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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权贵朋友(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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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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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79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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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与大哥闹了一番,倒引起了我对润华的注意。我过去一直是仇女症重度患者,不但对女生极度鄙视,简直就是满怀深仇大恨,因为她们动不动就向老师告密(我们称为“告嘴”),报告我们的恶作剧,害得我等顽童经常受到老师的严厉惩罚。因此,从小学开始,我就是两性战争的战斗英雄,一直活跃在对女斗争的第一线。这不但是苦大仇深的阶级感情使然,更是实现自己的社会价值的便捷手段——我早就发现,以妙计让女生吃苦头,能极大地提高我在顽童们心目中的威信。直到初二,我都是率领顽童伙伴向“臭老母”们发起英勇进攻的伟大统帅。如同毛主席一般,这领袖地位是历史形成的,我虽不如大男生那样孔武有力,但鬼点子多,因此伙伴们都听我的。
那阵子的学校没有清洁工,清洁工作完全由学生承包,各组轮值一周,下了晚自习后,值星的那组学生就把椅子翻到课桌上去,洒水后扫地,干完后再把椅子翻下来。有次轮到最爱告嘴的那几个臭老母值星。上晚自习时,我就让弟兄们偷偷在外头藏下几把扫帚和畚箕(劳动是教学内容之一,教室角落里就放着几个畚箕,甚至有锄头扁担)。下了晚自习后,我们到操场跑道上去,将沙坑里的沙用畚箕搬运回来。大伙先埋伏在教室外,偷偷看好那几个女生的位置,我再上去把装在外面墙上的保险拔了。教室里的日光灯顿时灭了,里面漆黑一团。弟兄们立即把扫帚从窗口使劲扔进屋去,同时抓起沙来,大把大把地往里撒,只听得里面一片鬼哭狼嚎。作完案后我等立即逃之夭夭。次日老师在课堂上大发雷霆,要作案者出来坦白,却无人应声。她虽然怀疑是我捣的鬼,把我叫起来重点审问,但我坚称无辜,而受害人又根本就没能看见暴徒是谁,她没有证据,只能悻悻作罢。
但随着青春期来临,我对女生的深仇大恨也在不知不觉间消散了。与班主席同桌,促进了这过程——跟首长坐在一起,再不能像过去那样捣乱了。初三上学期,在大哥的提携下,我当上了班里的壁报委员,主办一份名叫《毕业生》的壁报(那是大哥想出来的,我提议的“钟声”被否决了)。那是我唯一一次当班干,此前都只当过科代表(初二是几何科代表,初三是化学科代表),因而参加过几次班委会,与女生班委坐在一起讨论工作。我惊奇地发现,那几个女班干其实也没有那么可鄙可憎,共事时还蛮和蔼可亲的。那壁报的刊头由我先在白纸上写出,再由女班委用蜡光纸剪下来。看着自己写的大字在女生灵巧的手下化作了漂亮的刊头,心里竟然有一种感激。那壁报办了两三期后就没能办下去,与大哥破裂后我又故态复萌,再度变成捣乱分子,班委也被撤了,但我从此再未投入过英勇的抗女战争。直到40多年后上网,才又重拾故伎。
不过,那几位女班委也没引起我的注意,润华才是我认真去看的第一个女生。班主席对她的兴趣引起了我的极大的好奇,我不能理解,为何区区一个女生竟会让大侠五迷六道的,甚至害得他混不下去,只能靠作弊蒙混过关。于是我便偷偷打量那女生,发现看她确实能让人觉得很舒服。她长得相当白净,不但在侨生里堪称绝无仅有,一枝独秀,而且越看越顺眼,越看越让人想看,也不知道是什么原因。我还从未有过这种经历,不禁暗自称奇。到后来,我认定她是班上最清秀的女生,无怪乎她刚来就引起了班主席的注意。有次我走进教室,看见她与同桌谈天,正在哈哈大笑,露出了一口洁白的牙齿,那神情十分甜美,不禁想:噢,原来古人说的“明眸皓齿,笑靥如花”就是这个意思了吧。
尽管如此,润华仍然脱不了华侨那股与众不同的气味,不可避免地要在我心中引起排斥感。有次下了晚自习,我耽误了一阵才独自回家,快到学校大门口时,看见润华和别班一位女侨生有说有笑地走出门去。我觉得十分奇怪:侨生在本地无亲无戚,只能住在学校里(多年后,我才回过味来:他们的家长留在印尼,却把十来岁的孩子送回祖国求学,对党国政府该是何等信任),这么晚了还要上哪儿去?于是我便偷偷地跟在她们后面。所幸她们走的正是我家的方向。跟了好几条街,见她们走到了夜市那儿,在一个小吃摊子前坐下了。那阵子大饥荒刚过,饥荒中开放的“自由市场”还未被取缔,那条街的夜市专卖小吃,而这原来就是她俩夤夜外出的目的!
