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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老加让我很感动   
芦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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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标题: 老加让我很感动 (767 reads)      时间: 2010-3-30 周二, 上午2:04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老加让我很感动


芦笛


昨天在隔壁打无聊的架,看见老加写的两个帖子,当场就笑得死去活来,刚才醒过来想起来,又笑得翻来覆去的。这小子这种精彩的段子其实不多见,他好像是有心栽花花不发,无心插柳柳成荫,平时故意搞笑的效果反而不如吵架时随意插科打诨。这世上也只有他,会在跟人吵架时自嘲,而此时往往能写出非常精彩的段子来。例如他那次和幽灵吵架,编出来的笑话大概是巅峰之作,至今我还在时时回想,每次想起来都要大笑出声。其实在那个帖子里他根本没骂幽灵,主要是拿我开心,但每个读者看了都只会觉得幽灵那些自吹可笑到了极点,而无论是谁换了我的位置,哪怕心眼再小,也不会把那种善意嘲弄wrong meeting为恶意。

这wrong meeting就是他昨天的发明。他说,他看见地上的烂香蕉,触景生情,想起了自己的悲惨遭遇,禁不住坐在地上哀哀痛哭。路人看见了,以为他是肚子饿,没钱买东西吃,问他要不要钱,他抽抽噎噎地答道:

“No is(不是),你们wrong meeting(误会)了,我difficult pass(难过),是那个rotten fragrant banana(烂香蕉)让我想起我的sun tool(阳具),我害了sun shrink (阳痿)……”

路人莫名其妙,他于是指指下体,又指指太阳,大家吓得如鸟兽散,以为他要“一炮冲天”。

哎呀,笑死我了!这小子怎么想出这些烂话来!我才是sun shrink涅,用shrink而不用wither,可谓神来之笔。

这其实不是主要的,关键还是他让我极度感动。中国的传统道德有一条是,自己给人家的好处要忘掉,自己对人家的坏处要记着。反过来,人家的好处要牢牢记住,但人家的坏处要忘掉。

老加还真做到了这点。这小子至今记着他和我开玩笑时说过的比较厉害的话,例如当初他叫我“芦奸尸”,又扬言在我死后要带一群洋妞去我坟上撒尿,因为我丝毫没往心里去,他竟然把这当成我的一种好处而念念不忘。其实我再蠢,也不会wrong meeting吧?他叫我“芦奸尸”,是因为最初的《罕见奇谈》名为《汉奸论坛》,于是这小子说,大家都该互称“奸兄奸弟”,而应该叫我“奸师”,也就是“奸尸”,以后这小子就这么叫我,一直叫到他自己腻味为止。这又算什么offence?

至于去我坟头撒尿则更是他的一片深情了。那阵我跟奸坛的某些人置气,扬言戒网,说网上芦笛这个ID已经死去,还引用凯撒的话,说我墓志铭是“我来,我看见,我逃得远远的”,随后便离开了论坛。我走后,这小子丧魂失魄,郁郁寡欢,非常upset,最后写了个帖子出来,说他不许我死,如果我不听话死了,他就要带一群洋妞去我坟头撒尿,还要用个管子接到我嘴里去,云云。对他这番好意,我就是个白痴, 也不会wrong meeting吧?

然而这小子却因此认为我度量大,把我没有take offence当成是我的一种好处!他还说,他失业那阵子,我还为他出主意,劝他不要辞职,否则工会不好替他说话。他回校读书,我劝他少上网,集中精力去读书。他认为,我这是have his best interest in mind,云云。

这是最起码的吧?就算老加不是我长达9年(他说是8年,我记得是9年,他2001年上网购物,误入《说东道西》,就此落网不能自拔)的朋友,远远超过了堂吉诃德与桑科•潘扎。就算我和他是素昧平生的陌路人,这点关心也是最起码的吧?这话我已经在怒斥幽灵的帖子里说过了:大家都在海外打拼,都不容易,家家有本难念的经。老加遇上的倒楣事,谁也不敢说不会落到自己头上,只有心地凉薄的小人,才会像幽灵那样趁机出来幸灾乐祸,把这当成是老加的死穴猛捏。我要是那点关心都没有,还能算人么?

最令我感动的是,老加还说什么,他看了我许多文章,增加了不少智慧,我对他恩重如山,云云。我那些文字又不是专为他写的,其实主要是为了自娱,他却把那当成是我特地给他的一种好处,竟然誉为一种私人的恩情,反复这么说,反复要我受他一拜!

