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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马洪线是合法的中印边界么?(十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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麦克马洪线是合法的中印边界么?(十三)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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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坛管理员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31805
经验值: 519217
标题:
麦克马洪线是合法的中印边界么?(十三)
(1092 reads)
时间:
2011-2-17 周四, 上午6:52
作者:
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辛亥自屠大概是十三世达赖喇嘛做梦也没想到的佛陀赠送的厚礼。他不但藉此逃过了其后身十四世达赖喇嘛终生流亡的命运,返回拉萨重作神王,而且逆赵尔丰之道而用之,实行自己的“推进政策”,试图把广袤的“川边”地区收入版图。对这战略意图,他在1913年发布的“独立宣言”中已经说得清清楚楚了:“我现在正处于把中国军队的残部从西藏东部的多、康地区驱逐出去的过程中。”西藏不但从此成了一个事实上的独立国家凡40年,而且在相当长的时间内还是中国的敌国。
这段时间中国与西藏的关系实质是什么,实在是难说清楚,完全取决于各人视角。
在藏独人士看来,上文介绍的川军与滇军的西征,当然是国际战争。但若作此理解,那就是中国反对西藏入侵“川滇边特区”的反侵略战争,上文已经解释过了,赵尔丰并没在西藏境内改土归流。他推行行政改革的地区,除了瞻对一个地方原归噶厦政府管理外,原来都由当地土司治理,与噶厦并无隶属关系。但据赵尔丰当时发布的檄文,瞻对原属四川,是朝廷赏给西藏的。光绪二十年,当地叛乱,西藏丢失了该地,现在朝廷派兵收回,当然应该属于朝廷,“藏官畏尔丰威,献户籍去”[13]。此说能否成立,当然值得研究,但即使不能成立,争议地域也就只有瞻对一地。“川滇边特区”的绝大部份地域原来都不是噶厦政府的辖区,许多地区完全就是无主地带,用赵尔丰的话来说:“地方数千里,籍旷古不化之野番。”换用现代语来说,那些地方“自古以来”就没有明确的国家归属。当时的国际惯例是捷足者先得。既然中国已经在那儿设官分治,西藏就再没理由夺走了。藏独朋友若要坚持那是国际战争,恐怕也得同时承认那是西藏发动的侵略战争,而十三世达赖喇嘛的独立宣言同时也是侵略宣言与“种族净化”(ethnic cleansing)宣言。
在大一统人士看来,那当然是“平叛战争”,“叛乱”不但发生在川边,而且发生在西藏。可前文已经讲过了,西藏的“叛乱”,在我看来完全是辛亥革命的一部份,只是把“驱逐鞑虏,恢复中华”改为“驱逐汉人,恢复西藏”罢了。为何武昌兵变不是“叛乱”而是“起义”,而西藏与川边的暴动反倒要被称为“叛乱”涅?好像后者的草根性还要远远强过前者吧?既然兵变都可以冒充“人民起义”,为何人家十足十的人民起义反而不能?
窃以为,西藏发生的骚乱,除了多了种族与文化冲突的特殊因素外,基本应该属于辛亥引出来的军阀割据与混战的一部份。十三世达赖喇嘛武力割据西藏并向川边地区扩张,与张作霖父子武力割据东北并向关内扩张并无不同。其区别只在于达赖喇嘛野心有限,只想把权力扩张到整个“大西藏”,而张氏父子想统治全中国而已。
这当然只是我个人的理解,并不敢强加于人。大约只要人类存在一天,这问题就会争论下去。可以肯定的只是几个事实:
第一, 当时西藏全力提防的唯一敌国,便是中国。官方所谓“十三世达赖喇嘛想回归祖国”云云,完全是只有智障者才会相信的意淫宣传。
第二, 这种敌意极不对称,西藏统治者把全部注意力都放在提防中国入侵,但中国人正忙于自相残杀,根本不以西藏那寡苦高寒的地方为念,与西藏有武装冲突的只有较小的地方军阀。
第三, 西藏之所以今日还是中国的一部份,只不过(purely and solely)是因为西藏人没想到去国际上宣布独立、并与西方国家建交罢了。如果西藏这么做,忙于自相残杀的中国人根本无力制止。在中国内战结束后,无论新政府怎样强大,也绝无可能改变几十年的既成事实。
许多作者包括王力雄先生都指出过最后一条,它大概也是最令藏独人士后悔乃至埋怨的前辈的失误。论者们都把这失误归咎于天然的封闭环境造成的西藏统治者“躲进小楼成一统”的偏安心态(起码我看过的西方论著与王力雄的《天葬》似乎都这么说)。这当然不错,但忽略了重要的一条:英国人没有教唆西藏人去国际上宣布独立。如果统治印度的不是英国人而是俄国人,那么西藏早就走上外蒙的道路了,再铁杆的爱国志士也没本事去把它拿回来。
这就是文明帝国主义与烂污帝国主义的区别。我已经反复在前文说过,有无契约观念与信义感,是区分两类帝国主义的标准之一。英国于1906年与1907年签订的两个国际条约(尤其是后一个),捆住了它的手脚。如果没有这两个条约,或是英国人像俄国人那样烂污,那么英国人完全可以煽动西藏在国际上正式宣布独立,并带头承认它。此时稳健派原有的一切顾虑已不复存在:中国已经自爆,再不是什么不可轻易结仇的大国了;而且,中国的自爆也解除了它对西藏的威胁,西藏独立后完全可以保卫自己,并不需要英国承担其防务。因此,英国若煽动西藏独立了,等于白得一个友好的缓冲国,那又何乐而不为?
即使要尊重国际条约,那英国人最顾忌的还是1907年与俄国签订的条约。但就连这最有力的束缚也在1921年给解除了——是年,英国和苏俄双方宣布废除该条约。而国共两党受苏俄唆使,恰在此后接连煽起一系列大规模反英运动:香港海员大罢工、五卅惨案、沙基惨案、省港大罢工、收回汉口、九江英租界、南京事件,等等。如果英国想报复中国,只需告诉西藏人:你们想要永久杜绝中国人的贪欲吗?再简单不过,去申请加入国联就行了,那就是专门保护弱国不受大国欺负的国际组织。以后中国若再来侵略你们,我们一定会在国联为你们主持公道。西藏人听了还能不脚后跟跑朝前?他们一直没这么干,只是因为不懂西方游戏规则而已。英国人虽是此道行家,但还是没有这么做。
这当然不是说英国人是天使,文明帝国主义国家中也有烂污分子,其与烂污帝国主义国家的区别是,前者是部份或断续烂污,后者是整体全时烂污。前者干的烂污事体多是烂污分子一时一地捣鬼,而后者则是集体持续行为。西姆拉会议前后“推进派”的一系列猫腻就最能说明这一点:不但印度政府欺骗英国政府,英国政府也欺骗议会。之所以需要欺骗,就是因为正派人在文明国家中总能发出声音,因而或多或少对烂污分子有点约束,哪怕是在弱肉强食的帝国主义时代也如此。
上文说过,中国军队进驻日马,引起了推进派的鼓噪。但印度总督哈定反对向北推进。中国的辉煌自爆却让他变成了推进派。他向伦敦提出,应该把“外线”尽可能地向北推,把山麓地区的部族地域都包括进去,但不必标定“外线”,“内线”也不必改变,其目的是“保护部族不受未经挑衅的侵略,并预防他们侵犯我们的或是中国人的领土” [85],这话清楚地表明,所谓“内线”才是当时印度帝国的实际边界,而“外线”与“内线”之间的地域实际上是被英国人当成了分开中英边界的缓冲带。
于是,在1911年和1912年间,印度政府组织了几次越过“外线”进入喜马拉雅山麓地区的远征,印军总参谋部给测绘人员发了份备忘录,要他们记住战略需要,提出一条遵循分水岭原则的边界,把雅鲁藏布江、罗西特河以及伊洛瓦底江的支流统统划入印度一侧 [86]。
自从推进到阿萨姆平原上以后,英国人一直认为,印度帝国的边界是沿着山脚走的,山麓地区尤其是达旺林带是中国的领土,因此,英国政府为了避免引来中国抗议并在国会中惹上麻烦,上述活动都是秘密进行的。当英国反对党议员听到风声后,在下院质问政府为何未经国会批准就在部族地带开展活动,政府竟然欺骗国会,说那个区域并不在“外线”以外而是在“外线”以内。那位议员当即拿出地图反驳,政府竟然抵赖,说那地图画得不准确,并向国会保证,印度政府并不想扩大行政管理区域,云云 [87]。从这插曲中可以看出,民主帝国主义国家即使是在推行侵略政策时,也没有国人的一元化头脑(所谓“整体思维”)想象的那么简单。