我于是堂而皇之、大摇大摆地地穿过那夜市一条街,也不怕她俩看见,心头五味杂陈:闻着各种美味小吃的香气,我一个劲猛咽馋唾,巴不得自己口袋里也有俩铜钿,能像那两位女生一样坐下来大吃大喝;另一方面,我心里也对润华充满鄙夷:毕竟是腐朽没落的资本主义世界来的,再怎么着也摆脱不了讲吃讲穿,迷恋腐朽没落的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那一套。
此后再看润华,便越发看出她其实就是资产阶级生活方式的象征:衣服是用呢子制成的,颜色不是常见的蓝色或灰色,而是银灰色或淡黄色,要么更糟,是粉红色。裤子似乎也是呢料缝制的,照例是华侨喜欢的细裤管。她的腿又丰满,裤子紧紧地箍在腿上,让人看了就心跳,不敢再看第二眼。我有时禁不住愤愤地想,其实她就是毛主席说的糖衣炮弹,还没爆炸就害得班主席去欺骗人民欺骗党!
(插科:直到写此文时,我才想起许多过去从未想到的具体问题:把十来岁的孩子送回国去,由政府安排住在毫无亲友的城市,孩子的衣食住行由谁来料理?润华的衣服是谁给缝的?那种衣服,市面上根本就买不到,莫非由她花钱去请裁缝缝?这似乎也不大可能,十多岁的孩子哪有那能力?而且,她们在本地没有亲戚,那阵又没有广告,怎么可能找到私人裁缝?要么是从国外寄去?可孩子正处在发育阶段,万里之外寄去的衣服怎么可能合身?兴许,土共造的最大的孽之一,是猜疑歧视侨生,把他们视为天然特嫌。)
然而润华似乎又不是毛主席说的化为美女的毒蛇。我牢牢记得,还在大哥提携我“进步”前,我因为调皮捣蛋,被取消了参加国庆游行的资格。那天,全班大部份同学都去参加操练,教室里只剩下两三个男生以及润华。男生都是我这样的捣蛋鬼,润华则不知何故留了下来。我其实根本不想去操练,但被列入另册总是一种侮辱,于是便愤愤向同侪抱怨曰:宪法规定,公民有游行自由,老师为什么要剥夺我们的自由?莫非我们是阶级敌人?其实我那时根本也就不知道什么是权利,而且也不是成年公民,这番话也不知道是哪儿看来的,无非是鹦鹉学舌而已。不料言者无意,听者有心,这话让润华听见了,第二天她就去找老师,要求参加游行,此后留在教室里就只剩下了清一色的落后分子。由此可见,她还是要求进步的。而且,她不是我最痛恨的那种告嘴婆,并未向老师举报我在背后发的牢骚,只是太天真,在听到我的牢骚前,竟不知道能参加游行也是一种待遇。这种好人,能是化为美女的毒蛇么?
就这样,润华在我心中引起了极度复杂的感觉,一方面,我隐隐地讨厌她——在潜意识里,我把失去大哥的原因赖在她头上了。另一方面,她的明眸皓齿又不能不引起我的好感,而这种好感又让我觉得guilty:我仍在受儿童时代形成的价值观的支配,而那种价值观又得到了当时主宰全社会的清教徒空气的百倍强化,根据这种价值观,喜欢女生就是色鬼,就是流氓,就是人类能犯下的最大的罪恶,何况那女生还是我大哥的钟情对象!
