文章中就引用了小平同志关于制度好于制度坏会使人做出什么事来的话。关键是,或者说,糟糕的是,我那些文章居然冒天下之大不韪地称为民的一些制度就是造成“为民作主”的官本位的根本原因!我甚至都说出了是要一个毛泽东那样的伟人呢还是要一个伟大的制度――我选择了后者!
解先生写道,通常所说的“官本位”,就是以行政级别作为衡量一个人社会价值的标准――是的,就连我的被侦查被强制都与“级别”挂了钩,否则,我的有些“狱中待遇”将不复存在――为什么这么多人都想当官?历来读书人往往孜孜于功名利禄,却不愿潜心学问,时至今日,一些“博士”都以做官为荣,这简直就是社会财富的极大浪费。“博士做官”,“要注意从知识分子中提拔领导干部”与“要注意从身体健康者中选拔运动员”一样让人感到无聊――可这就是为民现行的“选人当官的办法之一”。其实,我想说的就是,“官本位”也好,“拜官主义”也罢,这都只是现象,根源在于“制度”使然!
我反对孙中山先生包括解思忠先生对中国人的不团结,只顾个人眼前利益、不顾国家和民族的利益的指责,我承认这是不好的国民性,“只知道有家,不知道有国”――但是,伟大的学者们,你们有没有问过:老百姓为什么很多时候不把“国当家”,而是把“家当国”?老百姓顾自己的家真的就那么值得人指责吗?――高高在上的为民作主的人把“国”当了“家”,何须还要芸芸众生们去不顾“家”而顾“国”呢?――要求老百姓“顾国”要甚于顾家的制度有吗?――这都是我在那《笔记》中文章的观点,不知是“罪”还是“非罪”?是“顾国”还是“顾家”?我现在只知道,枉谈国是要付出代价的!
我对解先生的如下观点非常吃惊,他说:在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下,可以在一个时期内使经济得到快速发展,但这并不是理想的,也不是我们所期望的。且不说这种发展是建立在对人的强制的基础之上,本身就不会持久;单就专制势必会导致腐败和阴谋,而腐败和阴谋又势必会导致政局不稳这一点,迟早也会引发社会的动荡和经济的崩溃。
读到这段话,我被“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灼得胆战心惊!更被“迟早也会引发社会的动荡和经济的崩溃“这句话吓得魂飞魄散!解先生啊,我含着无助的眼泪为您祈祷,您的话不知刺痛某些人的神经没有,您官居高位而且言辞并不激烈,肯定会被“宽容”或者说赞赏的,可怜我这个“小人物”就惨了――我的那些文章对“集权的体制”进行了完全“反动”立场的抨击,甚至下结论说长期“集权”下去终将被人民所抛弃。您说,我再看到“高度集权的政治体制”、“权力腐败严重,经济秩序混乱”,“民主是一种参与机制与监督机制”、“我们的国民不是不会使用民主,而是缺乏训练的机会;不是没有民主的要求,而是压抑了他们的民主要求”(我的文章干脆就说成是把人民的权力“剥夺”了),“依靠具有超凡魅力和过分巨大权力的个人所构建的社会制度上产稳定的”(我的观点干脆说是“集权”体制)法律在国民的心目中,远远没有人情重要(我以为,在执法者的心目中法律远远没有组织的意图和上级的命令重要)——我不能再更多地去摘抄解先生的观点了,我只是想说由于我的文章中的所有观点本质上是没有超过解先生这些公开发表了的观点之内涵的,当然,从表达的委婉上,从文字的精准洗练上,总之从水平上,我不能望其项背,然而,我仍然因为这几十篇主题不一,各有侧重的文章和因其被他人传至境外网站发表而侦查、指控,失去了自由,成了一只不折不扣的“囚鸟”!我一看到“集权”这些字眼,“民主”这些观点,我如何不胆战心惊,魂飞魄散!