俄国人趁火打劫更是刺激了推进派的领土野心。辛亥丑剧爆发后,俄国立刻派军队进入库伦,培植亲俄势力,发放大批武器,并强占了唐努乌梁海。1911年11月30日,在俄国人一手导演下,外蒙古宣告“独立”。俄蒙军队包围了清政府驻库伦的办事大臣衙门,解除了清军武装,并将办事大臣及其随从人员押送出境。次年11月3日,俄国与外蒙古当局签订《俄蒙协约》,规定由俄国扶助外蒙古“自治”以及训练外蒙古军队;外蒙不得允许中国军队入境,不准华人移居外蒙;外蒙准许俄人享受广泛的特权诸如如自由居住来往,经商、开矿、务农、开设银行、邮局,等等,使外蒙沦为俄国殖民地。民国外交部经过与俄国人的艰难谈判,才争取到外蒙放弃“独立”,俄国承认中国对外蒙的宗主权,中国承认外蒙的自治权,中俄双方于1913年11月4日签约。
俄国的榜样给了英国人灵感。英国外交部1912年8月的一份备忘录说,英国政府的目的是,“将西藏置于在现实中绝对依附于印度的位置,同时在名义上仍是处于中国的宗主权下的自治邦,以及建立一种将中国和俄国都排除在外的有效机制” [88]。其具体目标是两个,一是让西藏变成英国的附庸,二是将英国与西藏的边界向北推。很明显,如果英国政府把这要求直接向西藏政府提出来,那就双重违反了英国在1907年与俄国的条约中作的保证——既没有尊重西藏领土完整,又没有经过中国的中介便与西藏直接谈判。
英国人绕过这两个障碍的花招,充分地反映了“文明人的老奸巨猾”——即使玩猫腻,也必须循规蹈矩,在游戏规则里面玩。他们利用了当时中国与西藏之间的战事,以和事老身份出场,邀请中国和西藏代表于1913年10月到印度的西姆拉开三方会议。英国政府告诉国会,他们在会上扮演的是 “诚实的中间人”的角色 [89]。
参加会议的英方代表是印度外交部长麦克马洪(Sir Henry McMahon),中方代表是西藏宣抚使陈贻范,西藏代表为十三世达赖特使伦钦夏托拉:
英国人扮演的是和事老,因此提出来的协定草案表面上完全是为了调解中国与西藏的关系,其重要条款如下:
“第二条,英国和中国政府承认西藏处于中国的宗主权之下,也承认外藏的自治,保证尊重该国的领土完整,不干涉外藏的行政(包括达赖喇嘛的选择与坐床),这些权利应该属于西藏的拉萨政府。
中国政府保证不把西藏改为中国的一个省。英国政府保证不吞并西藏或其任何一部份。
第三条,中国政府承认,由于西藏的地理位置,英国对于一个有效的西藏政府的存在以及维护印度及邻国边境的邻近地区的和平与秩序具有特殊兴趣,中国政府保证,除了本协定的第四条规定以外,不派军队进入外藏,不派驻文官或军官,不在该国建立殖民地。如果在本协定签字之日有这类军队或官员在外藏居留,应在不超过三个月的期限内撤走。
英国政府保证不在西藏派驻军官或文官(不包括1904年9月7日英国与西藏的协定中的有关规定)或任何军队(不包括商务代表的卫队),也不在该国建立殖民地。
第四条,上条规定不禁止中国高级官员以及适当的卫队如过去那样继续驻于拉萨,但在此规定上述卫队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超过300人。
第五条,中国和西藏政府保证,除非按1904年9月7日的英藏协定与1906年4月26日的英中协定的规定,他们不与对方或与任何别的国家举行关于西藏的谈判或签订任何协定。
第六条,1906年4月27日的英中协定之第三条在此取消。各方均理解,1904年9月7日英藏协定中第四条D款中所用的“外国”一语不包括中国。
给予英国商务的待遇不得低于给中国或最惠国商务的待遇。
……
第九条,为达到本协定的目的,西藏的边界以及外藏与内藏的边界将于在此所附的地图上以红色和蓝色分别标出。
本协定的任何内容都不得用于损害西藏政府现今在内藏拥有的权利,这些权利包括挑选和任命寺庙的高级僧侣,以及保有对影响宗教机构的一切事务的完全控制。
