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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哥白尼革命”(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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芦笛 [博客] [个人文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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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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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三、我的补充解释
以上批判,显示了这位友人渊博的学识与敏锐的洞察力,有友如此,令我倍感荣宠,忍不住要自吹“谈笑有鸿儒,往来无白丁”。可惜他大约因为没看我的有关旧作,批的是我三言两语的结论,不联系上下文,犀利的批判难免有点错位感。这或许就是我将有关旧作寄去后他未再回信的缘故吧。尽管如此,他的批判仍然提醒了我的旧作中既有未能详加论述之处,又有忽略了的地方,因此有必要再次明确地厘定有关的概念,并对过去忽略之处加以阐述。错谬之处,亟盼各位网友指正,谢谢!
(一)什么是“社会进步”?
这是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可惜也是个很模糊的概念。不过对马克思那隧道眼、机械脑来说倒是一目了然,毫不含糊。他心目中的“社会进步”,就是“生产力进步”,其所谓“社会发展史”上列出的hierarchy(文明等级吧)依次为“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共产主义社会”,一个比一个更进步,一个比一个更高级,而衡量这“高级”的唯一尺度,就是生产力的发展程度。这“生产力标准”重要到这个地步,以致它竟被用来测定社会制度是否合理,而那判断方式又是如此简洁明快——凡是妨碍了生产力发展的社会制度就是不合理的,就该推翻,而凡是能解放生产力的社会制度,必然是合理的先进的。
这套幼稚园标准,连当年十多岁的芦某都糊弄不了。犹记上初二时初次听到这说道,我大惑不解,因问老师:原始共产主义社会既然实行公有制,没有压迫剥削,为什么还会比奴隶社会落后?老师说:那是因为奴隶社会的生产力更为发达,所以它更先进。我听得迷迷糊糊的,觉得实在没有说服力,但少年毕竟太无知,只好作罢。
1970年,敬爱的陈伯达同志在庐山翻了船,我党开展了“批陈整风”,痛批“刘少奇一类政治骗子”的“唯生产力论”。我看见这胡话,错愕几不能言:老人家敢情真疯了?“历史唯物主义”不就是“唯生产力论”么?过后我才悟出,这其实是伟大领袖对马克思主义“创造性的发展”,充分表现了他老人家“永葆赤子之心”,直到快死都还是我十多岁的水平。
和当年上初二的小芦一样,毛虽然从未明白说出(他本来也没有所需的清晰思维能力与表达能力),但其实并不同意以生产力作为判断社会进步的唯一标准,而在潜意识里代之以“毛氏平等观”。这就是他为何反对“卫星上天,红旗落地”,而深得毛真传的张春桥又为何主张“宁长社会主义的草,不长资本主义的苗”,提出“低工资,高就业,物价稳定,三个人的饭五个人吃”。因此,毛泽东心目中的“共产主义天堂”,也就是实行了原始平等的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彻底消灭了一切压迫剥削以及“资产阶级法权残余”。他比少年芦笛还蠢笨之处,乃是竟然看不出来,用他从苏联学来的那套革命手段,只可能建起一个中国从未有过的奴隶社会,绝无可能造出康有为《大同书》中的理想世界。哪怕他彻底毁灭了生产力,中国也不可能倒退回原始社会中去。
