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纳百川

登录 | 登录并检查站内短信 | 个人设置 网站首页 |  论坛首页 |  博客 |  搜索 |  收藏夹 |  帮助 |  团队  | 注册  | RSS
主题: 法制原理(三) 公平就是充分的利益交换(立法原理)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阅读上一个主题 :: 阅读下一个主题  
作者 法制原理(三) 公平就是充分的利益交换(立法原理)   
和合
[个人文集]
现已禁止






加入时间: 2004/02/14
文章: 4912

经验值: 31018


文章标题: 法制原理(三) 公平就是充分的利益交换(立法原理) (336 reads)      时间: 2003-11-09 周日, 下午9:16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法制原理(三) 公平就是充分的利益交换(立法原理)

和合

10/30/03



一。公平和平等是二个不同的概念



很多人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和法律是公平的,这二个概念混

淆。其实,这二个概念是完全不同的。



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是对於司法而言。也就是说,人人是在法

律的"外面",面对法律,都没有超越法律的权力。每一个人针

对法律里面的相应条文,都是平等的。



这一平等,是绝对的。是可以用"天平"来进行测量的。也就是

说,把一个人(或者某种行为)放在天平的一端,而把法律条文

放在另外一端,这个天平必须完全平衡。对於同样的法律条文

,放上另外一个人,这个天平也必须完全平衡。



这就是"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概念"。



而法律是公平的,是对於立法而言。也就是指,在法律内部,

必须体现公平。公平并不是平等。法律内部,是存在着权力的

不平等,和权利的不平等的现象的。



相比平等而言,法律内部的公平并不是绝对的。而是相对的。



二。公平就是充分的利益交换



那么,公平的意义何在?



按照罗尔斯的理论,正义即公平。

然而,这个定义,有其局限性。它主要指对那些受害者,需要

有适当的补偿,而不是无限的报复。

然而,法律所涵盖之事,远远不止对於受害着补偿之类。



那么,在整个的法律体系中,公平到底是什么含义呢?



和合的观点是,公平就是充分的利益交换。



这就象在市场上,人人之间,用手中的钱或者货物进行交换一

样。生意的达成,也就体系了公平。也就是说,公平体现在利

益交换的过程中。而不是指参加者的地位、权力、权利是平等

的。



从中可以看出,公平并非绝对。因为,同样的交换,在不同时

期,和不同的条件下,价码可能是不同的。另外,也取决于行

为主体的个人技巧,情绪等等。



这样定义 ,对於立法有着非常重要的指导作用。



首先,它否定了民主派的那种"多数人头决定论"。按照"多数

人头决定论",多数人是可以剥夺少数人的权利和利益的。另

外,和合也证明过,按照多数决定论的民主制度,无法解决那

些"不可调和的矛盾和冲突"。



然而,如果应用"公平就是充分的利益交换"这个定义,那么,

如上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



首先,在这种法制思想之下,禁止多数人剥夺少数人的权益。

而只允许利益交换。(这里面需要继续讨论,如何在具体操作

程序上,保证多数派不能剥夺少数的权益。)



其二,这个定义,指出了一个解决冲突的途径,那就是,进行

充分的利益交换。



其三,这个定义说明,立法的关键,不在於立法者是否出於"多

数人头选举"的过程,而在於,他们是否按照法制的思想和程序

进行行动。



-------------------------------------------------------

很多人一定会说,不是多数选举出来的,怎么可能是代表?



这里面的问题就是,如何保证每个人和每一方面的权益被合法

地代表,以及如何操作利益交换。



这个问题将在本文的最后一节(第五节)中,得到回答。

-------------------------------------------------------



三。公平的利益交换是需要根据前提条件的



利益交换是需要根据前提条件,或者初始条件的。

你不能空头地要求各方公平。而是在前提条件之下,达到充分

地利益交换。



从某种意义上说,当前的政治体制,就是一种前提条件。

例如,英国的国王,和贵族,就是已经存在的前提条件。

你可以通过一种利益交换,来使他们放弃一部分权力,但是,

获得另一部分补偿。这就是公平的体现。



某些激进的人士往往空想一种天上掉下来的绝对公平平等体

制。为实现其目的,往往只有闹革命,彻底推翻旧制度,建立

完全理想的新制度。毛泽东领导的革命就是其中一例。这种思

想的根基就是,一旦遇到问题,他们就束手无策,只有重新洗

牌,对权力和利益按照理想的平等状态进行重新分配。



但是,事实证明,任何新制度也都逃脱不掉存在不公平,不平

等的方面。所以,任何以推翻旧制度建立新公平体制的努力,

都将最终失败。



正确的做法就是,在任何时候,都需要根据前提条件,通过充

分的利益交换,来实现公平。



四。利益交换原则应用于环境治理与经济发展之矛盾



首先从潘岳任职环境部长说起。

在中国政府的官员之中,潘岳是唯一公开发表过法制优先于民

主观点的人。这和我的观点不约而同。因此,我对潘岳先生的

动态一直非常关心。



很多人认为潘岳任职环境部长是其仕途被贬。我却认为,这恰

恰说明中国政府高层对於法制理论的重视。在中国面临的问题

之中,环境问题是最难解决的问题之一。例如,贫困问题,和

腐败问题尽管都是大问题,但是,它们都是相对独立的问题。

只要严格按照法制行动,理论上讲解决这些问题的答案是已知

的。而环境问题则是一个事关不同方面,利益之间纵横交错,

难以理出清晰思路的问题。让潘岳接任环境部长,正是让他去

在中国最艰难的问题中,实践和验证法制理论。



现在再回到用法制解决环境问题的主题上。



环境问题在法制之中,是一个多方利益冲突的问题。

(conflict of interest)