……
附件目录
……
交换的照会大致内容如下:
1、 缔约各方理解,西藏构成了中国领土的一部份。
2、 在达赖喇嘛由西藏政府选出并坐床后,西藏政府将通知中国政府,中国政府在拉萨的代表再将与其尊严相符合的封号正式授予尊者,这些封号由中国政府颁与。
3、 各方也理解,挑选和任命外藏的所有官员的权利属于西藏政府。
4、 外藏在中国国会或其他任何类似机构中不派代表。” [90]
这条约真是狡猾之极。把西藏划为“内藏”与“外藏”,虽是学俄国人把蒙古分为“内蒙”与“外蒙”,但更符合中国当时的情况。那阵子中国并未与蒙古打斗,也不存在外蒙来侵夺内蒙地盘的问题,所谓“内外蒙”完全是毛子人为划分的。西藏的问题可不是这样。前文已经介绍过,清时西藏的疆域比后来的西藏自治区小得多,而且清廷对西藏与“川滇边”的政策也不同,改土归流只限于不属西藏噶厦政府管辖的“川滇边”。辛亥蠢动发生后,藏军将汉官汉军统统逐出西藏,还向“川滇边”扩张,引来了中国的反击。在这种情况下,英国人提出划分内外藏,确实很像调和中国与西藏的纠纷,而提出来的条款也貌似回到了清廷与西藏的关系上去:中国政府派高官带卫队驻藏,但不派兵入藏,也不干涉西藏政务,达赖喇嘛的封号也由中国政府正式授予。
在当时的情形下,这似乎是中国能争到的最好的结果了——中方连失去的川边地区都无力全部收复,遑论卫藏,最怕的还是西藏趁机独立或是变成英国的保护国。条约好歹还确保了中国对“外藏”的宗主权,而且各方还在附件中承认西藏是中国领土的一部份(估计是陈贻范发的照会被其他两方接受了,同意列在附件中)。无怪乎陈贻范要同意草签该约,而无论是中国还是西藏代表的注意力,都集中到“内外藏”边界怎么划分上去。西藏人没要求正式的独立(那是英国当时无法答应的,因为有过去的条约限制),一心只想用条约的形式把他们抢来的领土固定下来(英国人画出来的“外藏”的幅员基本也就是今日的西藏自治区),而中方代表又觉得吃亏太大——川边原来并不在噶厦政府的管辖下,于是这就成了汉藏双方的争执焦点,最后也是因此谈崩的。
陈贻范大概没看出以下恶果:
第一, 所谓“宗主权”可以被提升为主权,中英1906年条约限制了外国对西藏内政的干涉,却未对中国的权利作任何束缚,因此中国可以将宗主权提升为主权。但此条约却明确具体地限制了中国对西藏内政的干涉,从而取消了这种可能性。
第二, 协定第五条甚至剥夺了中国与西藏的谈判权利,因而排除了双方通过谈判改约的可能。
第三, 英方在再次“保证尊重西藏领土完整,保证不吞并西藏的任何一部份”的动听言辞下,以为“内外藏”划界为由,偷偷塞进了中英边界线。为避免引起中方注意,除了在条约文本中只字不提中英边界问题外,在条约所附的地图上也只标出“内藏”、“外藏”、“中国”等地名,竟然连“英属印度”的字样都未标出,只是用红线标出了整个西藏(亦即内外藏加在一起)的边界。中方若把它当成单纯的内外藏划界,没有意识到那划的同时也是中英边界,一旦签了字,也就同时批准了中英边界,而那边界线非但不是英属帝国的实际管辖线(所谓内线),甚至也不是它过去声称的边境线(所谓“外线”),而是从山脚下向北向东推进了许多。
作者:
芦笛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上一次由芦笛于2011-2-17 周四, 下午2:38修改,总共修改了1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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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老芦更新很久了,沙发先坐拉~~
--
davidsky
- (0 Byte) 2011-2-17 周四, 上午7: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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