7
200x年x月x日下午,我被xx侦查机关“送”进了市某看守所。在进看守所之前,该机关即通过强大的令人色变的技侦手段把我搞成了一个“透明人”(该机关一官叫对我直言不讳地讲,你在我眼里没有任何隐私可言,是透明的!),然后又对我审迅了一周(以监视居住的方式,)我的配合和主动,得到了办案组的认可,我犯下的“案子”过程其实很清楚——陆续写了几十篇个人心得式的笔计文章,其中有些文章政治立场是严重偏激的,但更多的文章就是一些心得,然后这些文章被整理成电子文档,在200x年初被小C传到了海外一家反动网站作了连载。在小C发出去之前,我本以为在强大的网监之下,不可能发得出去,所以在小C说她有办法时我根本就没在意,某一天她突然说和境外联系上了时,我当即意识到不好,即阻止不发,但事已无法挽回,电子文档已传出去了,后来小C给我传过一个邮件,是境外某网站以文章的视屏截图——我知道祸闯大了,那时我才知道她传过去的网站是一家被视为“敌对”势力的反动网站!我对她嘱咐道,不要对任何人提起此事,文章署名都是化名,希望不要产生任何影响,就当是浩海繁多的网络文章中几滴水珠,不被人提起,不被相关部门注意,慢慢淡忘、消失……但是,后来发生的一切足于证明我是一个多么幼稚荒唐的家伙啊!
半年后,200x年x月x日下午,当我的“班长”以找我谈事的方式把我送到县城某一处,并说是xx侦查机关找人了解事情时,我即被领进珍上部置成审迅室的房间里——真正大祸临头了!在经历了大站夜的询问搜查等等之后,第二天我即被五员大汉陪着乘车9小时送到了C市xx侦查机关附近的一家宾馆——说到这里,我几乎是噙着眼泪,无限惨痛,无限后悔,我真正意识到自己是多么愚蠢地犯下了不该犯的错!我悔之哭之夜夜无眠……
从200X年X月X日为分界线,我四十一年的人生结束了。“我”死了,真了,我几乎成了一具行尸走肉!余下来的岁月对我而言,我知道,“人为刀俎,我为鱼肉”的悲惨日子才刚刚开始……
无庸讳言,中国的法治还不健全,“人情大于王法,”“权大于法”的现象还完完全全地存在。我所犯的“错”从政治上讲有多严重,我想想都后怕;从组织角度讲有多让上级气愤,那我连想都不敢想!所以,等待我的结果——我真的是“死”路一条!是必治我“罪”的!
解先生讲,在人情大于王法的“人治社会里,各种人情资源都集中在统治者手中,他们掌握着下层人物贫富、荣辱、升降,乃到于生死的权力”——这句话对我而言,我的感受是万分之恐怖的——说到底,在二十一世纪,因言文而获罪的“文字狱”事件降临到我头上了,(可能是因文获罪大恶极1世纪中国第一人了)法治与人治,宽容与禁忌,全在“大人们”的意志里了!我还有什么活头与盼头?
在此之前,中国不是一个宽容的社会,尤其从政治文明角度讲,是不许有杂音的,更何况是乱音?虽然现在强调宽容,和谐,但是就会容忍“我”这种大胆犯上的家伙吗?我们的政治文明真的可以宽容到容许不同政见的存在?!
“对那些有独立思想品格的人,对那些坚持心灵权利的人,对那些不肯与世俗妥协的人,对那些为了公道与正义孤独地跋涉子精神之旅的人,宽容无疑显提越来越重要,宽容是一种博大的精神。”可是,我有那么崇高,是一个有独立思想品格之害的人吗?谁会来认定我是在独立思考而不是在煸动什么呢?感受,我们当今的党和政府——宽容和谐,胸怀博大,那么,对我这种“杂音燥音”(其实我那些杂音燥音本质是爱国忧民的)之人,右否宽容原宥?可否党啊亲爱的妈妈,您不计较孩儿的一时糊涂?让孩儿自由吧,他到少还是一个爱国的家伙啊!
