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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非,下面yellice网友的贴文提到:2010 年 4 月 1 日起,只要物业的80%或以上的产权的所有者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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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朗运动
加入时间: 2009/05/17 文章: 1780
经验值: 593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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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布朗运动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香港行政长官可以命令对物业进行强制销售。
那么,对于剩下的20%所有者,虽然他们不同意,但是如果他们不搬家,就会面临建筑商强拆的局面,这是不是暴力抢劫?
如果不算,那其实就很简单了,在中国补这样一个法律,俺想会得到政府和绝大多数人的赞成滴,毕竟钉子户是少数(从大家的亲身体验可以得出).....。
俺不是想跟你抬杠,只是希望讨论一下.。
作者:布朗运动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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