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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岩声:请刀下留人——看药家鑫2011年元宵节在看守所演唱《传奇》有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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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江岩声:请刀下留人——看药家鑫2011年元宵节在看守所演唱《传奇》有感
NABC60
加入时间: 2008/04/24
文章: 2900
经验值: 136653
标题:
江岩声:请刀下留人——看药家鑫2011年元宵节在看守所演唱《传奇》有感
(517 reads)
时间:
2011-5-01 周日, 上午2:09
作者:
NABC60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江岩声:请刀下留人——看药家鑫2011年元宵节在看守所演唱《传奇》有感
最近在“油管”上,看了药家鑫2011年2月17日,元宵节,在西安看守所演唱《传奇》的视频,深感遗憾。那之前四个月,2010年10月20日,21岁的药家鑫因车祸杀了大他五岁的农民女工张妙;那之后二个月,2011年2月22日,西安中级法院一审判处药家鑫死刑。他在台上对着台下坐前排的一溜儿威严的管教唱《传奇》的时候,可能还心存一线希望,希望人们能让他活下去,所以唱得那么真诚,那么投入,声情并茂。
这小伙子,太年轻了!额头上光洁得不见一丝皱纹,那双纤纤玉手,天生弹钢琴的料。他真的不该死!凭他的天真,音乐天分,四岁以来,17年,漫漫的音乐之路,刻苦的努力,不懈的追求!
无非就是一时糊涂,情急之下,杀了人,但第三天,他不是在他母亲陪伴下,向警察自首了么?已经死了一个人,为什么还一定要杀他?杀了他,那些在逃的,未来的,杀人犯们,谁还肯自首?
一定要杀他的,是中国农民的狭隘。死者的家属,她的丈夫,丈夫的父母,全是农民。他们不要别的,就是要药家鑫死,不管他怎样痛悔,给他们下跪,要给他们当牛做马,养活孩子等等,都不行。他们就是要他死。在记者的镜头面前,他们理直气壮,斩钉截铁,反反复复地就一句话,“他必须死!” 我真替这些农民感到羞耻。中国人,何时才能懂得一点点上帝?明白一点点基督情怀?
一定要杀他的,是中国知识界的痞化。网上,网下,一派愤怒的口水,无限拔高此案的意义。有人甚至声言,药家鑫不死,共和国必死。若果真如此,那到正好两得:就让药家鑫活着,让人们能听到,杀人犯弹奏贝多芬的“命运”是何味道;就让共和国死去吧——它早就罪该万死了, 不是吗?什么狗屁共和国!根本就是个伪朝。自从它成立,六十年间,九百六十万平方公里的土地上,占人类四分之一的人口,谁跟谁共和了?整一个共斗国!
一定要杀他的,是当局的鼠胆——被1989年自己的鬼影和2011年的阿拉伯群氓吓的,以至风声鹤唳,草木皆兵!
不错,据说,他捅了那不幸的死者八刀。道德高士大都拿此作文章,义愤填膺,说药家鑫人性泯灭。然而,且慢,杀人难道不是人性之一?人性不光是雷锋。而且,即使是雷锋,对待敌人——他认为的敌人,他说也要像秋风扫落叶般无情,寒冬腊月般严酷。世上哪有圣人!按照弗洛伊德的观点,每个人,在特定时刻,都会产生杀人的冲动。情急之下,既然下了手,一刀,还是八刀,亦或是三刀,五刀,谁会管那么多?几秒钟内的事情。默尔索不是朝已被他打死的人又连开四枪吗?那愚蠢的检察官,不就像今天那些道德高士们一样,反复追问默尔索,为什么,到底为什么,要向死者开四枪?这其中的荒诞,被加缪写了小说,得了诺贝尔文学奖!药家鑫捅八刀,只说明他不会杀人。他只会弹钢琴。会杀的,如关羽,一刀斩华雄,根本无须罗索。所以,用八刀来说明药家鑫人性泯灭,完全没有道理。难道,如果,药家鑫也有关羽的身手,一刀封喉,他的人性就保全了?或者至少,就优秀一些?在我看来,恰好相反,那正好说明,他很可能是关羽那样的职业杀手,曾杀人如麻,反倒真的不能宽恕,免其一死了。
那么,一个十指尖尖的音乐学生,既不会使刀,为何随身(或车)携利刃?假如没有刀,文弱书生的他,未必拗得过被他车撞倒在地,膀大腰圆的农民女工,事情就不会恶化到这个地步。这是一个血的教训。不会使用武器,就不要带武器。
这个案子,最令人叹息的,是两人所代表的极端。一个,在艺术上,一直在努力,年轻有为,很可能有远大前程;另一个,完全的不学无术,26年的生命里,除了弄出个孩子来,没学一门正经手艺,没有一份像样的工作,就那么混了26年。都21世纪了,嫁个汉,婚礼上的电视、碟机、音响竟然都是借来的!这样的婚事,如果发生在我下乡的年代,我能理解。那时的农民都穷。穷,是理直气壮的事情,并非不光彩。然而,发生在今天,大都市西安的近郊,我不能理解,除非我把她和她丈夫都想成懒人,二混子。然而,却因为这样一个人的死,要一个有志天才青年去陪葬,能不令人扼腕,叹上苍之不公,沦天才若猪狗?
可是,又能怎样?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谁管你是天才还是蠢材?这可恶的、貌似公平的信条!他和她,生命的意义不平等,谋生的本领不平等,努力的程度不平等,对人类文明的贡献不平等,一切的一切,都不平等,怎么独独到了愚蠢的法律面前,就平等了?就可以说,“他必须死?” 没有道理。因为没有道理,所以便是硬道理。这其中的荒谬,只有人类才能制造。用我朋友的一句口头禅说来便是,人类不deserve好东西。真是的。
最后一个想法:独生子女第一次犯死罪者,可不偿命,并自药家鑫始。因为,杀药家鑫一人,就是杀他无辜父母二人,而张妙父母,还有一儿一女。这又是一项不平等,法律面前的不平等:遵守政府人口政策者,受到严厉惩罚,而超生游击队,反得丰厚回报。呜呼!天理何在?
作者:
NABC60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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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udding
- (0 Byte) 2011-5-01 周日, 上午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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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ABC60
- (0 Byte) 2011-5-01 周日, 上午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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