润华引起我的由衷同情,还是她没能通过升学考。那天我去学校看榜,还没走到地方,就看见她从人丛中挤出来,一边走一边呜咽,频频用手帕拭去泪水。我赶快挤进人丛,看见了自己的名字,也看到了班主席的名字,两块石头总算落了地,再找润华的名字,从高中一直找到技校,却遍寻不获,看来她确实落第了。
我赶快从人丛中挤出来,朝着润华走的方向追了过去,只见她掩着脸缓缓走向侨生宿舍。大院里洒满了夏日灿烂的阳光,看榜的同学们的欢声笑语阵阵传到耳边,而掩着脸踏着阳光远去的润华的背影,却显得无比凄凉与孤单,与周遭欢乐的氛围形成了强烈的对比。温柔的怜悯攫住了我的心,我又追了几步,却又迟疑地停了下来:自幼注入我心灵深处的苦修士戒律,取消了我去安慰她的一切可能。我不敢再向那个方向看,掉过头来怏怏走了。
后来我才意识到,我和班主席决裂,其实对他是件好事。如果他继续和我作弊,势必养成依赖心理,那就很可能考不上高中。升学考试的考场换成了高年级的教室,每人一张桌子,并无同桌。即使我和他坐在一起,也没胆量在那种森严的场合作弊。和我决裂后,他不得不逼着自己百倍努力,临考前尤其如此,脸色铁青,身躯几乎瘦了一半,大概是夜夜头悬梁锥刺股吧,这才考进了高中。
进入高中后,我和班主席不同班。他们班在我班隔壁,他仍然是班主席,仍然十分用功。下午最后两节课是课外活动时间,我经常在花园里遇到他。他手拿俄语教科书,并不理我,只顾自己反复苦念:“试过啦,学校,试过啦,学校,试过啦,学校,试过啦,学校,……”循环往复以至于无穷,让我觉得又可怜,又可鄙,又好笑——就那么个单词,至于如此反复苦念么?
因为是享受特殊待遇的侨生,润华有着本地学生没有的第二次机会。她并没离开学校,而是留了一级。我自然会常常遇到她。此时她就会主动跟我打招呼,照例是明眸皓齿,笑靥如花。我觉得很奇怪:过去同班从不说话,为何分开后反倒会跟我说起话来?更觉得很不好意思,生怕别人看见。
有一次我在课外活动时遇到她,她见我手上拿着本书,便嫣然笑道:“嘻嘻,真拱啊!”所谓“拱”是本地学生的专用土话,那意思是“用功”,出自一个侨生之口,以浓重的外地口音说出,让人觉得怪怪的,却又显得十分娇嗲,既像是取笑,又像是赞赏,令人心旌摇摇。接着她便把那本书要过去,一看却是本《陆游选集》。她好像有点意外,又似乎没什么兴趣,随便翻了翻就还给了我。我生怕被人看见,赶快接过来告辞走开,一边走一边琢磨她的感受如何:那“拱”到底是嘲笑还是赞赏?当她发现那本书与正课无关,不过是本“闲书”时,又会不会大失所望?