我不敢去申辩《宪法》当中的明文规定,也不敢去搬《刑法》第三条“罪刑法定”原则,但我永远会坚持“言论自由是人的最起码的自由;自由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也是最基本的人权之一!”法无禁止即自由,我只想申辩:我所写的文章给予不涉及到现行法律禁止不可为的任何内容,我只是思想自由的追求者,而且我没有要把自由思想形成的心得文章公之于众的主观故意和行为,更没有去煽动颠覆什么具体内容,因为我文章中特别表明属个人观点,肯定有错误偏颇之处,请阅读者注意鉴别,这种态度与“煽动”大家去做什么是有本质差别的啊!既然是因文定罪,那文中的可实就应该作为依据证明人没有“煽动的主观故意和行为。”
8
xx侦查机关在已经完全弄清楚我的案子之后,便以“涉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之罪各宣布对我的刑事拘留。前面我说过,我一直很配合他们,包括搜查那本笔计本,电脑上加密的文档等等,均是我主动交出,但是,以这个“罪名”对我刑拘,我当即表示抗议!我在刑拘证上写下了“我坚决不接受”对我的罪名的指控,以至于弄得几位官员很不爽——其实,我生怕得罪了他们,说我态度不好,不配合,我岂不死得更惨?!
我知道,“程序是法律的生命线,只有严格程序,才能最大限度地实现法律的公正,法律都将论为摆设,论为形式,论为一纸空文,论为任人玩弄的橡皮泥”(解思忠语)
但我更知道,执行程序的是人而不是法!一旦程序稍微变幻一下,被“程序”执行的人又是什么“法”呢?
比如,按照《刑诉法》规定,我被第一次强制拘传后我就有权利聘请律师,可是没有任何人答复;在被送进“某看”以后的第三天,xx侦查机关即以“案情复杂”的名义,将刑拘时间延长到一个月,但按法律规定,我的案子已经是清楚明了,又“复杂”在哪儿呢?在刑拘快要满一个月的时候,2008年x月5日,另一个侦查机关的人员来提迅我了,问的已经不是“煽动颠覆”之类的问题了(我自被刑拘后一直都没有人再来问及哪些文章的事了,)而是经济上(因“高科技了”我的电话而获取的证据)的“受贿”之罪名,(这个问题我完全可以在后面篇章中来说清楚人有错但无罪)——我早有预感,事情正在向越来越恐怖的方向发展!苍天啊!
“人为刀俎,我为鱼肉”古人说得多形象啊,我知道,我无论如何都已经逃不过此劫了!我悲愤不已,我绝望之极,你这只“囚鸟”啊,你以为会让你象驹道者那样而亡?强大无比的专政意志与机器会给你一个耻辱的罪名来轻轻地捏死你!
每无上午10点,某看的归航广播台就要放国歌,尤其这几天奥运赛场上每天都在高奏着国歌,真的,听到国歌,我肃立屏气,深深感受中华民族之不屈不挠——把我们的血肉筑成我们新的长城,中华民族到了最危险的时候!
作为中华民族之一微小份子,我个人的命运已被彻底颠覆,到了最危险的时候,所以,我只能选择一方面向党组织,向人民深深的忏悔,一方面我提拼力挣扎,为自己洗清罪名!
可是,我终于颓丧之极地发现,一个“囚鸟”除子低头认罪之外,你的任何忏悔,任何辩解,任何无罪的申辩,都是徒劳的,甚至你的申辩换来的只能是更加严重可怕之极的后果!
“你的案子是通天的,你就等着坐15年吧!”一个姓晏的局长呵斥!
“你顽抗,你不认罪,你的自首取消了,你在看守所的立功也不用考虑了!”“你想都不要想取提保候审!”“律师看人家愿不愿给你请!”
“你死猪不怕开水烫!好,我们送你一程……”
一种巨大的恐怖在xx侦查机关威风凛凛的气势下,以这样的令人颤栗的声音,再一次把我吓得半死——正如前一侦查机关的官员轻蔑地对着我说过的话:“你在我们眼中只是个透明人,没有任何隐私可言……”多么令人恐怖——我想我会活不下去了,窒息得无法活了!
可是,我那么珍爱生命,我多么渴望活下去!难道要活下去就只能选择屈服,违心认罪,我想起《狼图腾》作者姜式写过:“在人类社会,如果专制镇压的力量太强大,时间又太久,人群也会逐渐丧失人性中的兽性,而逐渐变为家畜性十足的顺民。顺民多了,民族内部的统治也顺利了,可是一旦遭受外训强大力量的入侵,这个民族就丧失了反抗能力,或者俯首称臣,变成异族的顺民,或者被彻底消灭,变成后人考古发掘的废墟。”——我悲哀地发现,做一个顺民也好,做一个换扎者也好,我都已没有了任何选择的权力!