它事关居民生活、企业发展、地方经济、工人就业、环境保

护、地方和国家的经济结构规划、工程设计、财政基金等几

个方面。任何只顾其一的理论和方法,都将引起矛盾的激化。



那么,按照法制思想,解决这一多方利益冲突的统一原则就

是"充分的利益交换"。让相关的各方,在利益交换过程中,

相互制衡,妥协,并从中找出最佳方案。



五。利益交换各方的代表,并不是地方上,多数投票选举出来

的议会代表。



从上节的例子可以看出,按照民主制度,多数选举出来的人,

无论是作为议员,还是总统,都无法全面地代表各方面的利

益。用这种局部群体支持的政府来治理国家,必然会导致利

益分配的不公平。



这种由局部群体多数选举出来的政府,造成社会利益冲突,群

体之间矛盾激烈爆发,国家动乱不堪的情况,在南美诸国非常

常见。可见理论和事实完全符合。



我将在另外一篇关于民主制度的缺陷文章中,详细讨论民主制

度无法保证国家的整体利益得到代表,无法保证国家的长远利

益得到代表,无法保证全体人民(或者说,各个群体)的利益得

到全面代表。



六。再次用利益交换原则,讨论中国目前面临的拆迁问题



拆迁问题相关的利益群体是:居民、城管局、企业、地产商等。



本来这个问题相当简单。旧房的房主(或者是房管局,或者是

居民。)得到补偿,房客搬家就是了。然而,在当前的中国,

这里却存在有大量的问题:



其主要问题是,很多居民的住房是公房。或者是很小的私房。

在拆迁过程中,得到的补偿不够买新房,也不愿意去租房。



其实,这些问题中,都是由於利益交换不平衡造成的。



首先,对於旧有的公房,没有收租金。这就是一个利益交换的

断点。

第二个利益交换的断点是,新建房没有足够的一室一厅,或者

二室一厅的小面积住房供应市场。



因此,解决方法应该是,首先,对所有的公房,开始征收房

租。逐步接近市场价格。当然,可以配合以住房补助,以缓解

突然的矛盾冲突。



例如,假如旧房是属於企业的。那么,企业就可以在收取房租

的同时,发放住房补助。这样,对於企业就保持了财务平衡。



如果房客搬出这套房子,企业可以通过接受新房客,或者将

旧房子卖给房产商,从而得到房产的资金回报。这个过程完全

是公平的。



而原有的房客,在工资中,是反应有住房补助的。(或者说,

工资本身就必须反应该地区的房地产市场行情。)他如果继续

居住在旧房,就必须支付房租。那么,当该建筑必须拆去时,

他就可以选举租新房,或者买新房。对於他自己来说,仅仅

是把以前用于旧房的房租,改用于新房而已。



因此,对於居民和房地产市场之间,又建立了公平的利益交换

过程。



对於房地产市场来说,当前的问题是,缺少小面积住房供应市

场。其实,这一点是可以通过政府的规范来解决的。政府完全

可以宏观规定,在某地区的房建规划中,必须有一定比例的小

面积住房。这种小面积住房事实上不仅可以对拆迁过程中,很

多住户提供相应的需求,而且,非常有利於城市的流动人口。

对於搞活人才交流是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的。



而这种由政府建立的宏观规定,在美国也是非常常见的。例

如,美国加州政府曾经规定汽车制造厂商,在规定的年限内,

实现一定百分比的电动汽车(或者非化石燃料汽车)。



在我这个城市,有一个市办的室内自由市场。我注意到,市政

府规定,该市场中,只能有一家蔬菜店,二家饮食店,一家海

鲜店,其余的可以是干货和百货。



这些例子都说明,政府是可以对商业进行宏观规划的。



总结来说,对于拆迁问题,如果建立好了正常的房租制度,并

且让市场提供足够的小面积住房供应市场,那么,这一问题是

应该可以公平解决的。


http://www.geocities.com/conservative_hehe/ >保守派人士和合观点  

作者:和合罕见奇谈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返回顶端
阅读会员资料 和合离线  发送站内短信
显示文章:     
回复主题   printer-friendly view    海纳百川首页 -> 罕见奇谈 所有的时间均为 北京时间


 
论坛转跳: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新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回复主题
不能在本论坛编辑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删除自己的文章
不能在本论坛发表投票
不能在这个论坛添加附件
不能在这个论坛下载文件


based on phpbb, All rights reserved.
[ Page generation time: 3.110768 seconds ] :: [ 25 queries excuted ] :: [ GZIP compression enabled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