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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那里,凡要想堂堂正正当公民的便自动跳转为刁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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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在那里,凡要想堂堂正正当公民的便自动跳转为刁民
陈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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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7/12/01
文章: 3235
经验值: 118330
标题:
在那里,凡要想堂堂正正当公民的便自动跳转为刁民
(820 reads)
时间:
2012-7-25 周三, 上午6:40
作者:
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刚才随手查了一下百度,发现真是很讽刺:伟大党国里凡要想堂堂正正当公民的,便一定会自动跳转为刁民,其特征是:不听党的胡乱摆布。
百度的“公民”词条说:
http://baike.baidu.com/view/7983.htm
“公民指具有一国国籍,并根据该国法律规定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人。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指一个国家的民众对社会和国家治理的参与意识。公民政治权利 是指公民依法享有参与国家政治生活的权利。它包括以下的内容:公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政治参与的基本条件是知情权。中华人民共和国 宪法规定: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人都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公民。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 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
从上述条文可以看出,中国大陆人民是在不被保证“享受权利”的前提下必须“承担义务”的半拉子的“公民”。因为上述条文中的具体内容这么说:“公民有选举权及被选举权;参与国家管理的权利;政治参与的基本条件是知情权”,大家看,所有的这些权利,中国老百姓可以说一个也别想拥有。如果有人想得到上述的诸项权利,在我党的眼中必定是刁民无疑必定要大棒伺候,57年反右如此,89年64 也如此。
实际上为了扩大自己的“知情权”而突破防火墙来海外坛子的只要不是五毛的都是刁民了---至少有刁民的影子吧---因为不听党的话乖乖的呆在墙内当宅男女。
我看党国制定的大头宪法挺麻烦多余的,真是害人害己。党把几乎所有符合普世价值的花枝招展的权利都罗列齐了公告天下,可是却不落实让老百姓真正得到,让人看得到摸不着闻得到吃不到,党这样主动的诱惑扰乱人心于党国自己何利之有。还不如删除那些不着边际的废话胡话,只留下一句“党是领导天地空气一切的”岂不更利国利民?
此外刁民这个词如果放在民主法治的国家来看其含义应正好和大陆中国相反,应该是指那些“享受权利”但却“不承担义务”的“公民”们。而如果按照大陆党国的刁民定义,欧米加拿大所有的反对党和其他群众团体全都是刁民的大集合体了。
而本坛小钟似乎是属于“既然你党国不给我权利那么我也不尽任何义务”的一类“公民”或“刁民”,比较难以定义,但绝不是他自己以为的顺民。
党国的顺民应该是老黄牛吃下去草挤出来奶即只承担义务而绝不要任何权利,“党要干啥就干啥”、“一生交给党安排”。不过这样的人似乎也不多了吧。
曾任央视主持的倪萍大姐以“作为政协代表从来不给党添乱提意见投反对票”之言一鸣惊人,但她既为人民代表就相当于加官进爵者了,其言论为顺民之言但身子骨却难以归入顺民之列。
作者:
陈皮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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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什么:“公民意识与臣民意识等相对”?
--
xilihutu
- (0 Byte) 2012-7-25 周三, 上午6:52
(256 reads)
公民的反义词便是臣民=无权利有义务
--
陈皮
- (0 Byte) 2012-7-25 周三, 上午8:06
(249 read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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