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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普及一点法律常识:什么是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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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普及一点法律常识:什么是证据。   
一票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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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5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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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普及一点法律常识:什么是证据。 (437 reads)      时间: 2012-3-07 周三, 上午11:45

作者:一票友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考虑到一眼望去,全是法盲,票友就尽量用法盲也能看懂的语言来讲解一下。

很多人提到直接证据和间接证据,票友就简单说一下这两个概念。

先说直接证据:不需要其他证据,就能直接得出被告是否有罪的证据,才能算是直接证据。
直接证据,主要是口供(人证),比如现场目击证人的口供。
物证很少会成为直接证据,除非物证本身就是罪证。
如:非法携带枪支指控时的枪,非法携带毒品时的毒品。
方韩的代笔之争,直接证据就是其他人代笔的手稿(如果有的话)。

说句题外话,世上没有代笔罪名。

上面说的是直接证据,接下来说间接证据。
是不是除了直接证据之外,都是间接证据了呢?
完全不是这回事,这一点是法盲最容易犯的错误。

要成为证据,一定要能直接推断出和案情有关的某个结论,
什么也推导不出来,或者能推导出完全相反结论的东西,根本就不是证据,不过是屌毛罢了。

比如说,凶器上的指纹,是间接证据。
它虽然不能证明被告杀了人,但是能直接推导出被告曾经触摸到凶器。
血衣,也不能证明被告杀人,但是能直接推导出被告曾近距离接触过被害人。

再看看方叉子找到那些破烂,每个都能推导出完全相反的结论,
根本和证据不沾边,不过是些屌毛罢了。
方叉子就是挥舞着一把屌毛战风车。

时间适,先写到这。

作者:一票友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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