囚鸟啊,你除了哀鸣,已没有任何做“鸟”的可能性了!
9
200x年x月x日,xx侦查机关和xx执行机关一行7、8人提迅我,向我正式宣布逮捕决定,罪名为涉嫌“受贿”,我只好大着胆子问了一句:那一个“煽动”的罪名还存不存在?一个严历的声音立即响起:“我们只写一个罪名就行了,那一个罪名也还在,还要来找你!”
我不敢再问什么了,但他们问我有什么意见没有?我立即回答“我认为我没有犯罪”“我要求请律师”,“我要求请律师”“我患有肝病、甲减、神经衰弱等多种疾病,我恳请取保候审。”
其实,我的申辩是毫无用处的,我的取保要求更是不可能的!一个好心的官员曾对我悄悄交待:“你也知道你这是个政治性的案子,你要放聪明点……”
我承认作为一个“囚鸟”的我十分的愚蠢(现在看来没成“囚鸟”之前更蠢)不然怎么会成“囚中之鸟”?我更清楚“囚”中的身心折磨会让人产生多么大的心理恐怖!我老实地含着求生本能地双眼乞泪如血地承认——我愿意忏悔,我愿意认罪,如果能够换来自由的话!如果能够让我从活一段时间多自由一段时间的话,我愿意承认自己有罪!我愿意做自己信仰的叛徒,我愿意与所谓的“真理真话”分道扬镳!苍天啊,请饶恕我这个“囚鸟”的胆怯吧!请宽宥恐惧者的软弱吧!
我太想拥有自由了!只有失去过自由的人才知道自由是完全值得用任何东西去换的!当然“生命诚可贵,爱情价更高,若为自由故,二者皆可抛”裴多菲的诗曾激励过无数仁者志士,但是,自由与生命是一体的。不可分的,生命是基础,自由是生命的存在形式是灵魂,我现在生命尚在苟言残喘,但其存在形式——自由却被剥夺,所以,我的生命因被抽去灵魂而形同行尸走肉,我恋恋不死的生命啊怎么可以与自由相分离?人们啊,请允许我为了自由,为了生命的复活,我想软弱,屈服了姜式书中曾讲:“软弱的农耕民族都愿意选择专制,农耕人群是集权专制制度的衣食父母,看来,华夏民族的民族存在和思性格不变,中国的集权专制就始终不会终结。”我觉得姜式写得太对了,我早就该选择软弱的服从,我天生就是一只羊的命,怎么可能有“刚毅强悍坚韧的狼精神”来?姜式啊姜式你可真不要鼓吹“狼精神”了啊!
那位官员要我放聪明点,要我不要“人牵着你不走,鬼牵着你走得溜溜的”其实都是在劝我回到“羊”命上来吧!
因此,当他们在宣布逮捕决定的第二天上午又提迅我,再次对我一阵劝说与呵斥后(只有那个处长自始至终未曾说过话),尤其是局长吼道:“你再顽抗你那自首就不作数了,取保也休想(自首可是判决时量刑的轻重工的法定依据)时”我说“我认罪啊!”于是,他们记下了“我对联xx机关指控的罪名认罪字样……”
可是,我内心深处知道我是无罪的啊,所以,在核对迅问笔录时,我依然坚持我这件所谓的“受贿”案件中的事实——我有错,但无罪!然而,由于我承认“认罪”xx官员就表扬了一句:“你这次态度还是有进步”晏局长临走时也强调:“大门还是给你开起的,下去再好好想想,写个悔过书,你是聪明人,怎么写来让领导看了满意你自己考虑……”
我的天啊,我因为写了几十篇(反动的!)而被xx侦查机关全天候“高科技”,没有侦查出任何“反动”活动出来,却“高科技”到了一个朋友托我帮忙之事,在这帮忙中似乎有“钱权”交易,于是,最初以“煽动颠覆国家政权”将我刑拘,之后却再没多究“煽动”一事,而是于20xx年x月5日突然来询问(仍然以“煽动”专案组的名义)“帮忙之事”并要人主动老实供术——我当即主动老实作了供术——但是,这却成了另一个比“煽动罪”更严重的罪之起点了:受贿罪,金额10万元,如果依“刑法”判,那可是10年的刑期!苍天在上,为什么我会被完全地置于死地啊?
