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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杜 [博客] [个人文集] 警告次数: 1
加入时间: 2004/05/16 文章: 36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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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老杜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2012年就要到了,在12月21日那一天,我们大家一块完蛋。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我们这一代真是太幸运了,能够见证这一个伟大的历史时刻。说伟大的历史时刻实际上是远远不够的,因为人类历史上还没有发生过这么伟大的事。上辈子我也不知道积了什么德,好事都让我给碰上了。
在12月21日到来之前,本来想回顾一下自己的一生的;但想想太俗了。再说,浑浑噩噩的活了七十大几岁,竟然回忆不起来让自己骄傲的事来。软弱,怯懦,萎缩,没有目标,没有追求。想无耻的吹捧自己两句,竟然不知道从哪里下嘴。所以还是吹捧一下芦笛算了,因为再不吹捧,以后就没有机会了。尽管芦笛自治区禁止吹捧与自我吹捧,但我也不在乎了,2012反正就要到了。
在网上和老芦有过只言片语的交流,一直让我感到非常荣幸。说交流当然有脸上贴金的意思,确切的说应该是我单方面的崇拜。本肚曾有机会瞻仰一下老芦的金面,可惜我思前想后也没有去。其中的原因,一是担心老芦丑的象古龙似的,这样难免破坏了老芦在我心目中的伟大形象。虽然老芦在网上横行霸道,无恶不作,但现实中,我以为,老芦应该是个文雅,谦逊,温厚,高贵的一个人。至于有老芦丑陋如古龙的顾虑,原因其实非常可笑。有次大家在讨论金庸的小说时,小钟会拿出一贯的革命反潮流精神,提出古龙的小说其实比金庸的小说好。as always,小钟会的反革命言论立即受到了大家的无情的嘲讽与批判。眼看小钟会四面楚歌,就要败下阵来的当口,然然提出,她不看是因为古龙长得难看,又有点流氓气质。她的观点马上得到爱丽丝的附和。这里的老网友都知道,然然和爱丽丝都是非常耐斯的,她们实际上是在帮小钟会解围,意思是她们讨厌古龙主要是他长得难看,小说或许并不讨厌,这多多少少也让小钟会找回点场子。没想到这个小小的插曲引起了老芦的巨大不安,一再质问然然和爱丽丝,人家长得什么样,和他的小说到底有什么关系,你们到底是在看小说,还是看人?可以看出,老芦非常的不淡定,情绪非常的不稳定。至此风向大转,小钟会没什么事了,然然却被逼到了墙角。在老芦钢铁般的逻辑逼问之下,然然象一个犯错误的小女孩,一时说不出话来。当然,读小说当然不是读作者的长相,这个是毫无疑问,毋庸置疑的。但老芦反应如此激烈,却引起了小钟会的怀疑,是不是老芦长得跟古龙一样,或者更丑?于是大家开始地毯式的人肉搜索,发现老芦一说长相老芦就不淡定,而且有恐女证,而且老芦不以真面目示人,等等等等,足以说明老芦比古龙还要难看。这些当然只是猜测,again,不管你们信不信,反正我是信了。
没见老芦的另一个原因是我本身。听说那次老芦的行程安排的非常满,游离名山大川,见很多人,做很多事,百忙之中还要见一下情郎余大狼。如果不识时务的贸然造访,会不会打乱人家的计划,给别人造成不便?再说象我这种胸无点墨的识字分子,见了老芦这样的高人,又有什么可谈的呢?即便请教,也得有请教的问题不是。一方面,见到老芦可以极大的满足一下自己附庸风雅的虚荣心,但见到以后无话可谈的担心最终占了上风。最后错失了见到老芦的机会。
大致从200?年开始读老芦的文章,自以为在许多方面,受到的影响是巨大的。当然,本人无论在学识,见识上不及老芦的万一,也从来没有奢望达到老芦皮毛的高度。再说了,如果咱能学到老芦武功的皮毛,也绝不至于像今天这么卢瑟。但虽不能至,心向往之。至于世界观,方法论方面的影响,即便谈论也超出了本人的能力,这里只想谈谈老芦对我文风的影响。
本人不看书,不看报,不写文章,哪来的“文风”?well,不读书,不写文章,但会说话,会发个帖子,当然有文风。
首先,不装逼。王朔讲,逼是一样的逼,装上见高低。我非常不同意这个观点,我以为,是逼,则不需要装,不是逼,无论如何装也成不了逼。余秋雨算装逼的大师了吧,但即便如此,读起来还是让人感觉恶心。恰恰相反,人家老芦是真逼,无论慷慨激昂,还是娓娓道来,总能感人至深。不是真逼,绝对写不出这么感人的文字。就文风来说,装逼指的是矫情,无感而发,无病呻吟等等。记得有次大家探讨哲学,有人认为哲学家的忧伤气质(装逼)对女人有强大的吸引力,老芦说自己天生具有忧伤的气质,根本不需要装(=真逼)。对我们不具有真逼气质的人而言,最忌讳的就是装。唉,没想到象我这样的高雅之士,竟然通篇都是逼字,世风日下啊。
第二,不要试图幽默。幽默除了天生的气质,也需要学识,智慧,和含蓄。以前我认为自己挺幽默的,但慢慢意识到没有学识智慧和含蓄的幽默,其实也是装逼。看到郎咸平和唐骏的演讲,湖南卫视的节目后,一劳永逸的打消了我对幽默的尝试。如果什么样的逼人都能幽默,那幽默就是垃圾了。
第三,简单,清晰的叙述事件,尽量避免渲染,描写。最让我深恶痛绝的是比喻。原来这里有个网友,小学辍学,坐过共产党的大牢,后来流亡欧洲,经历非常曲折。如果他能简单的把这些经历记录下来,绝对能吸引很多人。但可惜的是,他没有简单的叙述,而是投入大量的感情去描写,渲染,并加入大量的议论,结果事实被冲淡了,闹的让人难以读下去。我不是一般的反对议论,渲染,这里又回到第一条了,是逼,则不需要装,不是逼,无论如何装也成不了逼。简单的陈述事实,观点并没有那么重要。
第四,清晰的陈述自己的观点,避免批判别人的观点。别人是否接受你的观点,根据的是你是否有充分的证明,而不是根据你是否批判了别人。别人和你观点不同,可能你的不对,可能他的不对,可能都不对,可能他的对,也可能都对。即便你的对他的错,也没有必要批判别人的观点,人们,包括和你争论的人自然有能力去判断。再者,观点需要清晰的表达,但没必要一再的去强调自己的观点。读者或听众不是傻瓜,他们有能力思考。
另外老芦让我认识到自己知识的贫乏。虽然很早以前就意识到自己是罕见的卢瑟,但芦笛,包括其他许多网友的学识之高,让我意识到自己的一无所知。这是我近年来最大的收获之一,使我学会了不以毋庸置疑的口气陈述自己的观点。
这些当然不是我学到全部,但写着写着不想写了。总之,老芦给我的影响之大,超出了之前的任何人。也许我学到的,和老芦本人的风格相去甚远,或者根本和老芦没有任何关系,但这就是我能学到的,没有办法。一个人的资质不同,像我这样的笨人,学这些我都很满意了。学生学不好不能怪老师,再好的老师也能教出不成器的学生,这里就是明证。芦笛是宣言书,芦笛是宣传队,芦笛是播种机。老芦永远活在我们心中。
作者:老杜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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