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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 回坛炒冷饭--就慈善商业化回大罗汉网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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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回坛炒冷饭--就慈善商业化回大罗汉网友:)   
学徒






加入时间: 2009/11/13
文章: 538

经验值: 21841


文章标题: 回坛炒冷饭--就慈善商业化回大罗汉网友:) (522 reads)      时间: 2010-3-09 周二, 上午5:18

作者:学徒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节后忙得死去活来,到今天才有机会熬夜写贴,做陈年旧账的清欠工作,宽宥则个:(

大罗汉网友说:

“对于把慈善,福利当成自由市场的商品操作,心里总觉得有点不踏实。原因在于其相对于普通商品的特殊性。

我们知道,商品供大于求时,自由市场靠降价,减量调节。好像不存在一种商品,它的价格不能降低,销量也不能减少。但慈善福利这种商品恰恰如此,因为降价和减量意味着贫困者得不到足够的救助。这是理博儒和恐社儒都不能接受的结果。

当然有论证说,这种情况不会发生。但哪怕是仅仅从理论上,一种商品不能随着需求量减少而减少供应,那它还是普通意义上的商品吗? 能不能这样理解:政府应该承担这个商品的底线购买量的保证。也就是说,当市场供大于求时,政府必须出面以一定的价格购入剩余没销掉的。这个价格不能过高,与大众形成竞争,也不能过低,以维持起码数量的经营者不致破产。

也许有人会说,政府还不是用纳税人的钱购买,结果有什么不同?我认为本质不一样了 : 政府的角色由垄断经营者变成了产品消费者。这会大大提高效率,符合自由经济的原则。

如果这样,我们可以证明:即使在理论上最坏的极限情况下,也比现在的安排好。那就是说市场上没有一个人购买福利慈善商品,政府不得不全部购买。即使这样, 也会同政府其它采购一样,通过招标,选取质量价格比最好的商品。质量好意味着穷人得到更好的,更符合需求的救助。价格低则意味着高校率低损耗。 如果是这样,理博儒是否就失去了一个最根本的反驳论据了呢?但不知这样考虑问题,为政府强行安排一个角色,还算不算恐社儒?或是一个立场不坚定的恐社儒吧!”

我的看法是:

购买商品或服务,其实质是购买某种满足感(或者称为效应)。我花钱去买一根冰棒,实际是购买了吃这根冰棒给我带来的满足感(或对满足感的预期),而我将钱施舍个一个乞丐,是购买了帮助他人,减少他人苦难给我带来的满足感(或对满足感的预期),这两者并无二致。我之所以觉得“慈善”是一种商品,是因为“救助他人”的满足感,与吃饱饭的满足、踢足球的快乐、看电视的愉悦一样,本质上并没有什么差别--因此既可以用来出售,也可以花钱来购买,并且对这种满足感的消费同样遵循边际效应递减的规律--否则我们会观察到善人们倾向于将钱捐个净光。因此,价格规律是起作用的,并且通过分散的、自愿的交易,能让人们获得在收入约束条件下的最大程度的满足。

而出售这种慈善满足感的企业怎样竞争呢?它们会争相寻找最苦难、最值得同情的人,给予帮助,然后将救助前和救助后的境况差异展现出来--因为这样,能给客户带来最大程度的满足感。当然,人们偏好差异化的事实是存在的,但这不影响商业机构来发挥作用,事实上,这种差异的存在,恰恰是市场能发挥最好作用的原因。

当然,我们无法知道当人们获得最大满足的时候,需要救助的人们是否得到了“足够”的救助,但问题是:我们本不知道什么是“足够”的救助?我们也不知道我们能否支付得起“足够”救助,或者说,救助似乎本没有“足够”的时候,又或者,人们通过劫富济贫的方式把钱交给政府,因此制造更多现实的,或未来的救助对象,但只要现在看上去满足大家心里“足够”的标准,就是足够的?这其实是有问题。而我认为当人们通过分散决策,自愿交易获得了最大的慈善满足之时,救助就是“足够”的。因为人们是自私自利的,做善事的终极原因也不过是为了获得自己的满足。如果用这个思路来看,这个“足够”的救助程度与经济发展的程度、人们的收入水平、收入的分布状况以及文化、观念等等都有关,但只要分散的、自愿的交易,就最好。

而如果采用投票的方式,利用公共权利来进行,则不仅会有漏出,挤出,更会有定价的偏差--也就是对“足够”的判断有偏差,并且这个偏差只会越来越大。由于人们倾向于少付出,而获得更多的满足感,并且通过公共选择程序特别能助长以“我们认为应该有...”来解决“能否有...”的行为,投票的结果会逐渐朝着“永不足够”、“难以支付”和“透支未来”的方向前进,趋势不会改变。这正是西方福利社会的问题。

关于慈善市场化的一个质疑是:商业机构追求的是利润,那么如何能保证善款的使用效果呢?其实市场的竞争会自己解决这个问题。那些无法保证善款使用效果的商业机构--换句话说,那些无法提供购买者预期满足感的商家--会被淘汰。而采用信托的形式,将自有资产与信托资产分开,以收取一定比例的中介费,依靠信托资产的增长作为利润增长来源的商业模式也将会成为这个行业的主流。这将会是市场竞争的结果,而不必是谁谁的规定。

慈善的正外部化效应,会不会使得其必然成为“公共产品”,否则就会供给不足呢?我认为不见得。其原因是:
1、慈善的正外部化效应并没有“那么”强--观看一个穷人得到施舍,与自己亲自掏钱施舍,满足感是一样的么?差别很大吧。
2、慈善也有强烈的负外部效应--一个穷人得到救助,而旁边同样贫穷的人仍在无助地等待,是不是心里的痛苦程度会增加,会更迫使自己掏出钱来?
3、慈善成为公共产品之后对私人消费的强烈挤出效应--这个已是共识了。

4、关键是,“正外部化效应”并不构成“天然公共品”充分条件,举个例子:女士们的美丽事业。女士们打扮自己的巨额付出,其实与慈善相当相似:成本完全由自己承担,但享受的则远不仅仅是自己,不确定他人的满足感会进入成本承担者的效用函数,会强烈影响其满足感--女为悦己者容么。那么,对这种美的供给就一定会“不足”么?需要变成公共产品,由大家来投票、缴税,由政府来统一投资,负责打扮女性?

其实,什么是“足”,什么是“不足”,衡量的标准在哪里,这是一个大问题。而“我们觉得应该怎样”与“有没有能力怎样”之间往往是有矛盾的。

这种慈善商业化的障碍在哪里呢?我想,还是在于难以比较各个商家之间的“慈善绩效”。也就是说,由于被救助者无法“购买”救助,无法用钞票投票,无法给予商业机构以可以便宜观察的经济评价,而我所设想的“慈善效果独立调查机构”其实在目前的技术条件下可能不成立,其信息的搜集成本太高,因此慈善商家之间难以形成有效的竞争。我购买一根冰棒,它带给我的满足感我自己就能评价,但把钱交给商业机构去做善事,获得的个人满足感却很不直接,也难以比较。

俺还是坚持自己的理念:尽可能地少麻烦政府,什么事大家自己来,世界会更美好一些。

作者:学徒驴鸣镇 发贴, 来自 http://www.hjclub.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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