可是,对我“受贿罪”的指控真的是不成立的啊!苍天啊,我是一罪未平,另罪又起,我可怎么整啊?!难道您对我一个落难之人就没有一点点怜悯了吗?难道落井下石,整死作数都是世间本相吗?我问苍天,苍天又去问谁?罪孽全在我自己啊,自作自受就是最好的回答!
10
我现在又不得不从“几十篇”反动文章引发的罪案来忏悔一件“受贿案”——我不知道世界上还有没有倒霉如我一般的“囚鸟”没有。反正,我知道,“罪已定”说无用,即使是痛悔!
200X年6月初(此时我已被xx侦查机关全天候“高科技”了),一个多年未有交道的朋友谭xx来找到我,希望人能为他的一个亲戚李xx取保保候审帮忙。由于他跟我妹夫是好朋友,以前跟我关系也不错,我又是一个有些“义气”的人,便当即打电话问了一下案子,但我根本没提“取保候审”这件事,搁电话后,我对谭讲:你说的这案子是上级交办的,我可能帮不上忙,(事实上也是如此)。原以为这样就把他要帮忙的事推掉了,他走后我又给我妹夫打电话说了谭来找我的事,而且说这种麻烦事不要带到我这里来。那知,第二天,谭xx打电话给我说他已离开县城回去了,给我送了点东西,放在参考妹夫那里,我当即回绝说我不要。中午,我妹夫来告诉我说,谭xx是硬塞到他车里,是10万元钱,我大吃一惊,感到很棘手,就对妹夫讲,先把钱放在他那里,如果事情能办,那估计还得去市里面找朋友帮忙,到时候就用这个钱,如里不能办,就把钱还给谭xx,隔了一两面天,谭xx给我打电话问我“东西”看到了没,我回答说:“东西”我不要,还放在我妹夫那里。
案子的关键就在这里,此时,我确实没有打算要去具体为谭xx的事情协调什么,我只是想了解一下情况,再作帮与不帮的决定。隔了两三天,我请办公室的同志打电话问xx局局长,他正好要到我所在的大楼来,于是,我就在大厅等他到后了解情况。他讲:“李xx的取保符合法律规定,他家正在按正常程序办。”我一听完全不需要帮任何忙,就只回了一句,:“没啥子,我只是了解一下情况!”——也就是说,我没有帮忙!不几天,谭xx打电话说李xx已取保出来了,感谢我。我当时说我没帮啥子忙,客气了几句。
没几天,谭xx又打电话要我帮他亲戚李xx受贿案中的20万额度(跟上一次取保案子是一个案)减下来,我当即坚决拒绝,而且还要他做工作把20万元退到检察院去,他通过我妹夫又给我讲,我对我妹夫很生气的讲:他以为一点点钱要办多大的事吗?这些电话中的话,都在xx侦查机关对我的“高科技”中反映出来——当然,我,谭xx及其他所有在那一段时间给我联系的人估计都在“高科技”之列——对不起了我的亲朋们,我的“反动”文章把大家都累及了!把我自己整成了“透明人”!
我感到心中很不踏实,毕竟我没有帮谭勇什么忙。所以,谭勇后来再找我说事,我都编些话来搪塞他,200x年7月3日中午,谭x得知我在市里开会便一起吃饭(是我们第二次见面)饭后在他住处他提出希望我出面协调“白改黑”工程,并要与我对半分利涧等。我直接拒绝说:“你自己按投标程序去办,不超过原则我支持你,利润我肯定不要,包括你上次送的“东西”还在我妹夫那里,你应该拿回去。”虽然我没有坚持妹夫立即还钱,但是毕竟我是当面对谭xx要求了他把钱拿回去——没过几天,7月9日,xx侦查机关将我强制后,谭勇和我妹夫将这笔钱怎么处理的,还没还我都无从知晓了—— AX警官好象说了一句,钱已退了,退给谁了我无心条打探,毕竟,我从没见过这笔钱,也没有得过这笔钱,而且整个时间才1个月!
作者:
陈皮
在
驴鸣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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