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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于娱乐性的马悲鸣的非黑非白的“灰色思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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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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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3
经验值: 5191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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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马在楼下大放厥词,发明出了个“非罪但不合法”的观念,老肚子客气质疑,反被他打成“非黑即白思维”,笑死我了。
马悲鸣,再教你一点逻辑初步吧,逻辑学的第二基本规律,叫做“排中律”,亦即在“是“与”不是“这两个命题中,没有第三者。例如:
“马悲鸣是人”,
“马悲鸣不是人”,
这就是互相否定的两个命题,这两个命题之中只能有一个成立,不能同时成立,也不能同时不成立,而且,它们穷尽了一切可能,再没有第三个可能了了。这类互相否定的命题,与下面互相矛盾的命题不一样:
“这墙是白色的”
“这墙是黑色的”
这两命题虽然彼此矛盾,但并未穷尽一切可能,傻到你恐怕都想得过来,那墙可以既不是白色的,也不是黑色的,而是红色,黄色,蓝色等等。
现在你的伟大发明是通知全世界,排中律并不成立,两个互相否定的命题之外,实际上就是有第三者:
在“这行为是合法的”,
“这行为是不合法的”之外,还有
“这行为是‘非罪的’,亦即它‘既不合法,也不是不合法,是第三种性质’。”
所以我才会问你,它的英文翻译是什么:
This is legal,
This is illegal之外,还能有什么别的说辞?
老马,你真伟大,怪不得小赤佬要喜欢你呢,笑死我了,连逻辑学的基本规律你都敢公开颠覆,不服不行啊。他不知道,你曾经以“是否作爱,端看有无愉悦感”,所以,“日本兵强暴中国妇女,在男方有愉悦感,是作爱,在女方无愉悦感,是强奸”,把一件事掰成两件,古往今来也只有你这个浑人干得出来,比《射雕》上的侯通海结棍万倍,当真是搞笑大师唷。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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