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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贴]上海规定70年产权到期无偿收回 买房变成博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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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转贴]上海规定70年产权到期无偿收回 买房变成博傻
lemon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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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性别:
加入时间: 2008/08/03
文章: 2974
经验值: 119907
标题:
[转贴]上海规定70年产权到期无偿收回 买房变成博傻
(429 reads)
时间:
2011-1-17 周一, 上午10:59
作者:
lemon25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2011年上海土地交易市场首拍在上周落幕,但预申请须知中“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这一“史无前例”的规定,在业内掀起了继《物权法》之后新一轮关于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该如何处置的争论。更有甚者,其《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预申请须知》中显示,土地期满后的处理方法为“出让人无偿收回”。(1月16日《第一财经日报》)
无论是“出让人无偿收回”,还是“出让人收回并补偿相应残余价值”,与现有国家法规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自动续期”、“无偿自动续期”的规定,显然完全不同。若上海这个规定得到承认并落实,那将意味着,卖完地的地方政府在70年后又可以将所有土地收回来,重新再卖一次。
作者:
lemon25
在
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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