现代人应能看出,无论是马还是毛,其隧道眼思维都极度可笑。毛氏原始平等观留待下文再说,马克思的唯生产力论也是屁话。在旧作中,我曾指出马克思把社会生产力当成衡量社会进步的指标,却完全忽视了社会的健康度。对比一下今日中国与百年前的美国,便能清晰看出马克思的浅陋:今日中国的生产力水平绝非百年前的美国可以望其项背,然而任何客观的人恐怕都不敢说前者比后者先进,那理由很简单:一个百病丛生的社会,生产力再发达也是个病态社会,与“先进”无缘。正因为此,如今中国才会出现许多怀疑甚至指责老邓奉行“唯生产力论”(所谓“发展才是硬道理”)、无限怀念毛式“平等”、主张倒回去的毛左。
那么,什么才是衡量社会进步的全面指标?窃以为,那就是人权状况。人民权利越充分,越自由(个人觉得“权利”与“自由”是两个基本重合的概念,殊难怪民初要将“权利”翻译为“自由权”),则社会也就越进步。依愚见,公民的权利状况同时反映了社会的生产力与健康度——生产力的解放其实是公民获得发财致富的权利的结果,而一个社会的公民权利越充分,其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也就越强,该社会的弊病也就越少(我在旧作中对“社会健康度”作过定义,那就是“社会内耗因数的倒数”,社会内耗越大,维稳预算越高,则社会病态也就越严重)。
这个衡量尺度适用于古今中外,西方历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至古典资本主义社会,直至今日的现代资本主义社会,每个社会发展阶段的公民的权利都要较前出现一个大的提升,这就是社会进步。
那么,从原始社会到奴隶社会又该怎么说?马克思的谬误(其实是卢梭的谬误),是把“原始公有制”与“平等”混为一谈,以为私有制是人间不平等的起源。事实上,原始社会虽然没有私有制,但并非平等社会,看看灵长类动物就知道了,人家也没有什么私有制,但毫无平等可言,从来是弱肉强食,照样有压迫剥削,只不过那压迫与剥削是使用赤裸裸的原始暴力抢夺实现的。原始人类高于黑猩猩之处,只是知道把别的部落的人掠来作奴隶而已。因此,所谓“原始共产主义社会”其实也是奴隶社会,两者之间并无卢梭与马克思设想的鸿沟。古希腊罗马的经典奴隶社会,不过是把原有的奴隶制度规范化,典章化,法制化了。它虽然没有赋予奴隶权利,毕竟还是规定了奴隶主的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消除了奴隶被活活吃掉的无从确定的风险,而且在一定程度上保障了公民权利(那个时代的公民,就是非奴隶的自由人),与原始社会相比当然是一大进步。
在一定程度内,公民的权利与政府的权力是一个此消彼长的关系。统治者权力越大,则被统治者的权利越小(这当然只在一定范围内成立,不能外推得出政府权力为零则公民权利无穷大的荒谬结论。准确地说,理想状况应是政府保有的权力仅足以保障公民得以充分行使其权利,并且只用于此目的)。西方社会的进化趋势,就是政府权力越来越小,公民的权利越来越充分,权利的内涵也越来越丰富,资本主义前的时代不必说,就连进到资本主义之后也如此。对比一下《独立宣言》与《联合国人权宣言》中列举的“权利”内容,立刻就能洞见这一点。
这就是另一个使用频率极高的词“解放”的真实涵义。我已经反复说过了:所谓“压迫”,就是统治者凭借权力剥夺公民的合法权利。而所谓“解放”,就是人民从统治者手中获得了失去的权利。世界上只有苏联、中国以及其他共党国家,人民才会昏聩到把自身彻底丧失权利当成“解放”。
(二)所谓“让步”
其实我在《重释“民主恩赐”论》中已经具体解释了“让步”的意思,只是没有专门给出定义。这里专门厘定一下:我所说的“让步”,是指统治者主动或被动地把人民失去的权利还给了人民。很明显,那位友人没有明白我的意思,这才以为我说的“让步”与翦伯赞的“让步政策”是同一个意思。
我在旧作中说过,翦伯赞发明“让步政策”论,是为了解释毛泽东“在中国封建社会里,只有这种农民的阶级斗争,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才是推动社会发展的真正动力”(凭记忆引用,恐非原话,请有兴趣者去查《中国革命和中国共产党》)那根本无法修补的惊天动地的胡话。据我记忆,翦伯赞似乎是说,因为农民起义和农民战争沉重打击了地主阶级的统治,因此许多开国君主都被迫对农民实行让步政策,使得生产力迅速发展起来。