一次午间休息,我正在教室里伏案而睡,突然听到有人叫我,醒来抬头一看,窗外是润华那明眸皓齿、笑靥如花的姣好面容。那课桌紧邻窗户,她的脸离我非常之近,我睡意未消,本能地挪开了距离,几乎是粗鲁地问道:什么事?润华仍然满脸含笑,将一封信递了过来,我接过来揉揉眼睛,发现那是给我班一位女生的,那女生也是我的初中同学,高中仍与我同班。我仍在昏头昏脑之中,生硬地说:这不是我的信,是谁谁的。润华笑着说,我知道,是让你转给她的。我再度生硬地说:她就坐在前面啊!你直接交给她不就完了?接着就把信递了回去。这时那女生听到了我俩的对话,便出声招呼润华,润华便拿着信往前走了几步,把信递给了她。俩人絮絮地讲了一阵子话,我则继续埋头大睡。
过后我才觉得奇怪:那女生就坐在我前面两三排,而且她的座位也在窗户旁边,润华绝无看不见她之理,为何还要让我转递那封信?我没接着想下去。不过,窗外润华那离得很近的姣好的面容,就此深深地烙在了记忆深处,成了中学生涯难以忘怀的美好镜头之一。
多年后回忆往事,我才悟出,其实咱俩对对方都有好感,朦胧的恋情已在萌芽。如果润华不是海外来的另类,引起了我的排斥感,那她很可能就成了我的初恋对象。论容貌,她其实比可可秀美,但在潜意识中,我始终没有把她当成“自己人”。其实我若爱上她,蒙她垂青的几率要远比赢得可可的芳心高。可可完全给党的教育炮制成了纯洁的木乃伊,而润华则如大多数侨生那样,思想比较“复杂”。可可在学生时代从未喜欢上我,后来答应跟我“谈”,是为了解决“个人问题”而不是出于感情,而润华那时其实已经喜欢上我了。那次她来让我转信,其实是找个借口和我说话。这类借口我在后来追可可时多次用过,所以,如果我不是那么迟钝,或是更喜欢她一些,两人很可能就好上了。若是我与她成了恋人,后来的人生轨迹就完全不一样了,盖侨生与本地学生不同,一致抵制上山下乡,当局不得不把他们分到工厂里。尼克森访华后,当年的侨生们纷纷出国,润华和她丈夫是最先走的一批。如今回首往事,由不得慨叹人生的道路就是在这种不经意之间决定的。
兴许是我的粗鲁态度给润华泼了冷水,此后她对我的态度就冷淡多了,见面时虽然还是和我打招呼,但不像过去那样笑容可掬,温柔亲切。第二年她考上了高中,其时我已经爱上了可可,她见到我时也不再跟我打招呼了。后来她和一位侨生好上了,两人经常同出同进。这对本地学生而言是犯了天条,但侨生毕竟不是自己人,因此校方对这种事眼开眼闭。此时她于我已如路人,有时在街上见到她和那高个儿侨生一道走,只为我的前大哥庆幸:幸亏他早已离开学校,见不到这情景了。
前大哥离开学校,记得是高一下学期的事。那天,那位郑重通知我“这种现象叫沸腾”的同学告诉我,班主席申请退学,报名到边疆农场工作。我倍感震动,更格外敬佩。记得当年他还是我大哥时,曾多次抒发对王桂芹、邢燕子、侯隽等带头上山下乡的知识青年的由衷崇敬,还极认真地攻读《边疆晓歌》(说明,该小说是写城市知识青年主动到边疆农场落户开荒的。我牢牢记得那烂书把班主席感动得一塌糊涂。他在书上画满了道道,写了大量眉批,还写过篇读后感,发表在我主编的壁报上。但刚才查了一下,该烂书竟然是1965年才由作家出版社出版的,而我和大哥交好是1962-63年的事。他去边疆则是1964年初的事。看来要么是出版社弄错了,要么是我记错了,大哥看的是另一本类似题材的烂书)。如今他可真是说到做到,带头到边疆安家落户,生根发芽,广阔天地炼红心去了。
然而事情似乎又不是那么简单,那位同学说,他问前大哥为何要这么做,前大哥笑答曰,我现在不能告诉你,等我十年后回来再告诉你原因吧。如此说来,班主席主动退学去边疆,恐怕还有不足为外人道的理由。
不管怎样,大哥就这样无声无息地走了。记忆中,学校并未为他专门开什么欢送会,就连他们班是否开过,我也不甚了了。这与后继者的待遇可完全是两回事。大哥走后约半年,1964年的高中毕业生中,有好几名自愿放弃高考,申请到农村插队落户,学校为此开了欢送大会,锣鼓喧天,红旗招展,报名者人人胸佩大红花,比大哥走时隆重多了。
