丁先生(或许还有那蠢妪)可以说的无非是,那些领土就算不是印度的,也是西藏的,跟中国无相干。上面已经说过了,当时的国际社会不但认为中国对西藏享有宗主权,而且将西藏视为The Chinese Empire的一部份(请参考下面将要附上的英国人在18世纪末绘制的印度地图)。就算忽略这点不计,现在的问题是,今天不是西藏与中国争领土,而是印度与中国争领土。如果说今日中国没有法理权利继承原来的藩属国的领土,那么印度就更没有法理权利染指今日中印的争议领土,因为那些地区“自古以来”不但不是印度的直辖领土,而且从来不是印度的藩属。
如所周知,中国的特点是,尽管治乱交替,中国这片地方“自古以来”总是由一个或数个强大的政府的治理。大一统的朝代就不必说了,即使是群雄并起、逐鹿中原之时,它也从未崩解成几百个小国家。这与印度可完全是两回事。“自古以来”,印度次大陆上就从未形成过一个统一的国家。印度半岛在历史上只是几乎统一过两次,第一次是公元前3世纪孔雀王朝的阿育王统一了除迈索尔地区之外的印度半岛。但阿育王死后国家立即分崩离析。第二次是蒙古人在16世纪建立的莫卧儿帝国几乎统一了整个印度半岛。但莫卧儿帝国不久就衰败了,葡萄牙、法国、英国等殖民帝国相继入侵,印度半岛上列国林立,英国人经过数百年的攻城掠地,最终建立了一个庞大的“英属印度帝国”(British Indian Empire,or British Raj) ,由维多利亚女王出任“印度皇帝”。从民族、语言、宗教、历史文化、地理等无论哪一个角度来看,这所谓“英属印度帝国”都是个不折不扣的大杂烩,它包括现在的印度、巴基斯坦、孟加拉国、缅甸以及位于波斯湾的特鲁希尔,甚至一度包括非洲的索马里与东南亚的新加坡。您说它与现在的“印度共和国”能是同一个概念么?
这是从地域来看,从主权来看就更复杂了,“英属印度帝国”(British Indian Empire)由“英属印度”(British India)与“土邦”(Native States or Princely States)两大部份组成。英国议会于1889年通过的“解释法案”对此作了明确定义:
“‘英属印度’(British India)一语,指的应是女皇陛下通过印度总督或是通过总督下属的所有总督或其他官员统治的所有领土与地区。‘印度’(India)一语,指的应该是英属印度与处于女王陛下的宗主权之下的所有土邦的领土加在一起,女王陛下的宗主权通过印度总督或其下属总督或任何其他官员行使。”[5] (翻译说明:这儿的“印度总督”原文是Governor-general of India,而他下属的“总督”的原文是Governor,中文词汇贫乏,是以无法从字面明确区分这两者。若要从字面区分,似乎只能把前者翻译为“总总督”,后者翻译为“总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