从表面上看,这胡话似乎也不错:许多新皇朝确实实行了“计口授田”、“轻徭薄赋”的“让步政策”,其实根本经不起推敲:第一,这种“让步”不过是减轻了官府的敲诈程度,并无增加公民权利的内容。它不能持续推动社会发展,无从体现社会进步,因而不是我所说的让步。第二,这种“让步”或许确实是“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的结果,不过乃是负结果。例如“计口授田”的“均田制”完全是因为“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杀死了全国大部份人民,使得千里沃野尽成草莱,造出了大量无人耕种的荒地。官府要收赋税,当然只能把荒地分给劫后余生的草民,实无“让步”可言。第三,皇朝建立之初,生产力当然要迅猛发展,但那不过是“破窗效应”——人民总算逃过了被“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杀掉的危险,再不用逃难了,可以相对安稳专注地从土里刨食;人少地多,当然人民所得相对就多,容易果腹,于是便鼓腹而歌,欢庆唐虞盛世。可惜随着官僚机构逐渐膨胀,其吸纳社会财富的力度逐渐加大,土地负荷因人口繁衍逐渐增加,到最后终于达到了断裂点,于是“农民起义与农民战争”再度爆发,毁掉既有的建设成就,大量杀死人民,使得千里沃野再度尽成草莱,社会生产力又回到当初的出发原点。这就是中国特有的“正弦波发展”,任何一个粗知中国历史的人都知道这事实,杨度还特地在他的《君宪救国论》说:
“中国数千年中,岂无圣帝明王,然其治绩武功,今日安在哉?各国古代历史,亦岂无特出之英豪,成一时之伟业?然其不忽焉而灭者,又有几人也!惟其有人亡政息之弊,不能使一富不可复贫,一强不可复弱,故自一时论之,虽觉小有兴衰,而自其立国之始终论之,实为永不进步。”
连杨度都洞若观火的事实,“历史学家”翦伯赞竟然不知道,不亦怪哉?不过,杨度虽然看出了中国“自其立国之始终论之,实为永不进步”,并将其原因归结于中国从未实行过宪政,但他仍未看出根本症结何在。倒是鬼子的眼光比国人更厉害,费正清曾指出,孔教完全缺乏“权利”这个概念。在我看来,这就是中国自立国至今非但永不进步,1949年之后还出现了空前的社会倒退的文化原因。中国古代社会的人权状况一直处在极低水平,徘徊千年而无寸进,到近现代甚至出现了大跃退,就是因为国人从无权利观念,从未意识到世上有这种东西,遑论认识到它其实比财富还更要紧得多,这才会在“解放”后彻底丧失了全部政治经济权利还欢欣若狂。
这当然不是说,中国历史上的统治者就从未作过实质性的让步(亦即将权利恩赐给百姓)。那位朋友指出的晚清新政,就是中国历史上空前绝后的统治者的让步。除此之外,隋文帝(他是个远比什么秦皇汉武唐宗宋祖成吉思汗伟大的皇帝,惜乎国人大多不知道他的社会改革措施)首创科举制度,终止了两晋南北朝的门阀制度,在我看来也属于将从政权利部份恩赐给平民。可惜在晚清前,除了这个改革,我还真想不出有过别的类似例子,而且就连这极为有限的社会改革,如今也被中共实行的新型门阀制度彻底颠覆了。如今无论是权还是钱,全TMD世袭,这就是“星二代”李双江之子横行霸道引起网民公愤的原因。
遗憾的是,那位朋友也看到了晚清统治者作出的空前绝后的让步,却不认为那是社会进步。窃以为,他这儿的错误是认为“被颠覆了的进步就不算进步”。晚清新政使得士绅们获得了地方参政权利,读书人获得了充分的言论自由,以致策划武装叛乱的秋瑾被处决后,官府竟然遭到民间报刊的大肆抨击,这种事别说是在今天,就是在国民党治下也无法想象。这当然是中国此前从未有过的巨大的进步,而且这些进步在民初还被保留下来了。不能因为这些进步先被国民党部份颠覆,后被共产党彻底扫荡,就否认那是社会进步。苟如此,则我还真不知道有什么能算是社会进步。
作者: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1-9-22 周四, 下午10:10修改,总共修改了5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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