就冲老加这种好意,我上网劳作一场,便是累死了也心满意足了。我在《网恋》中说,自己的存在价值,体现在他人的反馈中,其实就是“对他人有用”。这世上大概再没更好的酬报,能比得上老加这谬赞。我那些文章若是真的启迪了老加的智慧,那当然是对我本人存在价值的高度肯定,而这种肯定并非人人可以指望,更不是名利地位可以比拟的。

不仅如此,老加在那sun shrinking的帖子里流露出来的善良情怀,在时下这世风浇薄的环境中显得格外珍贵。

当初网上流氓RE盯死东海一枭,每帖必跟,每帖必是污秽不堪的辱骂。当时的斑竹贝苏尼和小霜赏识RE的所谓“才华”与“富有宇宙感的人生见解”(贝苏尼语录),对那种肆无忌惮的流氓行为睁眼闭眼,放纵包庇。我看不下去,多次批评无效,一怒之下编出《“富有宇宙感的人身见解”》,把斑竹们开了绿灯的那些流氓话语编成一个帖子贴在我的文集里,就此得罪了小霜和贝苏尼。于是小霜捏造罪名,诬指我“用性语言攻击女性斑竹”,而贝苏尼则率领一群网氓躲在我无法登陆回击的《众议院》辱骂我,声称“趁他不在,乐得追着他的背影打几记空拳”,甚至振臂高呼:“坚决把芦笛永久驱逐出海纳百川!”完全忘记了这网站是我和几个人筚路蓝缕从头创建的,就连她本人进俱乐部,也是我介绍的。

闹得惊天动地,足有半年之久,成了海外中文网上的最大新闻,东海一枭却宛如无事人,似乎丝毫不知道我为何被人永久驱逐出我参与创建并投入最多心血的网站。不仅如此,后来海川分裂,老海川被那伙烂仔凿沉,我等从海里爬起来,重建了这个网站,他看成所谓“民主派”的厉害来,为了投机邀宠,竟然一连写了七八个烂帖子,为那些人招安我,连“愿推枭心置芦腹”的肉麻话都说出来了,招安不成,便攻击我是“丧家的中共的乏走狗”,说我应和中共,辱骂所有的“民运”人士,甚至造谣说我辱骂刘晓波和王怡。最后竟然堕落到拿我当初替他的文集写序这事作文章,造谣说我主动提出要替他写序,过后又到处宣扬自己是违心发言,以此砸他的招牌,害得他的书一本都没卖出去!

这些无耻谰言几乎贴满了所有的中文大论坛,我本来不想理会,无奈他自以为胜券在握,越发不依不饶。我只好刨出全部有关旧帖来,证明并不是我主动“下套”,以为他写序骗他上当,而是他缠着我几达一年,苦苦求我为他写序;也并不是我到处砸他的招牌,而是他反复引用我在序言里为他说的好话来反驳我对他的批评,说我那是“地头蛇自打耳光”,逼得我只好说出实话,告诉他我说那些好话是为了销路,当不得真。他虽然在我亮出铁的证据来后哑口无言,不得不写出个“告别芦笛先生”的帖子来,但过后还是咽不下那满腹怨气,至今一有机会就要造谣诬蔑诽谤我,让我死也想不出来为何施恩反成仇:为他打抱不平,与昔日的朋友闹成仇人,被驱逐出海纳百川,他毫无表示倒不足奇——我本来也不是那种施恩望报的小人,但好心为他写序,为了那书的销路尽可能美言之,竟然就此结下血海深仇。这到底是为什么,可实实在在是超出了我贫弱的理解力。

既然“大儒”都是这种凉薄小人,无皮光棍,宜乎国内某21岁的青年因为母亲掏不出钱来送他出国留学便把亲娘告上法庭。世道人心如此,不能不令人感到锥心刺骨的绝望。

正因为此,老加的善良仁厚便更能给人带来温暖,纵令夜气如盘,人心似霜,只要知道这世上还有善良的好心人,记得你自己没在意的微不足道的“好处”,那也就足矣。我本一介速朽庸人,却蒙上天眷顾,在垂暮之年交上了这么多天涯知己(可笑的是“博讯螺杆”还替我担心,问道“芦笛先生有朋友么?”建议他去看看我的《骂我赞我,我都难受》),人生在世,夫复何求?

老加,奸徒们(gentleman),感谢你!

作者:芦笛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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