在当时那个没有隐私的社会中,秘密总是要泄露出来的。我后来听说,大哥毅然决定离开学校,奔赴万里之外的边疆,其实是抗婚。他家是穆斯林,他大哥当年曾爱上了一位汉族姑娘,却被父母逼着断绝了关系。他大哥因此郁郁寡欢,很久都没有找对象,最后被迫与一位回族姑娘结婚,彼此之间却毫无感情,家庭生活十分不幸。他妈鉴于前车之鉴,决定从中学抓起,为他物色了一位回族姑娘,逼着他与人家确定关系。他于是愤而出走,跑到万里之外的边疆去,让他妈鞭长莫及。
这虽然是谣传,但我立即认定是真相,因为它完美解释了大哥对巴金那些烂小说的狂热崇拜,解释了他谴责懦弱的觉新、歌颂勇敢的觉民时表露的超常激情,也完美解释了大哥行动的突然性——他不但等不到高中毕业,甚至等不到学年结束。看来,他把巴金那烂小说当成了生活的脚本,把他哥当成了觉新,把自己当成了觉民。
再次见到大哥,已经是我从农村倒流回城之后。那时我早已不复是当年的纯真少年,对他的怨恨早已如云烟散去。事实上,早在结识了我的第三个权贵朋友孟书记(请参看本人回忆录中的《为恶虎无情抛弃的伥鬼们》,https://docs.google.com/fileview?id=0B74wRoAeyVu8ZTU4MjZmMDctNmZhYy00YTM0LWExMTktYmQ2NGNiZTdmZGNl&hl=en)后,我就意识到大哥其实是好人,起码心术没有孟书记那样阴险,心中对他只留下了温情。于是当我听说他回来探亲后,便与另一位老同学登门造访。
多年不见,大哥还是记忆中的样子,只是不再是那个高大魁梧、力大无穷的巨无霸了,个头与我这一米六的同志似乎也差不多,顶多高我三四公分,估计与本区的jeramah差不多。最初的最强烈的感觉是,他同样也失去了当年的纯真,其城府绝非当年可比了。对老同学的到来,他丝毫未露出兴奋的样子,并不以同等热情回应我的问候,却也不显得冷淡或粗鲁,而是不冷不热,恰到好处。我进而观察到,他如同一个成熟的政治家一般,绝不会在老同学聚会时像他人一般无拘无束,直言无忌,而是在自己与他人之间修筑了一道无形的堑壕。这也难怪,据他自己披露,他其实并没有干过一天农活,下去后便是农场的重点培养对象,一直在总部党委办公室工作。兴许,他接待我们的方式,反映了他接待上访群众的职业习惯。
对大哥彬彬有礼的冷淡,我颇觉讪讪,更怅惘若有所失,但最终使我对大哥彻底丧失兴趣的,还是他对他们农场“清理阶级斗争”运动取得的伟大胜利的介绍。此时他一反原先的冷静淡漠,豪兴陡生,眉飞色舞,津津有味地讲述农场革命群众如何狠斗“站错队”的“阶级异己分子”们,如何让那些坏人戴着高帽子游山头,如何让他们跪玻璃渣,最后又如何把他们扔进粪坑。
“让他们遗臭万年!”他口沫横飞,痛快与怨毒四溅。
我打了个寒战,情不自禁地问自己:这就是我那大哥么,当年那个大侠?直到此刻,我才感到深深的后悔:早知如此,不如不来,让记忆里留着大哥原来那个形象,不是更好么?
就是因为悟出了这一点,那次见面便成了最后一面。尽管我上研究生时就已听到,他已经从边疆调回本地来了,但我回乡时从未去找过他。退休后闲着无事,有时也难免会好奇心起,想知道大哥是错过还是抓住了改革开放这史无前例、举世无双的发财机遇,但旋即又想:知道了,便如何?若是他发迹了,那世上又多了个衣冠豺狼;若是他郁郁不得志,那世上又多了一个复仇主义者。Either way,当年带我去参加文学讲座的那位纯真热情的大哥,是再也找不回来了。
(完)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1-11-14 周一, 下午5:22修改,总共修改了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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